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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婚姻续存或者结束中,占上风的大部分是男人,像这例。如果说这篇报道和楼上的亲说的都属实,那只能说05年还是婚姻法旧规定,女方家的房子写在女方头上,算婚姻共同财产。男方的房子不在男方名下,估计是共同持有或者产权没有变更。深深的表示同情,在阅读区的时候就有姑娘说女人要自立自强,男人出轨不能为难小三要甩了渣男等等等。只能说理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这种情况下只能拖,为了钱死也不能离婚,小三能赶走最好,赶不走拖着才能损失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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