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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比较传统,认为结婚就应该男方准备房子,如果将来离婚,女方也不用纠结婚前财产,该谁的就是谁的,这样比较公平。生活在当下,我认为有两个理念是必须具备的:人是可以不结婚的,人是可以不生孩子的。我生活在一个中等城市,有一个女儿,在本城,名下有两套房,但就目前我的思想,我也不乐意将来女儿找一个没有房子结婚的孩子,男人对女人最大的恭维就是满足她至少是物质上的基本需求,房子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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