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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娱乐] 于妈败了!被判公开赔礼道歉

本帖最后由 WMJ 于 2014-12-25 20:54 编辑

【于正被判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 五被告赔偿500万】今天,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四家公司立即停止《宫》的发行和传播,于正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此前,琼瑶发表长微博举报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抄袭其《梅花烙》。(人民日报记者徐隽)



@北京三中院 发布琼瑶起诉于正侵权案判决书摘要。



剽窃成风。。。。。。。。。。。。。。
绝不和进行人身攻击者争论,我的一条纪律。避免进行人身攻击的最简单方法是就事论事。
活该,虽不喜琼瑶,但于正表脸活该
这处罚也太轻了吧
两个都不是什么好鸟
两个都不是什么好鸟
抄袭已经够下贱了,更贱的是还有把韩剧直接原封不动搬过来,除了人名啥也不改的,真是够了
别的无所谓,但他瞎改金庸真是让我气愤,那里面的精神全没了
早就看于妈不爽了。特别是新版的神雕,本来看在N多的同人CP上想剪掉主角的戏份忍忍看的,结果还是马上被呕出来了。
像于妈、郭敬明的成名作都是靠抄袭他人的作品出名的,周围还有一批以他们为榜样使劲学习的。这次官司打输了估计可以消停一会了,整天看那群人不动脑子连改一下都不愿意的抄袭太伤眼睛了。
起点币被盗了,早知道这样还不如一开始就不冲了。
木有看过,不敢说。。。。

但是俺们写论文的时候,如果你引用了别人的资料,非自己原创的,必须在最后注明。。。这个是常识啊。。。
文学作品也有著作权的。。。虽然说老梗大家都用,可是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你改动巧妙的大家就算了,你照炒的估计不行。
回楼上,我也看成老干妈了,非常关心的点进来一看。。。。原来是两个秀下限的家伙的撕逼大战啊。
不知道为什么。看成了老干妈
两个人作品都没看过原著,在印象中,一个三观不正,一个是非爆料层出不穷,这几年于正的电视剧不断播出,不断拉低大陆电视剧本来就不高的水准,情节和制作都很粗糙,一心谋利的目的很明确,作为一个媒体人一点正能量和好的影响都没有,可见不是什么好东西
还是要区别“引用”和“抄袭”。文学作品中引用是一种修辞手法,比较典型的是引用一些诗词和名言,比如《荷塘月色》中篇末大段的引用,大家熟知的诗词,通常不用提出出处。琼瑶写的《在水一方》,不是简单的对《蒹葭》翻译,而是文学的再创造。文学作品的骨骼是框架结构和情节,于正是妥妥的抄袭。此案一出,是保护公民著作权的进步,之前看到有案例将作品文字的重复率作为是否抄袭的标准,实在片面、武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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