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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档案] 【丫丫真人殺】16人3.0版本變異規則-律師道具殺

本帖最后由 猎杀法官 于 2012-10-12 12:52 编辑

1. 身份

游戏共16人,分为杀手、好人两方。所有出局的玩家公布身份,夜晚出局的玩家有一次遗言的机会。

提醒玩家:游戏的剧情仅提供一个背景故事,供玩家演绎,但不涉及游戏秘密,这一点与剧杀是不同的。

【杀手方】(共计4人)

1.1 杀手(3人)

互知,可私下讨论,每晚共同杀一个人,允许放弃。杀手单方面知道律师的身份。

【伪装令】杀手拥有道具伪装令,在任意一晚使用后,当天夜晚任意一个杀手被验都会反馈为水民。(关于道具的使用详见1.7,下同)

1.2 律师(1人)

律师不知道杀手的身份,拥有辨护特权,每晚辨护一个人,被辨护者在接下来的白天如被投高票,不會出局,不能连续两晚辨护同一人,可以为自己辨护,允许放弃。

当杀手全部出局而律师仍然存活时,律师失去辨护特权,得到杀人特权,每晚杀一个人。注意,此时道具不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律师并不会得到伪装令,而仍然可以使用自己的禁言令(如果尚未使用)。

【禁言令】律师拥有道具禁言令,在任意一晚使用后,当天夜晚的出局者不能遗言!

【好人方】(共计12人)

1.3 警察(2人)

互知,可私下讨论,每晚共同验一个人,可验得此人的真实身份,律師有殺人權利前反譴水民,允许放弃。

【搜查令】警察拥有道具搜查令,在任意一晚搜查一个人,如果此人拥有道具且尚未使用,则会被搜走,不能再使用。注意,即使此人当晚使用了此道具,仍然会被搜走,而使用无效!警察使用搜查令后如果搜成功会得到反馈,被搜者如果被搜成功会得到反馈。

1.4 医生(1人)

每晚救治一个人,可使得此人免于被杀或被狙击出局,如果被救者当晚没有被杀或被狙击则产生一次空针,空针在隔一天后会自动消失,但如果连续两晚被扎空针,则会被扎死。

【麻醉剂】医生拥有道具麻醉剂,在任意一晚麻醉一个人,仅对律师有效,可使得律师永失去辨护特权,律师当晚的辨护也无效,被麻醉的律师仍然可以使用道具,且不会影响继承杀手杀人。律师被麻醉时会得到反馈,医生不会得到反馈。

1.5 狙击手(1人)

拥有一次狙击特权,可在任意一个夜晚狙击死一个人,使用一次后不能再使用。

【替身令】狙击手拥有替身令,在任意一晚使用替身令后,如果当晚有警察被杀,则狙击手顶替这个警察出局!注意,此时如果狙击手被医生救治则无效,狙击手仍然出局,但如果被杀的警察被救治,则警察和狙击手均不会出局,但认为替身令已经使用。

1.6 水民(8人)

不互知,无任何特权,仅参与白天的讨论、投票。

1.7 关于道具的使用

以上拥有道具者,均为一件,多人互知的身份(杀手、警察)认为共同拥有一件,共同使用。道具可以在任间一晚使用,使用道具的同时可以行使各自拥有的特权,互不影响。道具使用一次后即消失,不能再使用,无论是否产生了实际效果。

2. 胜利条件

2.1 胜利条件

警察、医生、狙击手全部出局,或者水民全部出局,杀手获胜。

杀手、律师全部出局,好人获胜。

咱们来一局这个变异版本的?
  电脑也会双胞胎。。。。
咱们来一局这个变异版本的?
xxy785 发表于 2012-10-9 10:38



    一起來BS不下場的,咱們好好玩兒去
为下场的妹子申请任意水,东南西北上下左右远近高低自由水,每贴不得低于二十字。


就算看透了这世界的丑恶,仍然要热爱这世界
一起來BS不下場的,咱們好好玩兒去
猎杀法官 发表于 2012-10-9 11:04



    坐等开场~
好无聊啊无心工作
见贤思齐,时时自省,切记切记
其实不太喜欢这些奇奇怪怪的变异版本。

一个游戏规则不是拍拍脑袋就能定的,我修正过规则就知道,必须要有反复的模拟推敲,平衡性考虑,还要经过实战检验淘汰。

SO。

顺便一说,如果按我的考虑和玩法,本规则绝对杀优。
其实不太喜欢这些奇奇怪怪的变异版本。

一个游戏规则不是拍拍脑袋就能定的,我修正过规则就知道,必须要 ...
A菲儿A 发表于 2012-10-9 01:57


杀团优势也不是太明显吧,就三普杀一隐身天使,似乎还不如三普杀一独杀实际。
道具是人手一张,互相克制。
杀杀们不会乌龙这个倒是实实在在的好处。


就算看透了这世界的丑恶,仍然要热爱这世界
杀团优势也不是太明显吧,就三普杀一隐身天使,似乎还不如三普杀一独杀实际。
道具是人手一张,互相克 ...
阿伯杀手 发表于 2012-10-9 02:24 PM


你可以把自己带入角色去考虑。怎么做局。


我只给你甩我最终思考的结论。绝对杀优局。

其实我很讨厌动脑子啊.
总觉得这个变异神马的太复杂了.
要花花~

感觉律师是个神器.
要花花~
你可以把自己带入角色去考虑。怎么做局。


我只给你甩我最终思考的结论。绝对杀优局。
A菲儿A 发表于 2012-10-9 02:57

哥习惯直来直往,这做局什么的,是不是跟前戏有关?
恳求菲儿姐姐指点一二
感觉律师是个神器.
水漾妖娆 发表于 2012-10-9 04:53



十三是个萌物
求来一发?我觉得这玩法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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