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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申请公开转基因信息被驳 称将诉农业部求公开

在今年6月至8月间,北京律师黄乐平先后致函农业部,就关于转基因农产品的5个问题分别提起信息公开申请和行政复议申请。今年10月24日,他收到了农业部驳回其转基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决定书。昨天,黄乐平表示,将在15个工作日内向农业部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申请公开转基因信息

今年6月25日,北京律师黄乐平致函农业部,申请公开转基因生物进口的相关情况与数据。申请公开的内容涉及5方面:1.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的种类以及每一种类在2011年和2012年的进口数量;2.三种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转基因大豆的安全评价结果和安全评价报告;3.农业部未批准转基因粮食作物商业化种植的原因,是否拟在国内进行转基因粮食作物商业化种植,是否有具体计划及计划内容;4.保护本土农业和农民利益免受进口转基因农产品冲击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有哪些数字可以说明;5.落实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制度的具体措施和落实情况,以及开展了哪些监督工作和违法处罚情况。

7月19日黄乐平收到回函称,其申请公开的3种转基因大豆的安全评价结果以及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已在农业部官方网站上公开。但其他问题并没有答复。黄乐平认为,农业部答复过于简单,且拒绝公开相关信息缺乏法律依据。今年8月11日,他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对方就上述问题作详细答复。

农业部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今年10月24日,黄乐平收到了农业部的驳回转基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决定书。该决定书表示,黄乐平的其他申请属于对有关问题的咨询,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

该决定书称,对于公开“转基因农作物进口数量”的申请,由于农业部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本质上是对安全性进行评价,但对进口数量没有审批权限,相关信息需搜集、分析和加工。因此,申请属于向农业部提出咨询,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铸。对于“转基因农产品种植”、“转基因对我国农业会否存在冲击”及“转基因标识制度”等三个问题,农业部回复称,这些问题大都处在探讨阶段,都需进一步搜集、分析、研究、整理和加工,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简称《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其内容属于“咨询事项”。

律师称将诉农业部求公开

黄乐平认为,农业部这份决定书是“不严肃的”。黄乐平称,农业部最初对申请信息公开的回函比较随意,这份驳回决定书只是做了“更为详尽的注解”。而这些解释“根据信息公开条例,是站不住脚的”。

黄乐平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如果政府有这个信息你就公开,没有就直接说没有,如果有但是涉及国家机密安全,就说不予公开,“而农业部却找了一个法律上找不到依据的说法——咨询。”

此前,黄乐平曾有多次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的经历,他希望农业部能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给予一个合乎法律规定的回复。他将于近期“向农业部提起行政诉讼”。
因为不公开所以不可信
不可能公开的,知识产权的问题。能提出公开信息的律师,多少是哗众取宠,博取浮名。因为他们更应当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楼上的,理解错误哦。
黄律师提出的质疑,都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更多的是询问:进口转基因产品的数量,农业部是如何处理进口转基因产品,有没有监控渠道,对本土产品有何保护措施等等。

我觉得这些都是涉及民生、涉及农业经济的问题,有必要公开。公开了,才让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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