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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这个丈夫这么想也正常,比较朴素的想法,就是想把钱给儿子,如果老婆再婚,怕把儿子的钱给弄走,给老婆两层楼吊着儿子,也算是有个保证,免得老婆没人管,其实这种黄昏类的,一般都不扯证,就是一起搭伴,谁家孩子管谁家父母,钱分清,感情更纯粹一些
也不一定是孩子小,其实这个死掉的男的有点自私的想法,但是真的不多,算是个好人,看前文,应该是高中或者是大学这个男的死掉的,他完全可以直接过户给小孩,毕竟这事女方不会不同意的,没有过户,给了老婆两层,就是怕小孩以后不管老婆,老婆起码有个房子可以出租,或者是看在房子的份上,小孩也要管一下(这种操作算是比较常见的,也是为老婆考虑),但是呢又怕老婆再找,这房子就给后面的人的手里,自己小孩拿不到,所以才再加一条,不算什么奇葩的想法,人也是好人,不然直接全过了到小孩手里,老婆是一点都拿不到,没啥保证那才是坑啊
其实我是不能理解那种孩子还靠谱,非要黄昏恋扯证的人的想法的,孩子如果不靠谱,找到合适的黄昏恋,那是一定要扯证的,毕竟以后医护签字难道要等那不靠谱的孩子吗?但是孩子靠谱还要扯证,这不是上赶着给两家人找麻烦么?不是说不同意黄昏恋,而是涉及到了太多财产,在国人的思维里,把这些扯清楚伤情分且十分麻烦,协议不知道要签多少,还要找专门的律师处理;不扯清楚孩子嘀咕,心中扎一根刺,都不舒服,还不如直接约出来两家吃个饭,但是不扯证,就一起生活玩耍,养老医药生病,谁家的管谁家,多舒坦
但是对一些人来说,这是对情感的伤害,就是你不信任我,觉得我是图你的钱你才这么做,有的人就这么想,讲真,现在给嫁妆都要请律师做一个父母赠与的文件,不然就很容易变成婚后共同财产了,律师的黄金年代已经来临了,会计也是;我周围几个朋友离婚,给我打电话,我先是安慰她,然后马上帮她打律所和会计事务所的电话,后面证明我的操作很正确,朋友在财产上得以保全,当时男方真的有转移资产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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