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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不道德之殇

日前,除资深被黑专业户警察被某高校一叫兽称之为“鹰犬”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外,律师也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从在法院门前晒被撕破的裤子到拿着材料追打怀孕的法官,再到报警要求窗口法官出示"法官证",律师任全牛造谣侮辱自己的当事人,荒谬走板的事件接连发生并在网上被持续热炒。我很不理解,就这种人,他们怎么还胆敢自称律师,自称为专业人士。这种行为就像是地痞无赖的撒泼骂大街。

任何职业,乃至掌握一定话语权的职业都决不敢以这种荒谬的作风行事。但不知为何,今日的中国出现了一群自翊为公平正义化身的“维权律师”、“人权律师”,他们肆意抹黑践踏法律的威信,甚至出现他们中的一小撮人似乎认为自己是异类,无须受制于律师行业和其他各行各业努力遵循的行为准则。这帮人口中言必称公平正义,但实际仅是将律师作为一个发财的职业,是一门赚钱的生意,只要能挣到钱,什么事都能干,有的人网上造势,利用律师身份欺骗不明真相的网民,制造舆论压力,甚至损害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也在所不惜!曾偶然旁听过某知名维权律师参与代理案件的庭审现场,这律师动辄咆哮公堂,肆意侮辱被告,完全无视法官维护法庭秩序的努力,举不出任何有力证据,通篇就是在胡搅蛮缠。这样的律师不认真考虑分析案情,不花心思花时间学习法律理论与法律、法规,整天就颠倒是非,搞舆论炒手!真真是侮辱了律师这一光荣的职业。

新刑诉法颁布之后,律师的权利得到进一步保证,但是相对应的对律师的义务和监管却没有同步跟上。律师在网络上号召签名、高调声援、制造舆论、裹挟民意,公开支持犯罪、煽动民心的行为应该依法予以打击处理。著名的大文豪莎士比亚(Shakespeare)就曾经写下一句令人难忘的台词:“第一件该做的事,是把所有的律师全都杀光。”这句话当然太偏颇,但对于打着法律的幌子,实质是在干见不得人的勾当某些律师而言,这句话送给他们最合适。律师,是司法环节的重要一环,是维护法律尊严的守护者,怎么能荒谬走调,干些让人唾弃的事呢!

律师的不道德之殇某种程度上说,会造成我们社会之殇!如果律师知法犯法,丧失作为律师的职业道德,肆意混淆法律是非,会对我们的社会造成更大的混乱,甚至会造成民众间、民众和公共部门间的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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