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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不能成为“替罪羊”

据11月8日的南方都市报报道,10月22日晚上,联防队员杨喜利手持钢管、警棍闯进王娟(化名)家中,一通乱砸后,对她进行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

她的丈夫杨武(化名)则躲在几米外,不敢做声,眼睁睁看着妻子遭此横祸,一个小时后才悄悄报警。杨武因此被人们称为“最窝囊的男人”。而杨喜利单位深圳西乡街道治安办回应称强奸者系临时工,已开除。

联防队员介绍,杨喜利确实是他们同事,案发前正常上班,参与日常巡逻。联防队杨喜利所在组的组长认为杨喜利作奸犯科,严重败坏了联防队的声誉。但是他是临聘人员,事发也不在上班时间,他殴打强奸别人,这属于个人行为,与社区没有任何关系。而联防队在事发前几天,就因为他喝酒,对他作出了解除合同的决定。只是一直找不到他人,他的制服和警棍、钢管等也没有收回来,他本人也没有签收这纸解聘通知。


笔者注意到,犯案的杨喜利不出预料的又是一名临时工。在当今社会,发飙打人的女民警是临时工,云南“卡诱”女生陪酒的是临时工,放言“收费一万不是大事”的湖南省教育厅新闻中心主任是临时工,掌掴菜农的城管是临时工,撞人逃逸的警察是临时工……难道临时工真的就这么道德败坏?

临时工在当今中国已经成了替罪羔羊、壁虎尾巴,一出了事就必须拿临时工说话,似乎给犯事者安个临时工身份,领导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是免受责任、高枕无忧。

而深圳西乡街道治安办社区的做法更是高明——杨喜利不仅是临时工,并且在犯罪时已经被解聘了,虽然杨喜利未能接到解聘通知,但他确实已经不是社区人员。至于行凶凶器警棍钢管也是因为没有找到人,未能及时收回而已,是他非法占有的,不是联防队赋予他的。治安办这么一来,把自己的责任撇得干干净净。

案件被报道后,有很多人批评指责杨武是中国最窝囊的男人。笔者却认为,真正应该被指责的是大言不惭地用临时工做借口将责任撇清的社区治安办。杨武为什么如此窝囊,一方面可以能是他的性格原因。但从另一方面来讲,是这个社会、是治安办的纵容让他不得不靠“窝囊”来保全自己好自己的小家。

杨武说他之所以不敢反抗杨喜利是因为“一度以为,这次会和以往一样”杨喜利发泄完了,就没事了。杨喜利为什么能一次次地侵犯杨武一家人的利益,为什么在这么长时间以来,杨喜利的行径从未被成功制止过。

在报道中,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杨喜利的小店和西乡街道治安办相距只有10米。按理说这么近的距离,本来应该是最安全的,可是,杨喜利却不止一次地砸店打人,难道他的不法行为西乡街道治安办就从来没有发现么。在案发之后,治安办用“临时工”“非上班时间”“已经解聘”“找不到人”种种借口来将自己洗得一干二净。


临时工就可以推脱责任吗?先说其临时工身份真实性:“临时工”一般都最渴望着“转正”,所以在领导、群众面前都会拼命表现自己。临时工不应该是素质低下、作奸犯科的代名词,而应该是更谦虚,更上进的形象,怎么可能像杨喜利这样嚣张。

就算杨喜利真的是临时工,这能成为治安办摆脱责任的借口吗?难道不是因为其工作不熟练,应该更加严格审核监管么?如果放任“临时工”行凶,那就更加说明了治安办的监管不力。

治安办说找不到人,对于知根知底的杨喜利尚且找不到,任由可能伤人的武器以及代表特权的制服滞留在他的手中,这只能说明治安办平时就疏于监管,对于不及时追回警棍、钢管、制服的后果估计不足,没有正视自己的工作。如此多的失职行为,治安办凭什么说“与社区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出了事只懂弃卒保车,拿“临时工”当免死牌,那么何谈政府职责,如何将老百姓的利益落到实处。只有勇于负责的机构,才会是好机构。  



更新时间:2011-11-11
http://act3.news.qq.com/4487/work/show-id-19794.html
既然道德良心退休了, 聘用單位退休了, 法律也退休了, 是不是可以回到有遊俠的古世代, 官不究, 自己來?
這位丈夫雖然也是窩囊, 但遠未及強姦犯的單位領導窩囊。
其实这种事又不是没有  不过是涉及政府形象都被和谐了而已  社会就是这样 为有权利有金钱的人服务 咱们平民百姓要想不受欺负 就只能奋起反抗 这世界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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