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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秂忢空 于 2021-5-27 14:18 编辑
回复  agreel


    不好意思,小民没有主子,自由平等自信,不需要你们的狗身份,也不需要想你们一样气急败坏大声吠叫,也没有不让你们说话啊,建议一下让你们去推特说而已,怎么?要干涉我的言论自由吗?看看你这气急败坏的样子

好无聊啊,能不能给我个拉黑功能,屏蔽掉这些天天收钱发帖子的人,喜欢谈政治胡搅蛮缠不应该去推特吗?丫丫的港湾的茶馆天天谈国事,彭丽芳和agreel老是搭台互送鲜花累不累,丫丫的港湾明明是休闲娱乐论坛,好无语啊。要么发煽动帖子好歹逻辑严密一点,天天东拼西凑破绽百出,真的是槽多无口

啊猹子 发表于 2021-5-27 06:21


OK, 本茶馆严惩一切收费盈利活动!72小时内拿出网友天天收钱发帖的证据,封她/他们的IP,拿不出来,你在本茶馆禁言直到拿出证据。违反就躺平!公平吧?
戒无可戒再戒一戒 忍无可忍还忍一忍,
本帖最后由 秂忢空 于 2021-5-28 05:39 编辑
对于这样处罚是否公平,我有疑义。想到了沙翁的名剧,威尼斯商人。首先,从美国立法的角度看,就有二种。对于清白,需要自证,(证券法里面要求,上市公司对于他人指控,需自证清白,不需要指控者提供证据,这也是考虑到实际情况的良法,所以到目前为止一直实行)。另一种是疑罪从无,需要指控者提供证据。从这二点看,美国法律依照不同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不同的标准。并不只是必须指控者提供证据的唯一标准。具体到这个帖子,个人认为除了一句话缺乏严谨的证据,剩下说的都是事实。

fuchen 发表于 2021-5-28 04:01


各位看官,各位陪审团大人,这个不需要指控者提供证据,自证清白有道理吗? 那样,美国等国对武汉病毒所实验室制造病毒并泄露出来的指控,是不是也要中国去WHO陪炼,或者准许他们到武汉搞什么第二次调查,自证清白呢? 

收钱发帖这种说法属于人身攻击,是指控别人非法盈利,和假设我指控楼上卖淫养家是同一性质的,拿不出实锤证据,必须反坐。 
戒无可戒再戒一戒 忍无可忍还忍一忍,
本帖最后由 秂忢空 于 2021-5-28 08:29 编辑

回复 19# 啊猹子


你的辩白是惨白无效的。你若指控人家也说你骂你,请投诉。请标明你发帖的楼在哪里(限于茶馆),我去看看她/他们是怎么骂你的, 我需要厘清前后楼因果关系。

但你即使投诉也不在此楼合并审理。你明白吧。一案一断。


注意下#16楼的时间,美国中部时间,May-30-2021, 14:18 分之后,没有拿出‘这些天天收钱发帖子’的证据,ID 啊猹子将在本茶馆禁言。如有违反,加重处罚。


盈利性发帖是网站严禁的。有一查一, 一追到底。远远超出口水战的限度。同理,诬告也是同等处罚, fare play。
戒无可戒再戒一戒 忍无可忍还忍一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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