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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名字,是我的弱项,还是放弃吧。
不过,建立娱乐公司倒是个很好的建议。
是不是以后各个版块组织活动都要向娱乐公司申请呢?还是希望获得奖励的话,才需要申请呢?那么娱乐公司的负责人呢?向谁申请呢?
我个人觉得,与其有虚拟的奖励,还不如有实物奖励来的好。网站有没有意向与赞助商联系,以后承揽各种活动呢?在国内各类的活动有各种的赞助商已经很普通了。
YY是立足于北美,会员遍布全球,若是真的赞助起来,有点麻烦。不知道是否有更好的建议。
我发的帖子都是转帖,请不要对号入座。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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