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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女儿(二)

已有 8342 次阅读  2009-11-04 09:34   标签金陵  女儿 
潘韧秋十月一号刚过生日,十足年龄92岁了。几年以前能和她结识真是我的运气。这不光是因为通过她的关系,我结识了更多的金女大校友,而且是因为她的个性和故事都让人印象深刻。

潘韧秋这个名字是一位有学问的族叔取的,典故出自屈原的《离骚》“韧秋兰以为佩”,她是秋天生人,所以也对景。据她说,自己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商人家庭,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小时候的生活好像不太容易,因为姐妹都比她长得漂亮,而弟弟是男孩子,在旧式家庭里地位当然不同凡响。从小她的母亲就对她说,凭她的相貌,以后只好自食其力,找个好职业。而潘韧秋对于旧式男子也印象很差,虽然因为她的灵巧懂事父亲十分宠爱,可是在她的眼里,中国男人,包括她的父亲,都是拈花惹草、处处留情之辈,不值得女人托付终身的。这也许就是她为什么一生未嫁的原因之一吧。

潘韧秋在金陵女子大学英文系毕业后,在母校教过一段时间的书。五十年代初来美国定居,曾经在哥伦比亚大学的中文系长期任教,许多中美关系史上的风云人物,例如在尼克松恢复中美邦交的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作用的中国通, Michael Oksenberg,和克林顿当政时期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Kenneth Lieberthal 都是她的学生。说到她来美国的经历,她说第一次萌生要远渡重洋的念头是因为一位留美归来的体育教授在她面前开箱倒柜地整理行李。这是她第一次看到西洋风格的女性内衣,当时真是惊羡不已,对美国十分向往。这个理由听起来好像很草率轻浮吗?其实不然。那个年代的女子,又是家庭出身较好的,都要束胸,不如此就不能表明自己是个稳重贤淑的大家闺秀。潘韧秋大概也是深受其苦,看到这样“神奇”的服装,就仿佛看到了一个自由美丽的新世界,对于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子,那当然是富于诱惑力的。

我问她到了美国之后的经历,她说起在哥大教书时自己非常严格,可是每次举办晚会也极其成功,因为她做得一手好菜,其中中西合璧的“虾吐司”(shrimp toast),更是老外的最爱。那么美国男子也不值得她钟情吗?潘韧秋说,当年有位美国男子追求过她,可是她觉得这个人太小气。每次出去吃饭都是她请客,“就算是跟他学英文的学费好了”,潘韧秋这么说。

2006年寒假我去纽约做访谈,终于见到了包括潘韧秋在内的一批金女大东岸的校友。2007年三月从波士顿去纽约,潘韧秋做东,在她家附近的“哥大小馆”请我吃饭。一个不起眼的中国餐馆,台湾店主,一共三道菜:凉拌海蜇皮,葱油饼,沙锅鱼头,可是样样地道。特别是那个沙锅鱼头,真是家常菜的风味,文火煨了大概两三小时,让我一吃销魂。潘韧秋的美食家之名果然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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