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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吧,在现今中国法律是没用的,说的么一套一套,相信的才是傻子。也就是这少女家里没个后台,要是这90后少女有个当官的爹,你看会是什么个说法,早就无罪释放了,说不定连法院都不用进。
这个,女孩子挺可怜的,加强教育。至于大叔,如果真做了禽兽不如的事情,捅死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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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吧,一小女孩,遇上这么一变态,只捅几刀怎么能缓解害怕的情绪,只有对方死透了才会有安全感啊。而且发现自己杀了人之后,肯定会害怕的了,逃走也很正常啊。
故意杀人的都能被判激情杀人,防卫过当的杀个把人渣又怎么了,少一个是一个。
故意杀人不是有预谋才成立的吗?   这个女孩在一个自己事先不可能预知的地点遇到自己不可能预判到的危险采取了生存本能的反抗,  再怎样也算不上故意杀人啊!    公诉机关定的这个罪名会不会有点滑稽?   想起以前看到的那个单身妈妈一枪击毙半夜入门的陌生男子的事件,印象最深的是她拿着枪支防卫时得到的那句肯定——女士,为了你的孩子你可以采取你能采取的一切措施——     换成中国的公诉人员是不是还要反问:你能肯定他们会违法吗?难道不是半夜过来讨口水喝的?就算他们想要偷窃那只能最多量罪某某年到某某年,或者他们威胁到你的安全,但毕竟没有造成死亡的后果或者其他来不及造成的后果,根据某某条某某列你不能采用超出这一范围的反抗否则法不容情,当然要是你因为善良无知软弱等等而不幸遇难我们将对你致以最真诚的默哀,保重吧,羔羊。     嗯, 不知道那些能一招制敌于死的特种兵们在不能对敌人过分伤害的情况下,能不能保证自己一定不败呢? 啊  这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啊!  看来俺们老百姓还得多学下杀人本领 - - -如何能把人杀得半死不活,不死不活,死去活来,非活不死......
没有永远的永远是多远
感觉四年真的判重了,不应该的
其实吧,在现今中国法律是没用的,说的么一套一套,相信的才是傻子。也就是这少女家里没个后台,要是这90后 ...
voilet123 发表于 2012-9-10 21:29


嗯对。虽然前面几位讨论法律讨论得很正经,很深度。
让我想起一个段子
老师问大雄,十个面包一人一个,胖虎会得到几个,大雄说,十个,老师批评,你根本不懂数学,大雄顶嘴,你根本不懂胖虎!
4年太过分了,遇到这种情况,当时肯定既慌乱有十分害怕,做出这种行为很正常.每个人都有不同反应.有的人正当防卫,坏人都挂了还往尸体上戳,就因为心里当时可能只有一个想法,就是他挂了,自己才安全. 所以人当时情绪不稳,做出过激的事也是防卫过当而已. 个人觉得如果当事人出门过了几个小时,心里不甘,再回去给那人几刀,这样判4年还差不多.
再贴个对比的连接http://www.yayabay.com/forum/thread-216404-1-1.html
严重怀疑法官都是男人,所以比较理解这类.
回复 15# iamfennel
我是不知道德国刑法上是如何判断刑法上的行为的,至少从我眼里这姑娘实际上是两个行为,一开始在打斗过程中乱捅的行为,以及后来在对方已经吐血倒地后上去又对脑袋乱捅的行为。如果说要按照常理判断,这种认为死透了=没有侵害能力是超过正常人的常识的。你看庭审中那姑娘不是改口供了吗?改成对方想扑上床来夺刀=仍有侵害能力,侵害事实仍在发生,她才会对脑袋捅的。(可惜她不早点在警察抓她前就找律师)
至于你举例的狗,你第一下把它打的骨折了坐那地上不能动,然后你怕它凶性大发冲上来咬你,再拿石头砸死它,那不就是可能构成防卫过当?至于那条狗会不会凶性大发,这不是要看具体情况吗,狗的种类啊,体型啊,一开始的受伤程度啊,如果根据常识判断很有可能凶性大发,那么你正当防卫;如果常识认为不可能,那就是防卫过当。
你所谓的义愤杀人,还有激情杀人,防卫过当的杀人啊,这都包括在故意杀人里面,只是属于量刑情节而已。也就是说属于情节较轻的杀人,根据刑法,“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是考虑到这些,故意杀人罪的起刑是10年以上的啊。你只要定了这个罪,就得在法定刑的幅度里量刑。
至于从民意来说,觉得量刑过重,还是看各个国家对生命权和性自主权的理解吧。从民情来讲,性犯罪是罪大恶极的,犯此罪者死不足惜,不过从刑法理念来说,生命权的位阶是不是应该要更高些?我说句找打的话啊,即便罪犯强奸成功,他可能也是被判3-10年,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类似于造成妇女重伤死亡的、轮奸的等等才是10年以上无期死刑。现在对方还不是因为正当防卫死的,而是假想防卫死的,4年也不算过重吧
顺便院方如果不是认为对方确实有强奸的故意判这么少脑袋被驴踢了吧?不认为是为了防卫强奸,一开始的正当防卫都不成立。
至于法院能不能有自己的独立判断,当然可以用,这又不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才是只能围绕双方诉求来展开的,但刑事诉讼是为了确定有罪无罪此罪与彼罪,假设公诉方认为是故意杀人,法院认为是过失杀人,辩护人认为是正当防卫,那么最终法院按过失杀人判了,双方不服可以上诉抗诉嘛。
至于8种罪,我顺嘴说错了,那是针对未成年犯罪的,至于具体哪些阻却违法性的防卫过当,你百度个正当防卫的法条就有。
回复 24# 撒野百合


虽然在学理上有点误解了我说的话了…..(大概我也没讲清楚XD)
不过可以理解你说^^
为避免可能像笔战的误解我就不继续发问了哈哈

谢谢回应啊~(打这么长也真是辛苦了^^)
所以这件事告诉大家不要看人家老就跟人家走,还有懂法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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