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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9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所以,拿着原合同要求原价交易是不现实了,而且付的还是定金而不是首付。对方在退定金和违约金后完全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我老家房价十几年涨了快5倍了。任何一个法官都是这种评判。与其在这里纠缠,不如及时止损。拿优惠价赶紧买个小房子住进去,总比那笔40万放在银行一直存活期强。这样对事主确实不公平,但还是那句话“止损”。
回复 19# 玻璃娃娃
02年的时候房价还没开始疯涨,房产纠纷也没那么多,这方面确实考虑不够,其实,一个小区四栋楼,谁能想到刚好这一栋没盖呢,一起买房的同事都住进去十多年,现在搬走,把房子租出去了,也是一笔收入
买期房是便宜,但遇到了延期、质量之类的问题扯皮起来就麻烦了
合同都是房产商拟定的,当然对房产商有利。可以告房产商违约,要求退定金,赔违约金。这种情况房产商应该会 ...
alicelan 发表于 2016-9-2 12:36

我觉得法院明显有责任,整个审判的过程到沟通的方式,就是两个字——粗鲁,对原告呼来喝去,开庭的时候也动不动就打断发言,后来做可笑的是,田女士拿到判决结果的几天后,竟然让她送回去,有个地方写的不好要改改,当这是过家家呢。
可能对于法官,这只是她工作的一小部分,她关心的是从谁身上获利更多,但是对于田女士,这是她30几岁到50多岁,一直期盼得到的房子,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对她不公!好的,房地产跟老百姓讲成本,这就是中国一帮最不讲理的人,几千一平方的房子卖到几万十几万,可能很多早早买上房子的人因此得利,但是谁又不是房价虚高的受害者呢,挣了一辈子的钱只为了住进自己的房子里,就这么难吗?
我觉得法院明显有责任,整个审判的过程到沟通的方式,就是两个字——粗鲁,对原告呼来喝去,开庭的时候也动不动就打断发言,后来做可笑的是,田女士拿到判决结果的几天后,竟然让她送回去,有个地方写的不好要改改,当这是过家家呢。
可能对于法官,这只是她工作的一小部分,她关心的是从谁身上获利更多,但是对于田女士,这是她30几岁到50多岁,一直期盼得到的房子,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对她不公!好的,房地产跟老百姓讲成本,这就是中国一帮最不讲理的人,几千一平方的房子卖到几万十几万,可能很多早早买上房子的人因此得利,但是谁又不是房价虚高的受害者呢,挣了一辈子的钱只为了住进自己的房子里,就这么难吗?
我觉得法院明显有责任,整个审判的过程到沟通的方式,就是两个字——粗鲁,对原告呼来喝去,开庭的时候也动不动就打断发言,后来做可笑的是,田女士拿到判决结果的几天后,竟然让她送回去,有个地方写的不好要改改,当这是过家家呢。
可能对于法官,这只是她工作的一小部分,她关心的是从谁身上获利更多,但是对于田女士,这是她30几岁到50多岁,一直期盼得到的房子,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对她不公!好的,房地产跟老百姓讲成本,这就是中国一帮最不讲理的人,几千一平方的房子卖到几万十几万,可能很多早早买上房子的人因此得利,但是谁又不是房价虚高的受害者呢,挣了一辈子的钱只为了住进自己的房子里,就这么难吗?
40万放银行别说十几年,就是二十几年也不会有多少利息的,而且因为三天付款的关系,这些钱都是存的活期
十多年通货膨胀是多少,比银行利息高的多吧,钱越来越不值钱了吧
40万放银行别说十几年,就是二十几年也不会有多少利息的,而且因为三天付款的关系,这些钱都是存的活期
十多年通货膨胀是多少,比银行利息高的多吧,钱越来越不值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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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发商不愿意协商,才迫不得已告他的,总价是之前的三倍,一百多万,田女士都50多了,上哪拿这么多钱
合同都是房产商拟定的,当然对房产商有利。可以告房产商违约,要求退定金,赔违约金。这种情况房产商应该会 ...
alicelan 发表于 2016-9-2 12:36
主要是03年开始房价上涨就非常快了,然后不知道是开放商故意放出来的消息,还是别的人,一直说马上盖了,本来承诺只是晚盖半年,而且价格不变动,谁知道开发商看到楼市那么好,拖拖拉拉,现在竟然想毁约,其实到了后期,如果双倍返还定金已经很吃亏了回复 4# moor
那这个案子后来怎么样了呢?因为14年前的价格就是市场价,这个小区其他几栋楼,没有受到拆迁户的影响,都是同样价格交付的,整个合同是没有问题的,现在是开发商与第三方的原因,拖延没盖,致使成本上涨,让原告承担,没理由回复 3# alicelan
就算有违约,估计赔的钱也距离新房价差很远。另外,从逻辑上讲购房者败诉也很没道理,如果早交房,那这个增值部分就属于购房者而不是开放商,开发商有啥理由说不涨价不公平。
纠结的一个月
本帖最后由 alicelan 于 2016-9-2 12:37 编辑

合同都是房产商拟定的,当然对房产商有利。可以告房产商违约,要求退定金,赔违约金。这种情况房产商应该会给原来客户优惠价,这位女士可以协商着买套小房子。但是如果想要以14年前原价拿房子,那也是异想天开了。。。这跟法院真没关系,即使钱放银行,十几年也快翻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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