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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其中希望不要执行死刑的理由是要其承担受害者的父母照顾的责任,我只想说宁可拿社会的钱去养受害者的父母也不想浪费在杀人者的身上,尤其不是冤枉或者是情有可原的杀人者身上。还有楼上有亲们提到可以117人每人每月提供100块的想法,我觉得可行,真的这么同情为什么不自己去帮助那些有困难的受害者家属呢?不过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说说不要钱的话,显示自己多么的高大上,与西方''先进文化‘’多么接轨。难不成我们传统的司法理念有那么落后,要处处否定么,本来就存在很多脑残法官还要误导法官,也是变相的挟民意来威胁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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