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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说不给hiv携带者登记是歧视的,不要脑洞一开就凭想象说话啊。

婚姻法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本条下第二种情形就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本条下地三种情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艾滋病防治条例》
三十八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四)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已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第六十二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九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第十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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