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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嫖娼这个犯法的事情也没啥大不了的?
  。。。。如果你们有儿子,在他未结婚未有女朋友之前,假设是18岁-25岁这段时间长期嫖娼。你们觉得没啥大不了的?没有对不起人?
  我觉得嫖娼最对不起自己。梅毒,艾滋,各种性病,哪怕用套套也不能说百分百避免。而且如果妓女怀孕呢,不告诉你呢?等生下来孩子再丢给你呢?更何况很多男人嫖的时候并不带套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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