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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成唯识论白话讲记 - 于凌波居士 - 彼说理教相违。若五色根即五识种 (130)

2已有 5081 次阅读  2015-07-16 09:05   标签简明成唯识论白话讲记 
 

简明成唯识论白话讲记

(第三篇 思量能变识诠释)

 

于凌波居士讲授

佛光山丛林学院.台中慈明佛学研究所佛学讲义

 

 
   续 ...  

 

论文五:有义:彼说理教相违。若五色根即五识种,十八界种应成杂乱。然十八界各别有种,诸圣教中处处说故。

又五识种,各有能生相见分异,为执何等名眼等根?若见分种应识蕴摄;若相分种应外处摄,便违圣教眼等五根皆是色蕴内处所摄。又若五根即五识种,五根应是五识因缘,不应说为增上缘摄。

又鼻、舌根即二识种,则应鼻、舌唯欲界系,或应二识通色界系,许便俱与圣教相违。眼、耳、身根,即三识种,二地、五地为难亦然。又五识种既通善、恶,应五色根非唯无记。

又五识种无执受摄,五根亦应非有执受。又五色根若五识种,应意识种即是末那,彼以五根为同法故。

 

又瑜伽论说:眼等识皆具三依,若五色根即五识种,依但应二。又诸圣教说眼等根皆通现种,执唯是种,便与一切圣教相违。

 

讲解:此下是第二家安慧的说法,它对第一家所说不以为然,斥之为‘理教相违’,因为它有下列九种过失:一者诸界杂乱失:倘若眼等五根,就是五识种子的话,那六根、六尘、六识的十八界种子,应当杂乱不分。然而十八界却各有各的种子,并非根种就是识种。

二者二种俱非失:五识,各有其能生的相分种子和见分种子,这二分种子迥然不同。如果执著这二分种子,那么那一分名叫五根呢?

若说是见分种子,那见分是心法,应该属于识蕴所摄,然而五根非心法,不属识蕴。若说是相分种子,那相分是外处的色法,应该属于外处的色蕴所摄。然而五根虽是色法,而不属外处。这便与圣教完全相违。因为圣教上说,五根都是属于色蕴的内处所摄。

三者二缘相违失:倘若五根就是五识种子的话,那五根就应当是五识现行的因缘,不应当说五根是五识的增上缘。

四者根识系异失:又若鼻、舌二根就是二识种子的话,那就应当唯系缚于欲界有情,才有鼻、舌二根,色界则无。

若许色界有情也有鼻、舌二识,则与圣教相违。因为圣教说是,色界有情有鼻、舌二根,而无鼻、舌二识之故。又若眼、耳、身三根,就是眼、耳、身三识种子的话,那三根就应当唯二地有,三地至五地都无。或应三识五地都有也与圣教相违。因为圣教说是,眼、耳、身三根五地都有,三识则唯通二地之故。(注:五地指欲界一地,色界四地。)

 

五者根通三性失:五识通善、恶、无记三性,五根唯属无记。如果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那五根就应当不是唯属无记,而是通于善恶二性了。

 

六者根无执受失:执为自体,能生觉受,名为‘执受’。五根有执受,种子无执受。如果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那五根岂非也和种子一样的没有执受了吗?

 

七者五七不齐失:第七意根末那,与五根同法。倘若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那第七意根末那,就应当是第六意识的种子了。今末那既非意识种子,怎能说五根是五识的种子呢?

 

八者三依阙一失:《瑜伽论》上说,眼等五识都有三依,即因缘依(种子),增上缘依(根),等无间缘依(前灭意)。若执五根为五识种子,那五识便阙五根的增上缘依,只有因缘及等无间缘二依了。九者诸根唯种失:一切经论都说,眼等五根通现行,亦通种子。若执五根唯是种子,而不通现行,岂非与圣教相违。

 

 

 

 

待续 ...  

来源:http://bookgb.bfnn.org/books3/20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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