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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认为老人倒了 如果不是你撞的你就不该扶 如果你扶了就可以认定你撞的 被我的总结震惊了
手机拍视频  过去扶
我觉得还有一点很糟糕的就是网络了
扶老人本来就是焦点问题
有很多键盘侠不管是非胡乱骂人(本身信息就真真假假的)
给当事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
有些人被煽动一下就开始搞人肉
后面就什么牛鬼神蛇都出来了
一会儿司法机关迫于压力乱判案
一会又什么有人或者记者去当事人家里进行骚扰
工作丢了,生活乱了,邻居还认为你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很多人就是抗不过这段时间
本来很小的一件事情变成会家毁人亡的大事
这样还有谁敢去扶老人
大家都认为应该扶
可是之后的事情呢
事先拍的视频可能是假的
垫了钱不要也可能是心虚想逃跑
如果司法机关的监视器刚好没拍到或者角度不好有嘴都说不清
当扶人风险远大于心里道德底线甚至是同理心的时候
也难怪会有人说从彭宇案开始道德滑坡了
那个案子影响太恶劣了,完全助长了讹诈之风,以至于后来跟风发生了很多讹诈案件。现在录像都不能保证安全了:别人完全可以怀疑你是退回远处制造从远处靠近的假现场的。而且之前有老人讹诈导致扶人的元旦期间自杀的,后来对方立刻改口,不承认讹诈,最后也没有判刑!讹诈成本太低,失败几乎不用承担任何后果。还有法律支持,及时视频资料缺失,法官也会对扶人的人实行有罪推定。有这个大前提,国内讹诈之风怎么不愈演愈烈?扶人的怎能不心惊胆战?
光在小品里呼吁扶不扶有什么用?扶起老人,救的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但若运气不好,可能会导致自己倾家荡产。即使我知道老人跌倒该扶,即使我也认同如果“今天我们不扶他们,明天我们的亲人跌倒了谁来扶”这种说法,也不敢动手去扶。毕竟我的亲人今天未必会跌倒,但如果被讹诈,我的整个家庭却会遭受灭顶之灾。没有法律的保障,没有政策的支持,面对跌倒的老人,谁敢扶?
我觉得央视的节目不应该只问“老人跌倒,该不该扶”,而应该问“你敢不敢扶”。扶不扶的问题与其说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不如说是法律的缺失!正是有罪推定的前例导致了今天这个恶劣的影响。

前几天央视十二套讲了一件案子:爷爷疏于照顾,自家5岁的小女孩找邻居家3岁的小男孩玩耍,小男孩将之前以为大婶送的芭蕉(像是小号的香蕉)同小女孩分享,小女孩吃芭蕉时噎死了。家里上门打砸抢,还将大婶和邻居告上法庭。最后法官为了不引起社会恐慌,硬是顶住了压力,判被告不用承担责任。她说:如果递给一个孩子吃的这种普通的善意行为都要承担巨大的后果,那么以后,谁还敢与人分享食物?!

如果换成彭宇案法官那种判法,估计以后所有的亲朋往来都不会邀请孩子了吧!
今朝有币今日花
看那个著名的小品《扶不扶》,更可以证明有的老人就算不是成心讹人,也可能会不小心讹到人的
不要扶,如果没事,就自己爬起来了。
如果受伤了,扶起来可能更不好。
去查看下情况,帮忙叫个救护车是应该的。
南京法官判的葫芦案开启了中国道德败坏的先锋,南京法官自此为道德败坏提供了法律依据.
我會先找監控探頭,每一個都走一邊,然後擺個poss,之後在拿手機錄下來我接近老人的過程,之後問他是否需要幫助,我是不會碰它的,當然,在此之前我要先撥打110和120。
No love is best love
人的道德修养在下滑,是人的心倒了。
人的道德修养在下滑,是人的心倒了。
我看过一个电视节目,是测试人倒地后周围人的反应。有女白领,小青年,农民工,老人等。我就记得农民工和老人,大家都是绕道一米走的远远的,根本不敢碰。最后还是一个小孩,走过去后,又走回来看了半天,还想向路人借电话打120,最后才去扶人的。
其实,一般人看到站的远远的打个120还是愿意的,电视节目也显示了这点。如果以后法院以:不是你撞得,你为啥打120来判案。恐怕连打电话的人都没了
你说的我看过,你的消息也是来源于网上,难道会因为你引用过来而有所不同?我没有用引用去回复你,是不想去为这个去争论。你说的法院告诉大家,根本就是你自己的推断或是引用,就算法院是白痴也好,这跟彭宇案的事实并没有逻辑关系。

我大上个回复贴子已经很明确的说明了,我无意说服你,你有你的选择,是你自己根据自己所了解资料所做出的。我也有我的。

我看问题很简单,这也是很多人的通性,就是——当遇到问题无法弄清楚时,会以已度人。我如果撞到人,我会认,我如果没有被撞,我不会去讹人。也许你会觉得这个很唯心,没办法,父母从小就这样教我诚实待人的。虽然我被人骗过钱,也被抢过包包,还被偷过手机,但是我遇到的人大部份都是友好的。说不定是物以类聚的原故,那些什么被朋友背后插刀背叛我也没有遇到过。

像你说的,世界当然有明理的老人,可万一碰一不明理的呢?那你能确定碰上的是明理还是不明理?就因为一个你认为的“可能”而冷眼旁观? 再说了,我转的贴是叫你去扶老人吗?你有没有看清楚视频,视频上例明了大部份不可以去扶的理由,如何去有效的帮助这些有需要帮助的人,根本不需要有身体接触。

至于公信力,可能在你心里眼里都没有了,但在我这里,公信力并没有破产。所以抱歉,我可能并不富裕,老实说我是舍不得几百块几千块去扶人的,但是,我可能过得比你幸福,因为我从小就不需要怀着恶意去揣测别人。你就当我从小娇生惯养吧不知天高地厚吧。而且,我跟我父母是有讨论过这些事的,他们也认为救人是应该的,方法用对就好。所以你不需要替我为家人着想了。
看不到我,谁都看不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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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秋水尘不染,天下无双!
我不认为是笑话,你不是鹏宇,你无法给他代言,我也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构、官方发言就是比较有公信 ...
周瑜 发表于 2015-9-28 12:04


彭宇案最大的后果就是破坏了公信力。
这不是第一起,当然也不是最后一起撞人/讹人的案件。其实,在彭宇案之前,已经有一些被媒体报道,或者耳边听说过救人反而被讹的事例。但是,大家还是相信法院的,坏人哪里都有,被讹最多也就是觉得破案技术不够先进法院也没法子。
彭宇案呢,前半段让大伙眼睁睁地看到基层警务系统是如何光明正大造假的。不过这也没什么,哪里都有不好的。后半段才是掀起轩然大波,法院认可伪证不算,在没有足够证据的前提下,以违背公序良俗的“常理”——如果是做好事,应该去抓肇事者,而不是扶人——判案。

法院告诉大家,如果人不是你撞的,那么你应该做的是去抓肇事者,而不是扶人。

我可以理解法院技术水平不够找不出“真凶”来合稀泥,谁也不是上帝;甚至我还能理解破家县令灭门令尹,全国这么大出一两个败类不稀奇,绝大多数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我完全不能理解的是,本来应该是真善美最后一道防线的法官,居然觉得这个世界没有人会做好事。

我不介意花时间花精力扶人,花几百块甚至几千块钱都没问题,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但是,我介意我的名誉,我不愿意因为我的怜悯心而被人诬告我撞人。而且,我的钱也不多,花几万以上也是难以接受的。不是已经有媒体报道,好心扶人的,被讹赔大笔钱款,以致以死自证清白么。这虽然是孤例,但我还是真挚地想劝告和你一样还保留有热心肠的人,即使不为你自身考虑,也要为你的家人多想想吧。这世界当然有明理的老人,可万一碰上的不是明理的呢,就算千分之一,对扶助的人也是百分之百。至于如果我自己摔倒,这个我早思考过,人生自古谁无死,就自认倒霉好啦。

真要“洗地”,倒不妨找一个案例,让大家恢复对法治原则的信心,让大家重新知道,不是你伤了就该向对方索赔,对方无过错,你的索赔就不会得到支持。如果诬告,就重罚,不能因为年纪大就轻轻教育几句就放过。谁主张,谁举证,判决以证据为依据的基本理念必须树立起来!我希望为彭宇案翻案的,说的不再是某某官员/老师断言彭宇撞人或者彭宇承认撞人,拿证据来打脸吧。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 ... content_3338388.htm
这是当年引起众怒的宣判。
本来还有派出所所长当众做笔录伪证,以及原告当众说谎不承认证人的视频,找了一圈,删的可真够彻底。
鲜花鸡蛋赠送记录

不正常国家才会有这样的事情嗯 。。。
保险是干什么的?
江南有丹桔,经冬犹绿林。 岂伊地气暖,自有岁寒心。 可以荐佳客,奈何阻重深。 运命唯所遇,循环不可寻。 徒言树桃李,此木岂无阴。
我不认为是笑话,你不是鹏宇,你无法给他代言,我也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构、官方发言就是比较有公信力的引用,如同写论文里的引用。我不会引用像你这样路人甲的言论,而会引用较为权威的机构言论,这很正常。

你觉得这些言论不可信没关系,这是你的选择,我也看过案件,我也在网上数不清的信息、资料、报道等等之中做出了我的选择。。不过我转贴的原因也不是要去纠结鹏宇案的罗生门,你咬死你的认为,到底也只是你的认为,我想表达的是救人要讲究方法。视频也表达了出来,扶不扶是个技术活,该不该救人,根本不用问。鹏宇案不是见死不救的理由,当然,你如果真选择了见死不救……希望你没有需要别人救的一天,或者,希望你碰到的是跟你做不一样选择的人吧。
看不到我,谁都看不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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