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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教授应该先去呼吁改变法律,而不是先为罪犯呼吁减刑。逻辑不对了。在法律没有改变之前,这样做是不尊重法律的行为。

薄谷开来判刑低,如果不对,不值得效仿。难道要提倡向错误学习吗?如果正确,就依法办事好了, 呼吁什么呢?

看来法学需要诡辩,不需要逻辑,所以这样逻辑水准的人能够当上教授。
难得糊涂,沉默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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