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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法院的判决,一般是把孩子判给男方的,因为一般来说男方的经济条件会好点,孩子又有爷爷奶奶照顾。但是这个案例里面最大的错还是那个女朋友,如果她真的不喜欢的话可以结婚后让男方把孩子送回亲妈那里的,毕竟亲妈都说了可随时把孩子送她那里。这只能说明这个女朋友太残忍了,不能说是精神病,不然又会不负责任的。这还有天理的。这种人就应该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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