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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件事蛮神奇。
第一,村委一般也是地保,饭店请这些人吃饭是花钱消灾,他不吃你也得送他这么多钱。
第二,自然村村委是地保,白条是白打的,行政村村委吃饭是由村财买单,拖欠蛮奇怪。
这件事估计是先吃后付形成惯例,说不定还是饭店收入的主要来源,公款吃喝。然后村委一朝换届,现任不还前任的帐。小饭店讨债不成,人家换家饭店公款消费,他资金链断链,大宗生意旁落,于是关了小饭店,嗯,应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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