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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罪還在
但真的很需要抓姦在床
可是就算這樣,如果真的脫光在床上但沒其它可以證明有性交行為的證據(因為那個”姦”解釋上要有性行為)
也是可能會被認定為”蓋棉被純聊天”=  =
…當然如果有其他可以證明的證據也可以不用抓在床啦….
我看過一個案例是通姦者跟小三有相約在床時
都會在自己的記事本上做上特殊紀錄,最後法官因為這份紀錄判通姦成立

是說台灣也一直在吵要通姦除罪化
但講通姦除罪化的人卻不同時要求可以訂立”如果婚後外遇者要XXX”或”離婚是因為對方外遇者要付出XXX的代價”這樣的婚前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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