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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钢铁牛


    这个事实是:IPAD是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冠深圳”)于2001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并注册成功的商标[1]。苹果公司与唯冠深圳针对此商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权发生纠纷。受此纠纷影响,2012年起中国境内部分城市的工商局已要求停售苹果iPad[2]。

苹果发行ipad是2010的事儿了……

所以这家人家还真不是一开始为了讹诈注册的IPAD。
回复 8# 钢铁牛


    原来如此,几亿,真是吃相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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