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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一个!终于告一段落了!
从法律上讲,这样的结果没什么争议的了。谢谢这个科普贴。
按理说一般的民事案件可以“民不举,官不究”,只要双方谈得拢,个人觉得拿钱消灾也什么。
这桩案件性质真是太恶劣了,一般十几岁的孩子还都在中学生活里被学业压得喘不过气来,哪儿有胆子干出这种事来啊。有的朋友总纠结量刑重,受害者身份不检点,难道就没想过这个问题?好好管教自己的孩子才是正事。
从法律上讲,这样的结果没什么争议的了。谢谢这个科普贴。
按理说一般的民事案件可以“民不举,官不究”, ...
bailan宝宝 发表于 2013-9-28 12:12



    你没看见上面有人说15岁的表妹去酒吧,家里根本不认为这是个事吗

一个妓女合法的地方

你觉得你的孩子会在真空里生活

如果是阿三那种性质的案子

李天一判10年的确少了

可这种仙人跳

别甜蜜的侮辱良家妇女这个词了
楼上的要搞清楚重点,不是是不是妓女,而是是不是违反了她的意愿而发生的性关系,楼主在贴里也说了,李他们是动了手打了杨的,这还是自愿?
那个贴图是什么电视剧啊?一直想找但是不知道名字哇 - -
凡事不可太尽,太尽,则缘分势必早尽。
都说儿女是父母前世的债主,这李氏一家前世可不仅是债主,还是仇人,这辈子互相死坑对方来了......
有些事情脑袋想不明白,只是因为屁股还没有坐到一定高度的位置上........
有的人讨厌任性,只是因为没有任性的资格.......
本帖最后由 bailiyanxia 于 2013-9-28 14:26 编辑

回复 34# vivi311


    你认为是妓女,但不认为是卖淫,不是仙人跳,多么高明的逻辑啊

杨妓女清醒的跟随了至少7小时

有这样的强迫吗

你知道为什么袭警比袭击普通人的罪名重吗

一个满口谎言的妓女,她的话根本就不足为信
杨女士是陪酒女 听说没出台,陪李天一他们喝酒,喝完酒之后相约一起去吃夜宵,这个在酒吧很常见,一般我们去酒吧,跟陌生女的拼座喝酒,然后喝完酒觉得感觉不错,就会说去吃夜宵,吃了夜宵理所当然就是开房了,杨女士下班后自觉回家就不会闹这样了,相信很多去泡吧的男人都知道这招,话说5个人才给2000嫖资确实是少了,在帝都就算妓女也觉得少阿,更何况只陪酒不出台的杨女士,事后说要给几十万不给就报警,李天一他们都是富二代会怕这个不成阿,事情曝光才知闹大了,梦鸽相信自己儿子,对于勒索事件,觉得杨女士肯定是看自己儿子一伙人大方想多要点钱,都开豪车的,给2000确实是不会满足。现在的社会这样的现实的女的还少么。对于大家说要是梦鸽给了钱应该事情不会闹大,换个角度想想,要是你的话,你会给这样的女人钱吗,肯定觉得这个女的无耻的很,自己贴上来还要说别人强奸,绝对不会给钱。一个巴掌拍不响,杨女士自爱一点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话说她就真的是完全无辜的吗?换谁都不相信,李天一犯罪是事实,但是身为受害者的杨女士更加让人觉得恶心!
一个满口谎言的受害者,实在是让人同情不起来,先不说自己是处女,后来又说给钱私了,证明后化验结果宫颈二度糜烂,有很严重的妇科病,事情暴露后就说家里封建,怕家里人知道事情真相。想让警方严重看待这个事情,没被发现之前你怎么不说,被发现后你就装无辜可怜了,她的态度,实在是让人感觉是仙人跳。就是没给出她心里满意的价格吧!
难得看到个案子,双方都不讨喜的。
但所谓枪打出头鸟,谁站出来呼喊多些,谁受到的攻击就要多些。
Our greatest glory is not in never falling, but in getting up every time we do.
这个案子一暴出来~梦菇还没有跳出来,很多人都在网上八李双江和梦菇,我觉得挺不妥当。骂人不涉及父母,这是我从小所受到教育。这也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一个星2代不好当。后来梦菇跳出来,我就知道李某某什么这样了,家教对一个小孩的成长来说是多么的重要。从案子本身而言,我相信李某某是因为嫖资不清而被勒索,你想,我们楼下的网吧尚且要和一些人搞好关系,在帝都开个高档娱乐场所一点背景也没有怎么可能~~继而作为一个母亲我也知道梦菇为什么这样~~但是我还是高看了梦菇的情商,就算是人家搞了个套等李某某钻,也要李某某愿意呀,人参不如意十之八九,退一步海阔天空,梦菇这样的上窜下跳,虽然我理解但还是有点欠妥当,以至于后面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了。就像上面说的这十年有一大半是梦菇挣来的。唉~~人参最美好的十年呀。但不管怎么说这是上面的事~我等屁民好好准备好爆米花只当看个连续剧~像上面几位挣的面红耳赤的,何必呢~·
这些人是多么希望自己成为妓女啊
bailiyanxia 发表于 2013-9-27 20:36



   同句式:说这话的人,是多么希望自己就是李某某啊!
。。。我只是想说,你要是不去酒吧,不和人开房,好好交女朋友,然后正正经经地和女朋友结婚,一切事情都没有了。李某某五人私生活糜烂是否认不了的,嫖妓是好事?五人上一人是好事?如果李某某五人好好读书从不去酒吧这些地方,更不要随意开房和人上床,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啊
我觉得也应该追诉杨j卖淫罪,毕竟我国这种不合法的特种从业者事实上并不少,如果杨未受到任何处罚而获得高额赔偿,未来会不会出现一连串的“杨j”一连串的卖淫变强奸谁也说不准
李某某之前开车撞人的后续不清楚,但看他的样子,完全就是喜欢挖坑自己跳的人。家教不好,不懂悔改,他被叛入狱,如果梦鸽还说他没错给他洗脑的话,放出来又是一个反社会的渣渣。
他们这些人有钱,或者还有地位,一个女人,一个妓女,她也是有人权的,她用自己的身体赚钱。他们事先没有说好价钱,她不接SM的活,再说接了也绝不是2000的价,那么李某某这帮人违抗她的意志强行和她发生性行为不就是轮奸吗?
这有什么不对的,难道国家的法律不是人人平等?一个妓女索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却因为她是妓女所以看不起她,如果国家的法律真的是这样有区别对待,那么我们国家就绝对称不上是一个民主国家。
不管怎么说,梦鸽他们教育出现问题,而李天一丝毫没有悔改,这才是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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