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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供的误区

9已有 1230 次阅读  2023-01-01 16:00

1988年,美国纽约中央公园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罪案。一女子在公园夜跑时遭到强暴,且被殴打成重伤,昏迷十二天。群情激愤之下,警方大力出击,七十二小时内破案。五名家住附近、不到十六岁的黑人和拉美裔少年被捕、认罪,随即判刑入狱。但2002年,另一案中的嫌犯供认他才是此案的元凶,DNA证据也对上了。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怎么可能有人明明无辜却认下罪名呢?但心理学家Saul Kassin在研究中发现,美国口供认罪的蒙冤者为数不少,警方认定嫌犯的准确率只有54%

Kassin描述美国警察的审案程序如下。首先,将嫌犯单独关押在隔音房内,禁止该人与外界和他人接触。警察进房间后先发制人,在桌上丢下大堆纸张,声称掌握了大量犯罪证据,让嫌犯识相点,主动招供。审案人然后步步引导,让对方从承认在场,再从目击者变为承认辅助犯罪,到最后完全认罪。警察还会把嫌犯带到现场、炮制虚假记忆,或伪造测谎结果、加以威胁,或车轮大战、连续审讯十几小时。通过各种办法施加压力,误导嫌犯,获得口供,办成“铁案”。

 

中央公园案中的蒙冤少年被有权有势的警察、律师、法官持续逼迫,不堪重负,而且官方虚假承诺,说只要认罪就能放他们回家,这才认下根本没犯的罪案。Kassin承认,警方办案肯定要对嫌犯施加压力,但反对误导对方。美国司法系统的各种问题毋庸置疑,所以才有一群律师组织起来,建立免费为蒙冤者翻案的“清白”(Innocence)项目。而日常生活中先入为主、因偏见而冤枉无辜者的事件层出不穷却很少获得纠正,这才是我们更该自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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