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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夠轉個名義嗎?
不是都有發短信什麼的 找幾條負面的 去告他毀謗恐嚇罪呢?

既然都是無產階級,大概告她老公也拿不到多少贍養費,還不如改去告那個男小三
--為生者祈福,為死難的人們祈禱。
高雄前鎮、馬航、復興、北捷、戰爭中的死難者,萬望已得到安寧。R.I.P
本帖最后由 ysy1002 于 2013-11-4 14:36 编辑

直接给他全社交范围内出柜,最能打击他。他的父母很可能早就知道了,用告诉父母来威胁根本无法起作用。亲戚邻居是很可能不知道的。
不过女的也要做好全家搬走的准备。骗婚的烂人最怕的是身份暴露,断绝了今后继续骗婚的可能。一旦彻底失败,是没有下限的。
同妻不是法院判离婚的根据,也得不到什么赔偿,但可以以此证明感情破裂。
直接匿名群发给他公司所有人的邮箱,把他的极品事情加证据全公司通报,让他直接出柜好了。其他的,咨询律师提出离婚。短信可以考虑告他诽谤中伤。离婚不是谁提出离婚谁就是错误方,被长期家暴的妻子提出离婚难道她是错误方?他自己是同,还这样对待自己的妻子,可以算是家庭冷暴力了。
回复 16# 昕雨


    貌似可能好像没有男小三呢,不过那个家伙有个特别特别好的朋友,会给他急什么洗面奶之类,曾经猜过会不会有暧昧关系,毕竟实在不同省份的大学同学
回复 18# nasis


    没有他公司人的邮箱,事实上,那个家伙,就连他的手机密码也不告诉别人的,哪怕上一秒知道了下一秒也会改掉*,另外,他公司的电话也是费了好大劲才弄到的,连他的公司名称也不说,……说是说了但不是很清楚
友人是不太希望把同性恋这件事说出来,毕竟这并不是什么好事,不过,如果真的到了不对的时候,哼,谁怕谁啊
喵~~~喵!!!
都是无产阶级,当然以最快最简便的方式离婚最好了,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他,翻开新的一页,开始新生活,不要纠缠了,那样女方是在追加成本,只会更吃亏。就好象每天都要端着饭碗在牛屎堆边用餐一样,选择离开吧,这样最便捷。
回复  nasis


    没有他公司人的邮箱,事实上,那个家伙,就连他的手机密码也不告诉别人的,哪怕上一 ...
滴水的法则 发表于 2013-11-4 16:17

那只能说,你这个朋友婚结得太糊涂,不是被这个骗也会被那个骗
这么糊涂,那就别想着报复了。报复还不伤到自己那是有脑子的人才能干的事情,赶紧离婚脱身吧。
回复 20# 滴水的法则


这样的人,一看就是自私到极点,而且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算计的,你的朋友当初和他结婚到底为什么啊,越快离婚越好,就当花钱买教训了,也别管什么错误方不错误方了,气不过的话就多花些钱请一位有名的好律师!一定要速战速决,他人品太恶劣且没下限,和他绑一起时间越久就越恶心自己。
回复 23# ysy1002


    并没有打算报复,没有心力也没有想过去做这种事,就是想着要让那家伙难受,毕竟那家伙实在是太不要脸了,惹得友人父母难受。
回复 24# nasis

友人一向都是事业型女性,也没什么心思去谈恋爱,是友人妈妈着急的想要让他结婚,而那个家伙也是经人介绍认识,当初结婚的时候是他们那边催促着结婚,友人曾经为此发了好大的一顿脾气,然后反而被自己的妈妈和外婆骂了一通。。。。
在这里要特别说到的是,当初明明他们那边突然提出要结婚,而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拍婚纱照那天(因为是突然提出的时间太赶又改变不了于是只能匆促的拍结婚照)友人因为特别忙工作上事情特别多再加上生理期突然到访疼得基本上全程基本都蹲着,脸色都白了!虽然后面因为心情回复所以开心了,但是过了那么久那一幕还在脑海里,一想就记得很清楚。——不过,非常离谱的是,那个家伙,居然说是友人逼着他结婚,说是友人浪费他的青春!!!到底是谁浪费谁的青春谁先提出结婚的啊!!!
那个家伙,从头到尾,一直在短信里说着要离的话,但是从头到尾压根就没半点行动。友人说过,如果离婚,很好,双方家长在场,好好谈谈,看要怎么解决。而那个家伙对此的反应...我不想再想了,越想越火大
回复 26# 滴水的法则

太可气了!真的要劝你的朋友速速结束这段婚姻,心情总被负面情绪影响会影响健康的!
回复 27# nasis


    现在好友可以说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离婚是肯定要的,只是友人说必须要让双方父母在场,否则,那么没品的家伙,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呢
结婚多重要的事儿啊,瞧着怎么那么草率,连对方的工作单位都不知道?这婚逼的啊,哎哎哎
想法子平安脱身吧,以后也不受对方纠缠。考虑和平分手,不是因为懦弱,而是保护家人不再受伤害。找个资深的律师咨询下。
本帖最后由 昕雨 于 2013-11-5 08:19 编辑

回复 19# 滴水的法则

那,只能夠找專業律師,維護自己利益就好了...
不要讓渣男有機會倒打一耙,別的就不用,因為投資報酬率太低不划算的,而且還成功率不高

如果可以,盡量多收集一點男方在這段婚姻中不好的證據,比如"長時間不回家""徹夜不歸"什麼的
讓它變成過錯方,至少讓他在"婚後財產",多割讓一點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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