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周作人学外语:《知堂回想录》(一)

周氏兄弟当年提倡“硬译”,相当于我们现在说的“直译”吧。也就是翻译外文作品时,于“信达雅”三者中,他们更偏重于强调对于原著的忠诚,而不是字句的通顺或文雅(虽然雅本来的意思是“正”)。这种观点发展到极至,他们甚至要照搬原文的语法结构,认为这样才能完美地体现外国人的思维方式。周作人本人也说过,中国人喜欢用外国的思想来凑中国,一句“古已有之”就万事大吉,根本不愿去真正思考和感悟别国的学说和理念,反不如日本人善于模仿又能翻新创造。因为翻译理念的不同,鲁迅和他同时代的文人打过笔仗,林琴南、梁实秋之类都在攻讦范围之内。在我看来,他们竭力介绍域外思想的诚意是可感的,可是翻译出的作品也实在让人难以卒读。文学研究者大概还能耐着性子看下去,可是一般人恐怕是不敢领教。至少我就是对于鲁迅全集的其它部分都看得津津有味,可是对于他的翻译,试了几次,还是缺乏勇气读完。文洁若称周作人为“学者型的翻译家”,但翻译著作如果缺乏读者,再先进的理念也无法传播。所以我的愚见,翻译还是要注意雅俗共赏、“寓教于乐”。

其实周作人本人学外语的经历也说明了兴趣的重要性。最近在看《知堂回想录》,中间提到他青少年时代学习外语的种种经历。说起来《知堂回想录》这本书的写作和出版也是几经周折。这是周作人一生的最后一本著作,1960年12月开始写作,1962年11月完成,最初题为《药堂谈往》,后来才改成现名。《知堂回想录》之所以能发表,全靠在报界工作的曹聚仁之功。曹氏长期担任《南洋商报》驻港特派员,又替好些报纸写稿,是香港文化界的活跃人物。那时正是反右和大跃进之后,文革之前,即使“化外之地”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因为曹氏的约稿和斡旋,《知堂回想录》终于开始在香港《新晚报》连载,那已经是在全书完成一年多以后的1964年8、9月间了。可是一个多月以后,此书即遭“腰斩”,无法在《新晚报》继续连载。后来又在《海光文艺》连载了一段时间,可是因为文革开始、这本刊物停刊而中止。曹聚任虽然重病缠身,可是一力支持,终于让该书在新加坡办的《南洋商报》上前后经历十个月连载完毕,后又由香港三育图书文具公司出了单行本,那时周作人去世已经三年多了。我看的这一套是听涛出版社1970年的版本,上下两册,竖排繁体。

回头再来说周作人。《知堂回想录》 顾名思义,是他一生最后阶段的回忆。其中多收集短文,描述从他出生的1885年到1962年七十多年间的种种历史人物和事件,国事家事,娓娓道来,总让我有岁月沧桑,恍然如梦之感。周作人在书中常说自己懒惰,可是仅从他的外语学习来看,就知道他实在是相当的勤奋。周氏兄弟小时候当然是接受四书五经的传统教育,两人都参加过县考,并且成绩也不错。后来鲁迅去了南京的江南水师学堂,后来又转入陆军部设的矿务铁路学堂。而周作人则在18岁时进入江南水师学堂,开始接触英文,并着手翻译。据他的回忆,那是因为得了一本《天方夜谭》的英译本,觉得其中的故事深有趣味。他翻译的第一篇故事是《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先发表在《女子世界》上,后来又作为单行本出版。同时期他还翻译了爱德加爱伦坡(Edgar Allen Poe)的侦探小说《玉虫缘》(The Golden Bug)。两篇翻译周氏都用了雅驯的古文,而且有时还要给原文的情节润色,加上自己的感想等等。译著发表,对周作人当然是个很大的鼓励,稿费还是末节,据他说他更因此“对于学堂功课的麻胡[马虎],学业的无成就,似乎也没有烦恼”了(136)。

后来周作人留日,好像也很少去上课。有鲁迅帮助他处理外事,他就整天呆在家里,帮着鲁迅从英文转译东欧和中欧国家作者所著的短篇小说,这就是后来的《域外小说集》。至于日文,要等到鲁迅回国,他必须自己出面和日本人打交道,这才努力地学习起来。他的办法还是从小说和故事入手,买了一些日本短篇的小说和笑话集子(狂言)自己研究,又常常去看街头的艺人表演 “单口相声”似的节目,终于掌握纯熟的日文。留日期间,他还和几位中国留学生一起上了一段时间俄文课,由一位犹太裔俄国女士私人授课。又去一所教会大学学习古希腊文,不过他说自己更有兴趣的是去听希腊文的《福音书》,因为当时很想把《新约》翻译成佛经似的古雅文字。因为老师章太炎的关系,他又向一位印度来的学者学了一段时间的梵文。他还曾经自学中古英文(萨克森语),因为对斯考特(Sir Walter Scott)的小说感兴趣。二十年代周作人因患肋膜炎在北京西山养病时,他又自学世界语,后来俄国诗人和童话家爱罗先珂(Vaisil Eroshenko, 1890-1952)来中国演讲时,是他做的翻译。

我看到这些零散的回忆,一面羡慕当年周作人学习生活的自由,另一面也想到外语学习最重要的恐怕还是兴趣。如果周作人没有看“杂书”的欲望,没有要翻译的动力,他大约就不会主动去学习各种外文。至于到了晚年,周氏成为大陆政治上的“边缘化”人物,靠着他的希腊文和日文翻译作品,养家糊口挣一碗饭吃,更是他当年万万想不到的吧。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