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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选择分的多啊,我也选的是毫不犹豫的分手。正如楼上许多姐妹说的,这种家庭里能出来正常孩子的几率很低,优秀就更谈不上了,当然,事业上,金钱上可能会很成功,但是人格有缺陷的话,不是金钱能够弥补的。这个险不能冒。
还有,楼上还有几位姐妹说如果做妈妈的是为了养活孩子才不得不做这行的话,听起来很伟大,可是仅限于小说和电视剧。不巧的是,我前几天深度接触了一个做小三的人,本来我是不带偏见的,因为我总觉得不应该先给人定性,不能得到名份一定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所以,我是当正常朋友来跟她交往的。但事实是几个月相处,几件事经历过,终于明白一点,做小三的人果然是不太懂得自爱的。----当然,我仅以一个人来否定一群人,可能有些偏主观。但是,我觉得一个人如果做这样的事,前提必定已经是不尊重自己了,那还能奢望她尊重别人吗?看过好几篇报道小孩子养家的,一个正常的成人应该也能养起家吧?---当然,这只是假设,有些事情没有经历毕竟也是不能说满的。惟愿大家都幸福安康,社会和谐,劳保体制更完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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