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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对人的伤害可比qj高多了,事情的起因我们也不知道,就这个事情本身,qj是在私密的情况下进行的,女性就算报案,也会被进行一定的保护,不会被进行二次伤害;这男的,是在公众场合下把女的衣裳扒了,然后进行羞辱,并且叫大马路上的人来看,路人会不会拍下,这是不间断的对女性的伤害好么,但凡女的意志稍微差一点,现在估计就要自杀了
总算是看到妇联做事了,说实话,妇联其实很容易活跃在我们面前的,因为涉及到女性家暴,离婚,对孩子的要求,女性要读书的权利,被所谓的亲戚或者爹妈强行嫁出去等等,都是妇联要管的方向,结果这个部门,硬生生的隐身了啊,感觉就是给一些人养老
这个礼物很含糊,我周围的女性朋友谈恋爱,礼物是互相送的,毕竟感情到了,肯定就会送,我一个朋友她前男友送了一个2w多的包,什么牌子我就不说了,我那个朋友只能送一个价格差不多,甚至会更贵一点的表,这样的如果要退,那等于损失就很大了,而且你们看,赔偿金额那部分,只要了三千多,说明女的占理,哪怕不发生这件事,在这段感情中她也占理,所以她打定了主意要把这男的送进去,我不要钱,我就要这男的进去,而男的没辩驳,只能说明这事女方没毛病;而大妇打小三,小三为啥不折腾,一个是理亏,一个也是为了钱,出轨方送给外遇对象的财物,婚姻的另外一方是能讨回的,小三被打之后,对方赠送的财产就能无顾虑的拿到手,甚至还能再从出轨方那边拿到一点补偿,人家当然不折腾啦,凡是看利益的,没利益的事情谁也不干的
是的,法医概念里面的轻微伤很严重的,就这么说吧,十级伤残也是轻伤,我们平时被人普通揍一顿,就鼻青脸肿的那种,是构不成轻微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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