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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下规则,似乎是白天无人出局,投票会保一个人当晚不死。
莫非法官的用意是?
我是犯罪天才
很抱歉,不知是不是我的存在给大家造成了困扰。或者我先去看一场足球好了。
我是犯罪天才
楼上想多了。你可以把责任推给YY。
猎杀者014 发表于 2014-6-6 21:47

白姐姐您好,多谢圆场。
白姐姐您对这次游戏的规则有什么想法没?
水贴那位姑娘你错了,澄清下,小弟我铁铁的汉子一枚。
我是犯罪天才
辛苦花瓣马甲下的妹纸。
猎杀者001 发表于 2014-6-6 22:16

多谢烧大哥了,小弟其实就是花瓣雨。
花瓣今天是来负荆请罪的,向之前被我伤害过的妹子们。
来之前,我和法官有讨论过这规则。我们的看法是很不一致的。
法官这次也有在场内,虽然我不知道他披着什么怪异马甲,但估计他是不方便明着出来与我继续讨论了。
我的看法是:弱者是肉,强者必食。
至于法官的看法嘛,太理想化了,我实在不敢苟同。
我是犯罪天才
无论是版杀还是人生,竞争无处不在。
古罗马的角斗士,今天的足球,即使换了一种看似温和的方式,但仍然改不了人们好斗的天性。看看台下多少人为之疯狂就知。
作为律师的我,只知道有陪审团集体投票判人有罪,却从未听过有陪审团集体投票判人无罪的。
版杀也这样。
投票判人有罪,才是符合现实的规则,才是符合达尔文进化论。
弱者是肉,强者必食。
我是犯罪天才
不要提伤害,弄得像有什么事情一样
猎杀者001 发表于 2014-6-6 22:32

烧大哥所言极是,小弟这就改过。
因为职业,我习惯了与人针锋相对的辩论,或者直击内心的质问,以此攻击对手,打败对手。败者说我不择手段,得利益者说我维护了法律正义。
没有对错,只有胜负而已,这些其实我是知道的。
有时我也会愧疚,但这就是人生啊。
我是犯罪天才
我对你就这印象了,你再多做什么也改不回来 了
猎杀者001 发表于 2014-6-6 23:00

烧大哥,你对小弟的印象是好还是坏?
有些妹纸BLX,被别人坑过一次,就不会给同一个人再坑的机会了。
不管到底坑还是不坑,so
%smile6 ...
猎杀者001 发表于 2014-6-6 23:13

所以我问过法官,为什么他可以在YY混得那么好,我却混得那么差。
您想知道他怎么说么?
我是犯罪天才
我自己、小琦、抽抽、阿伯杀手、心心、才表哥、雕雕
第2次出现的马甲,人气较高。
所以我呼吁在场还未出现 ...
猎杀者001 发表于 2014-6-6 23:18

烧大哥,人人有针的,不如咱俩双刀合一看看吧。
这么晚了就我自己刷帖啊
看到我徒弟了
猎杀者009 发表于 2014-6-7 01:36

师傅,保重身体。
人家的版杀宣言是: 十帖一票, 活到最后! 帅哥美女, 来我怀里!
猎杀者002 发表于 2014-6-7 04:08

纳威姐姐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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