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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女人太可憐了,那些逼迫她傷害她強暴她的人都該判死刑!


故意杀人犯陆金凤,女,20岁,小学文化程度 ...
iamcarrieok 发表于 2013-6-9 21:15

她被卖给胡某的时候最多17岁,这样算来被逼做台的时候顶多才15、6岁...竟然还被捕服刑一年...天朝法律某方面真是操蛋= =
陆金凤太无辜了。她死刑感觉没什么法律依据啊。
真是操蛋= =
立法需要加强,向妇幼方向倾斜。

漂亮不是罪,但是生活增加了风险,高飞的可能增加,也同样增加了沦陷的可能。
难得糊涂,沉默是金
如果陆金凤的故事真实,我看到的是一个弱女子的抗挣,为什么判死刑?冤枉啊,难道让她忍辱偷生?中国有法律公正一说吗?这个判她死刑的是哪个混蛋法官?
严打的时候判的重
除了拐卖妇女那个,哪一个都不比刚被判无期的吕迎春该死啊
本帖最后由 shiershao 于 2014-10-13 23:59 编辑

被拐卖的陆金凤真的很冤,确实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法制还很不健全,遇上严打连打个架(无重大伤亡)都能判七八年。
至于贩毒和拐卖妇女什么的,倒是罪有应得。
也没几个漂亮的。
回复 15# 楊樂多


    据我所知 以前 要枪决犯人之前   要拉出来游街示众     我以前小学的时候 看过一次  还是学校组织的。。。。。。。。现在想起来 相当的无语   记得只有一次看现场的  后来比较人性拉 学校只组织参加宣判大会  枪决现场就不用我们去观看
据说这个才是 728da9773912b31bd2125d758418367adab4e174.jpg
太可怕了,虽然是90年代的,但感觉像半个世纪年前的法制理念和社会一样
除了运毒品的、拐卖妇女的,其他的都是一部女子血泪史。
好惨,如果你不能给孩子提供一个好环境,就尽量不要生孩子。
这完全就是呼兰河传,很多都被逼如此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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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d law!!!!
绝不和进行人身攻击者争论,我的一条纪律。避免进行人身攻击的最简单方法是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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