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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当初在保险公司就不该退让啊,而且那个路口没有摄像头吗。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就中国的法律而言应该是打赢的话可以让对方承担诉讼费什么的,不过前提是要赢,加拿大就不清楚了。
其实我真的不了解加拿大的法律啊,这种人不能直接不理他吗,他也不一定真能打的起来吧,而且如果你不去加拿大他们也不能拿你怎么样吧,大概(虽然我觉得这样会成为楼主人生的污点)。
希望能有好心的专业人士帮帮楼主,让他们看看我们中国人不是好欺负的(其实换成是我的话他要是真敢一纸诉状起诉我,我就是借高利贷也要跟他干到底,哪怕之后几年我都会过得极其辛苦。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千金散尽还复来,正气傲骨不可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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