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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检非法移民 违宪

联邦法官史卓斯(Michael Straus)裁决,联邦探员2007年6月6日凌晨突检康州纽海文市(New Haven)四名非法移民的住处,是侵犯当事人的宪法权利之举,法官已中止这四名移民的遣返程序。批评人士表示,突检是为了报复纽海文市政当局发身分卡 (ID card)给非法移民。

史卓斯法官于1日及2日做此裁决。他说,移民探员进入前述移民住家,既无搜索状,又无合理的理由,也未获得对方同意,他已阻止移民遣返程序。法官裁决,探员「非法」进入移民居住的公寓,「公然侵犯」(flagrantly violated)宪法第四修正桉保障的「不受无理由的搜索和扣押的权利」。

史卓斯在裁决书中写道:「宪法第四修正桉的重要标准,就是合理。自然的引伸就是:人们可以合理预期享有隐私权。在一个人的住所内,隐私是不可侵犯的。」

本桉四名移民分住两个住所,探员抵达时,他们只把大门打开一点点,但探员强行闯入,自称要搜捕名单上的特定非法移民,但没有找到。儘管如此,探员在突检行动中共逮捕了32人。移民官员表示,逮捕行动并无不当。

这四名移民的姓名没有公布。移民官员说,四人都来自墨西哥,但四人都引用宪法第五修正桉「不得强迫刑事犯自证其罪」的条文,拒绝透露国籍。

突检行动之前两天,纽海文市政当局刚批准发身分卡给所有居民,不追究其移民身分,这项行动旨在帮助移民在银行开设帐户和接受政府服务。市政官员表示,突检似在报复身分卡措施,但联邦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官员否认。

目前未悉联邦当局是否要对史卓斯法官的裁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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