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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想到一个非常非常古老的讨论,从古自今。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有两种断句法。
1. 民可,使由之, 不可,使知之。
2. 民可使由之, 不可使知之。

基本大家都认同,我们现在的社会应该采取第1种断句法。
但是光腚总局,还是使用第2种断句法。他们还是老爷作风,觉得我们普通百姓就是幼儿就是白痴,心智不全,必须膜拜这些大老爷,让他们给我们指明人生方向。

很遗憾的是,即使大老爷说猴子的屁股是火烧云一样的美丽颜色,我们群众的眼睛看起来,还就是一个毛毛的红屁股。大老爷可以去舔猴子屁股,我们却不会为皇帝的新衣迷惑,去舔恶心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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