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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一)

已有 4513 次阅读  2009-12-05 10:10

第一章 受罚摆渡

    看着女服务员尖叫着冲出房间,泪水划过脸颊,滴落半空,终而消散。这一夜,竟比一年还漫长。望着恬静的躺在素白双人床上的自己,轻轻伸手,划过那熟悉的脸庞,却依旧穿透而过。缓缓收回慢慢握紧的拳头,泪水再次划落。再次想起疼我爱我的父母,宠我惯我的姐姐,我后悔了。然而,这世间,有万般奇药,却始终没有一种叫后悔的药。 ­

    “尹绛雪,时辰已到,该走了。”两边早起等得不耐烦的鬼差,喝道。 ­

    “对不起,让二位久等了,谢谢。”轻拭眼角残留的泪水,最后再深深望了一眼,床上的那个自己。转身,在两位鬼差的押解下,没入黑暗。 ­

    爸妈,姐姐,对不起,请原谅我的任性无知。是我的任性,伤了你们,更伤了自己。对不起,我真的真的很爱你们,深入骨髓。我不想伤害你们,可却总是将你们伤的最深。对不起,这是最后一次了,却也是最深的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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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绛雪,女,年二十有五,生无大错,能行善,自尽身亡。” ­

    “尹绛雪,你可知罪?”威严的殿堂上,端坐着一位黑面阎王,额上还有个弦月的印记。 ­

    冥暗的殿堂,再不见一丝阳光。我跪在下首,眼里闪烁着一幕幕生前的记忆,泪再次涌入眼眶,强忍着,不愿让它流下。 ­

    “尹绛雪,阎王问你话,为何还不回答?”一旁侍立的判官不耐的喝道。 ­

    未待回答,阎王威严的声音再次响起:“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尔得自残自尽,是为不孝。理当罚你受刮骨之刑……但,念你生前并无大错,且还算有颗行善之心。本王现罚你前往冥河摆渡,渡满九九八十一有缘之人,之后再做定夺。尹绛雪,你服否?” ­

     轻点头,自知此结果,对于刮骨之刑已是轻了许多。阎王见我已点头,便挥手让小鬼将我带下,前往冥河。 ­

    “冥河摆渡,十年一渡。常人是看不见摆渡人的,必须是有缘的人才能看到。江上十年,待到终点,会自动将你送回对岸,迎接下位有缘人。直至刑满,都将在河上渡过,不得下船,否则一切从头开始。切记,千万不下可下船……”小鬼一边带路一边给我讲解冥河摆渡之事。“看你的样子,也不像是会摆舟之人。不过,你放心,这冥河摆渡与阳间的摆渡不同,即便不会也不打紧。上了船,你自会知道……好了,到了。”说完,小鬼停了下来。 ­

    阴冷的江面,泛着淡淡薄雾,一眼望去,看不见尽头。冥河摆渡,一渡十年,待到渡满九九八十一人之时,至少已是八百一十年之后。想着此生自今以后,将在阴幽的江面渡过,陪伴的只有这孤寂与薄雾。好在,尚在人世时,就已一个人惯了,想来,也日后不至于太过难过。

    “船来了……”小鬼带着喜音道。顺着小鬼所指望去,远处昏暗阴沉的江面上,隐隐荡着一盏灯。微弱的闪着,忽隐忽现,看似随时都会熄灭,心中不由涩涩发苦,看来日后得过“青灯伴日”的生活了……

    “尹绛雪,穿上这件衣服,你便是新一任的渡舟人。”说完,小鬼递过一件黑袍。接过黑袍穿上,我不禁想起生前玩过的一个名为“热血江湖”的游戏。记得游戏里有一件披风与这黑袍十分相似,而那件叫“黑风袍”的披风一向是姐姐的最爱。仿佛间又看见姐姐坐有电脑前,晃动着鼠标,而游戏中的人物,穿着黑风袍四处找人PK,一边偷袭,一边叫嚣着:“小样,和我斗,嘿嘿……”

    “江上长年雾气弥漫,此黑袍可为你阻挡湿气入体,多生病端。再者,如遇风浪,黑袍还可为你提升功力,以防浪起船翻。船上那盏灯,名为引路灯。每个上船之人的命运不同,所以将去之处也会不同,引路灯则会按其各自不同的命运,确定其所应去之处,并在此行中为你等引路。而你,途中若灯油将尽,需及时添加。切记,不可让此灯熄灭,如若灯灭,将会迷失在这冥河之上,不得出路。”小鬼顿了顿,接着说道:“不过,你可放心,只要记得及时添加灯油,此灯便不会轻易熄灭,即便是用水也不易浇灭。尹绛雪,请上船吧!”

    踏上小舟,很是简陋,船上一个小杆吊着小灯,乌篷内放着一个桌子一个短凳和几只小桶,那小桶想必装的便是灯油吧。除此之外,再无一物。好似少了些什么,可一时又想不起来,只好带着疑惑看向小鬼。而小鬼想必也已看出我的困惑,笑着道:“此船与阳间的船不同,冥船之上不需用浆,只需引路灯引路即可。”

    愣了会,轻轻点头,小鬼说道:“尹绛雪,你可还有何不懂之处?若是没有了,便请上路吧。”我再次点了点头,便见小鬼抬了抬手,口中念着什么,眼前便是一暗。小会后,眼前再次亮起,却已到他处,不再是刚才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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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6 个评论)

  • 夜夜笙歌 2009-12-05 14:18
    Did you write this?
  • 淡軒 2009-12-06 02:42
    yeyeshengge: Did you write this?
    额,是……
  • 夜夜笙歌 2009-12-06 07:46
    淡轩: 额,是……
    可以在原创版发表啦。
  • 淡軒 2009-12-06 07:50
    yeyeshengge: 可以在原创版发表啦。
    呃,不是写作的料,随便乱写写自娱自乐还行,论坛发贴就……
  • 夜夜笙歌 2009-12-06 07:51
    淡轩: 呃,不是写作的料,随便乱写写自娱自乐还行,论坛发贴就……
    别谦虚嘛。共同交流,可以提高写作水平。
  • 淡軒 2009-12-06 07:56
    yeyeshengge: 别谦虚嘛。共同交流,可以提高写作水平。
    非谦虚,只是不自信。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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