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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有晴天


    所以大家现在都怒了,激烈反抗被杀后犯罪分子才死缓,过两年无期,再过阵子保外就医,可以继续危害人群。
潜在犯罪分子看了,啊,好榜样!
可怜女生们以后就算带着刀子都不敢上洗手间了啊!!!!
回复 3# kathyenroute


    对啊,就是!但是后续报道让人更愤怒。
不通知原告就宣判,整个过程还不对外报道,还禁止媒体继续追踪,整个黑到家了。。。。
回复 4# 长生


赞成,不过这案子,阉了都觉得便宜这人渣了。
回复 5# 道尔家的猫

很寒心…司法的进步是应符合国情以及道德因素的,是以保护弱势群体的民众为目的的,而不是司法从业人员地位的提高为最终目的的。
小米案一审判处死缓属于量刑畸轻、适用法律错误,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应该在尊重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依法提出抗诉,而不是不顾案件的具体情节和恶劣的社会影响程度,只认定具有什么自首这一“法定从轻情节”,而不顾法律规定、不顾客观事实、不顾国家的死刑政策不予抗诉。
竟然还有一帮纱布精英给杀人犯辩护,说受害人激烈反抗了,凶手就可以免于处罚,要判对方死刑就是不尊重法律BALABALA,一群神经病。
不太了解检察机关和法律系统的运行细节……但是真的很想骂这个案子里的法官和凶手的辩护律师……
不记得是哪个国家实施化学阉割,个人认为我国可效仿。
男朋友有心了。觉得很悲哀又很愤怒。罪犯作案根本就是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的,居然还嫌小姐脏,他比小姐肮脏多少倍啊!还有前面那些被猥亵过却沉默的女孩子,你们怎么了?为什么不报案?怕羞怕报复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冷漠?正是这种纵容和软弱让罪犯越来越猖狂、胆大。能不能直接阉了他再判死刑?
这样的作案手法还不叫恶劣那什么叫恶劣?就在那样一个地点那样一个时间  请问是什么才能引触如此残暴的手段? 我不明白为什么居然是死缓  是不是法律干脆明文出示生命与生命本就不平等 所以马加爵应该毫不犹豫的就死 药家鑫应该挣扎着死  而某些人则干脆不必死甚至出钱就是?!所以善良而软弱的人唯有哭泣和哀求......
没有永远的永远是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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