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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说法治社会,可是总有人觉得自己可以破例,依仗他爹,他的背景,社会的同情?我想说,复旦在刷存在感吗?毒品这么容易拿到,难道不是管理的失误吗?
减刑的理由是要赡养被害人父母,这是一个驳论,即使不是死刑,按照故意杀人情节,表现再好,至少也是几十年的刑期,在牢里赡养吗?刑满后,他们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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