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怎么说呢,我觉得不应该把婚姻放在是否获利的天枰上称
有合适的人,就结婚了,觉得没有遇到合适的人 ...
zhoujin 发表于 2013-9-2 08:57 
这段说的太赞了,就是这样,有合适的就结,没合适的也不要怕剩下。(注:本人认为,个人可以做这样的选择,但是国家法律应该对女性的付出有关照。P我是有多反对新婚姻法啊,呵呵)
尤其是约法三章,别说有的人不想遵守,有时候男人就是想遵守也没用,因为孩子总是要找妈的。难道孩子找你来了,你能说找你爹去?男女就是有差别的,再有爱心的爹也替不了妈。何况是个男孩子还好,是个女孩子的话,跟爹太没界限了,那大了跟异性交往就会有问题。所以说,找的时候要睁大眼,好男人还是有的;真嫁了,女人该承担的,那还是要承担的。婚前约定是最没谱儿的了。当然,财产例外,那是能说的清的。建议在没有法律保障的前提下,女人结婚前还是要跟男方在财产上做好约定,保障好自己的权力。哪怕感情再好,这一步也要做。有些男人翻了脸之后的残忍是你不能想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