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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残忍、凄美的爱情故事

7已有 5130 次阅读  2010-05-24 22:05
2006年6月6日,我上一个杀手。
  
  我站在肮脏的天台上看到巷子下面的他,那是他正用手枪指着一个女孩子的头部,三十秒后,我看到女孩子的额头先并流,鲜艳明亮的血红就到他的眼睫毛上,模糊了他留下来的泪。杀手毫无表的看着女子在他的面前倒下,倚在水泥墙上抽一根香烟。他抽烟的姿势很好看,右脚往后踢着水泥墙,头保持在四十五度向下,口里吐出的烟雾迷雾飘渺在她的眼角上上方,由始至终他都没有再看一眼倒在血泊的女子,有烟蒂落在血泊里。一支烟后,他转身离开。
  
  我知道,那女子是他深爱的女子。
  
  在他离开前的那一秒,他望向了天台。我终于有机会和他对视。他神情淡漠的看着我,眼里带着火。然后他冲我微微笑。那一刻,我发现自己爱上他了。我爱上了一个杀手的微笑。
  
  我在第二天的报纸上看到了杀手的相片。我知道那张不是他的相片。他是一个善于隐藏自己的人。没有人知道它的真正面目。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天天站在天台上等待杀手的下一次出现。可是他却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下落不明,不知所踪。我相信杀手是一个伟大的职业。他可以轻易的杀死一个人,然后离开。他可以到世界的的任何角落,然别人无从知道他的踪影。很多时候我想靠近杀手,问他去哪里,可不可以带我去。我心里始终隐藏这种不良动机。
  
  第二次见到杀手,是在一所医院里。我看到杀手时,他正拿着枪对着一个濒临死亡的男子,我的血液几乎沸腾起来。他的子弹就像魔法一样穿过男子的太阳穴,鲜血染红了洁白的纱布。我看到男子临死时恶狠狠的盯着杀手,他的眼珠几乎崩裂出来,嘴巴张开时几乎可以吞下一只老鼠。杀手并不急着抽完剩下的半支烟,然后把烟蒂洒落在男子的血液里。
  
  杀手在临走前看到了正从病房出来的我,我正穿着病服提着点滴拿着厕纸出来,我爱看到杀手时忘记了提点滴的高度,于是血液从针口回流到瓶子里,透明碧色的药水顿时被染红,犹如画室里的颜料。那一刻。我多麽想抱住他,然后然他带我离开。他在离开时对我微笑。当我回到病房里的时候,我看到男子的口里跑出鲜血粼粼的老鼠,在病房里乱穿。我提着点滴往外跑,在楼梯的转弯角吐得一塌糊涂。那一刻,我更加坚定自己爱上了杀手。我始终相信能够带我离开这个城市的只有他。
  
  我急匆匆的跑回病房里,扔掉我然满鲜红色颜料的点滴瓶我看到男子的口中不断的跑出鲜血淋淋地老鼠,可是为了杀手,为例我亲爱的杀手,我必须保存属于他的战利品。我用小刀在男子的太阳穴上把子弹挖了出来,然后用清水清洗干净,弹头依然血迹斑斑,我知道这是杀手故意留给我的颜色,我把弹头用绳子戴起来。
  
  我被捉进公安局的时候一点都不害怕,因为我的爸爸是公安局局长。我在那里呆了三天之后就出来了。在那三天里,我对杀手的思念日益增加,我每天都在监狱里连着开枪杀人的姿势,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杀手握枪是的姿势让我着迷。我学他抽烟时的表情,在风中把一根点上的烟放入唇间,慢慢的吐出情意迷乱的烟圈。然后把手指晾在半空中慢慢变动姿势,以此打发这三天的时间
  
  他,他是我的杀手,我最爱的杀手。
  
  我每天查阅大量的报纸和新闻,我把每个角落都看得认认真真,然后把关于他的信息剪贴下来。哪怕只有一个字也小心翼翼的贴近笔记本里。我常常拿着贴着他的笔记本去他停留过的地方逛荡,我想制造巧遇的机会让我们相遇,然后拿着心爱的笔记本给他看,让他知道我对他仰慕和爱戴,让他带着我私奔。
  
  私奔是一件伟大的值得惊天动地的事情。就像做杀手是一件很神圣的职业。
  
  我喜欢那样没有丝毫贵族所装扮的生活,火红火红的招摇和伤痛。他牵着我的手带着我一起杀人,他用极冷酷的姿势不断的杀人,抽着让我着迷的香烟。我在他离开的时候,用小刀在死者的太阳穴里把子弹挖出来,清洗干净,放在盒子里。我要收藏它所有的子弹,子弹里藏着许多机关秘密门路,还有我嘴唇热吻的温度,因为里面的血迹斑斑隐藏着我对他的炽热的情感。我们自由的流落在任何一座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群里生活。
  
  我梦见他挤进我的棉被里,他的手枪放在我的枕头上,有着血腥香甜的味道。我抱着棉被入睡,他就在我的旁边。三更半夜醒来,我看到床头的木偶在笑,她的额头鲜血迸流,我看到被他杀过男人女人小孩的脸。他们死不瞑目在黑夜里盯着我。我不害怕,真的。因为每张死不瞑目的脸的背后我总能看到杀手。他看着我微笑。我多麽希望每天每他都能这样看着我老去。
  
  我爱杀手爱到超过了期限,忘记了他的手枪会生锈。
  
  大街上,他被一群穿着绿色衣服的人团团围攻,我知道那是他的忠实爱戴者。我疯狂的跑了上去,他很友好的用手臂抵住我的下巴,用枪指着穿绿色衣服的人们。那一刻我是多么的兴奋。我几乎可以听到我一起一伏的心跳声和他的呼吸声,他突然的拉着我在街道恰跑了起来,我知道他要带着我私奔了。一路上,风呼啦啦的掠过我们的脸庞,流动的人群在我们的时间里静止不动。他拉着我的手很拼命的跑,我看着他奔跑身影,我的心脏几乎跳了出来。我的杀手。我最爱的杀手。
  
  转弯角的小巷里,他从我的脖子上扯下子弹,把它放进手枪里,然后对着我的额头,我看到他对我很友好的微笑,于是我也报之与微笑。然后听到平的一声。鲜血从我的太阳穴里留了下来。我一直都在收集者别人的子弹头。可是这次我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把我太阳穴里的子弹用小刀挖出来。
  
  原来他的手枪没有生锈。他的烟蒂落在我的睫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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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0 个评论)

  • janetpipi 2010-05-25 00:09
    有病
  • celine 2010-05-25 00:43
    janetpipi: 有病
    完全同意, 这就是一个神经病的喃喃自语!
  • Jenny 2010-05-25 02:34
    整个一神经病!!!
  • 玮盈 2010-05-25 03:20
    jennycuiau: 整个一神经病!!!
    我也是想的和你一样
  • 夜夜笙歌 2010-05-25 05:26
    转贴还是原创?
  • cy9459 2010-05-25 12:16
    Different kind of story, a killer and a crazy (mental ill) woman's imagination can not be called love story.
  • 玮盈 2010-05-26 01:35
    cy9459: Different kind of story, a killer and a crazy (mental ill) woman's imagination can not be called love story.
    im sorry this is a crazy love story
  • 玮盈 2010-05-26 01:35
    转贴的
  • cy9459 2010-05-26 01:54
    a_chord: im sorry this is a crazy love story
    We have different opinion about love story, did you write this story?
  • 玮盈 2010-05-27 02:54
    not is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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