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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这就是三寸金莲!!!

看了觉得惊悚啊,真不知种马文中那些男主怎么受得了滴,还夸赞走路步步生莲,风扶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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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暖自知
真的陋习啊,最近看新闻居然有人在咸鱼上卖这种金莲鞋,我真的无语死,封建残余怎么还有,这种不健康,不道德的东西没有存在的必要吧
反人类的习俗,感谢现代新中国
据说好像是为了让女子不能在外行走,避免女子争权。唐后主喜欢的小脚也是天足,不过被奉承的人扭曲放大了。
变态的社会造成的,可怜~~
看了真的覺得很痛 古代的奇葩審美觀就是要越非人越好
覺得現代高跟鞋至少比讓你腳骨折好多了
一开始只是爱美女士用抽不死什么的把脚拘束起来,免得长的肆无忌惮。后来也不知道那个心理阴暗的家伙来了这招折断脚骨。这群男的真的敢看看赤裸的金莲吗?!就这还能YING,变态吗?!
是因为上有所好,下必趋之吧
我觉得是唐的时候女子低位比较高,过后为了打压女纸,才弄出这么变态的制度来吧。。
骨头都变形了
看过一个清末的短电影,里面一个小脚女子走得很快,而且背影的确如杨柳扶风摇曳生姿。所以说姿态美是有可能的,反正观赏的男人不用缠脚。
缠小脚是在南唐末出现的,不过据说当时真的只是缠缠,让脚变得细小,而且是个人选择。直到明代中后期才开始成为有身份的女人出嫁的必要条件。而且据说明代和清代的缠法还有不同。因为清军入关后,汉族男性自欺欺人讲什么男从女不从。也就是面对清廷的禁令,男人怕杀头于是剃光头留辫子穿马褂,但是坚决要求本民族的女性保留小脚并且更严格的遵循三从四德,于是对汉族女性的压迫变本加厉,清代给汉族女性搞了n多贞节牌坊,说不定比明代还要多呢。
媽呀  真是太不人道了  

以前的女人真可憐  真是同情呀
太恶心了。为啥流行上百年。还成了社会主流!我有时真的怀疑我们种族的智力水平。这种长满老茧的奇形怪状的臭脚居然被追捧!这是为啥?
三寸?那换算一下不就是10公分么?我擦,我家还没满周岁的小侄女那小小猪蹄就已经超过十公分了好不好
好可怕。不过那个著名的国学家辜鸿铭说没摸着三寸金莲就睡不着觉。以前男的趣味很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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