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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文] 格列佛遊記

第一卷  小人国之旅

 

第一章



  作者略述自身及其家庭——出游的最初动机——海上船只失事,游水逃生—— 在小人国的海岸脱险——被俘,押解到该国内地。


  我父亲在诺丁汉郡有一份小小的产业;我在他的五个儿子中,排行老三。十四岁那年,他送我进了剑桥的伊曼纽尔学院。在那儿我住了三年,埋头攻读我的学业。虽然家里给我的补帖少得很,但是对于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还是太重了。于是我就到伦敦著名的外科医生詹姆斯·贝茨先生手下当学徒;一直学了四年。有时父亲也会寄小额款项给我,这些钱我就用来学习航海及数学中的一些学科,对那些有志于旅行的人来说,这些东西都很有用处。我始终深信,终有一天我会交上好运去外出旅行的。学业完成后,我回家去见父亲;多亏他和约翰叔叔及几个亲戚帮忙,我得了四十英镑,他们还答应以后一年给我三十英镑用来维持我在莱顿 (荷兰西部的一个城市,为当时欧洲医学研究的中心)求学。我在莱顿学医共两年零七个月。我知道在长途航行中,医学是很有用处的。
  从莱顿回来后不久,恩师贝茨先生推荐我到亚伯拉罕·潘耐尔船长统率下的 “燕子”号商船上当外科医生。我跟随船长干了三年半,曾多次去利凡特(地中海东岸一带地方)和其它一些地方。回来之后,受恩师贝茨先生的鼓励,我决定就在伦敦住下来。他又给我介绍了几位病人。我在老周瑞街的一座小房子里租了几个房间;那时大家都劝我改变一下生活方式,我就跟在新门街上做内衣生意的埃德蒙·伯顿先生家的二女儿玛丽·伯顿小姐成了亲。我得到了四百英镑的婚嫁费。
  可是,两年之后恩师贝茨去逝了,我没有几个朋友,而良心又不允许我像我的许多同行那样胡来,因此生意渐渐萧条。我和妻子以及几个朋友商量了一下,决心再度出海。我先后在两艘船上当外科医生,六年里我多次航行到东印度群岛和西印度群岛,我的财产也因此有所增加。由于我总能幸运地得到大量的书籍,所以在空余时间里我阅读了许多古今最优秀的作品。到岸上去的时候,就观察当地人的风俗、性情,也学学他们的语言,我凭借着自己记性强,学起来较容易。
  由于这几次航海中的最后一次不怎么顺利,所以我开始厌倦起海上生活,想着要呆在家中与老婆孩子一起过日子。我从老周瑞街搬到脚镣巷,接着又搬到威平,盼着能在水手帮里揽点儿生意,结果却未能如愿。一晃三年过去了,眼看着时来运转已经无望,我就接受了“羚羊号”船主威廉·普利查德船长的优厚待遇的聘请;那时他正准备去南太平洋一带航海。一六九九年五月四日,我们从英国南部的一个叫布里斯托尔的海港启航。我们的航行开始一帆风顺。
  由于某些原因,把我们在那一带海上历险的细枝末节全都告诉读者扰其视听是不合适的,只说说下面这些情况也就够了:在去往东印度群岛去的途中,一阵强风暴把我们刮到了凡迪门兰 (澳大利亚的塔斯马尼亚岛原名凡迪门兰)的西北方。据观测,我们发现所在的位置是南纬三十度零二分。船员中有十二人因操劳过度与饮食恶劣而丧生,其余人的身体也极度虚弱。十一月五日,那一带正是初夏时节,天空大雾迷漫,水手们在离船半链 (海程长度。一链等于十分之一海里[185.2米])的地方发现一块礁石;但是风势很猛,我们被刮得直撞上去,船身立刻触礁碎裂。连我在内的六名船员,将救生的小船放到海里,竭尽全力脱离大船和礁石。据我估计,我们只划出去三里格远,就再也没有力气划船了,因为大家在大船上时已经力气耗尽,于是我们只好听凭波涛的摆布。大约过了半个来小时,忽然一阵狂风从北方吹来,将小船一下掀翻了。小船上的同伴,以及那些逃上礁石或是留在大船上的人们后来怎么样,我也说不上,可我断定他们全完了。至于我自己,则听天由命地游着,被风浪推向前去。我时不时将腿沉下去,但却总也探不到底。眼看我就要完蛋而又再也无力挣扎时,忽然觉得水深已经不及灭顶了,而这时风暴也已大大减弱。海底坡度很小,差不多我走了一英里才到岸上,那时我想大约是晚上八点钟。我又继续往前走了近半英里,没有见到任何房屋或居民的迹象,至少是我没有能看得到,因为当时我实在太虚弱了。我疲惫到了极点,再加上天气炎热和离船前又喝过半品脱的白兰地,所以极想睡觉。我在草地上躺了下来。草很短,软软的,一觉睡去,记忆所及真是前所未有的酣甜香沉。我睡了大约有九个小时,因为醒来时,太阳正好从东方升起。我想站起来,却动弹不得;由于我恰好是仰天躺着,这时我发现自己的胳膊和腿都被牢牢地绑在地上;我的头发又长又厚,也同样地绑着,从腋窝到大腿,我感觉身上也横绑着一些细细的带子。我只能朝上看。太阳开始热起来了,阳光刺痛了我的眼睛,我听到周围一片嘈杂声,可我躺着的姿式,除了天空什么也看不到。过了没多大一会儿,我觉得有个什么活的东西在我的左腿上蠕动,轻轻地向前移着,越过我胸脯,几乎到了我的下巴前。我尽力将眼睛往下看,竟发现一个身高不足六英寸、手持弓箭、背负箭袋的人!与此同时,我估计至少有四十个他的同类随他而来。我大为惊奇,猛吼一声,结果吓得他们全部掉头就跑。后来有人告诉我,他们中有几个从我腰部往下跳,竟跌伤了。但是他们很快又回来了,其中的一个竟敢走到能看得清我整个面孔的地方,举起双手,抬起双眼,一副惊羡的样子,他用刺耳却很清晰的声音高喊:“海琴那·德古尔!”,其他的人也把这几个字重复了几遍,可那时我还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读者可以想象到,我一直那样躺着是极不舒服的;最后,我努力挣脱。侥幸的是我把绳子挣断了,拔出了将我的左臂绑到地上的木钉。我把左臂举到眼前,发现了他们绑缚我的方法。这时我又用力一扯,虽然十分疼痛,但还是将绑我左边头发的绳子扯松了一点,这样我才能稍稍将头转动两英寸光景。但是,我还没来得及将他们捉住,他们却又一次一溜烟的跑了。于是听到他们一阵尖声高喊,喊声过后,我听见其中的一个大叫道:“托尔戈·奉纳克”;即刻就感觉有一百多支如针一样的箭射中了我的左臂,非常疼痛;他们又向空中射了一阵,仿佛我们欧洲人放炮弹一般。我猜想许多箭是落到我身上了(尽管我并没有感觉到),有些则落在我的脸上,我赶紧用左手去遮挡。一阵箭雨过后,我不胜悲痛地呻吟起来。接着再一次我挣扎着想脱身,他们就比刚才更猛烈地向我齐射,有几个还试图用矛来刺我的腰;幸亏我穿着一件米黄色的牛皮背心,他们刺不进去。我想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安安静静地躺着。我的打算是,就这么挨到夜晚,因为既然我的左手已经松绑,我是可以很轻松地获得自由的。至于那些当地的居民,假如他们长得全和我看到的那一个一般大小,那么我没有理由不相信,就算他们将最强大的军队调来与我拚,我也是可以敌得过他们的。但是命运却给我作了另外一个安排。当这些人发现我安静下来不动的时候,就不再放箭;但就我听到的吵闹声来判断,知道他们的人数又增加了。在离我约四码远的地方,冲着我的右耳处,我听到敲敲打打地闹了大约有一个多钟头,就好像有人在干活似的。在木钉与绳子允许的范围内,我将头朝那个万向转过去,这才看见地上已竖起了一个一英尺半高的平台,旁边还有两三副梯子靠着用以攀登。这中间就有一个看上去像是有身份的人,对我发表了一通长长的演说,只是我一个字也听不懂。刚才我应该先提一下,在那位要人发表演说前,他高喊了三声“朗格罗·德胡尔·桑”(这句话和前面那些话他们后来又都重新说过,并且向我作了解释)。他一喊完,立即就有五十多个居民过来将我头左边的绳子割断,我因此得以把头向右边转动,也可以看清要说话的那人的样子。他看上去中年,比跟随他的另外三人都要高。三人中其中有一个是侍从,身材好像只比我的中指略长些,正替那人拽着拖在身后的衣服;另外两人分别站在他左右扶持着他。他的表演十足的演说家派头,我看得出来他用了不少威胁的话语,有时也许下诺言,表示其同情与友好。我答了几句,但态度极为恭顺,我举起左手,双目注视着太阳,请太阳给我作证。自从离船后到现在已有好几个小时没吃一点东西了,饥肠辘辘,我感觉这种生理要求十分强烈,再也忍不住要表露,我已等不及了,也许这有悖礼仪,就不时地把手指放在嘴上,表示我要吃东西。那位“赫够”(后来我才得知,对一个大老爷他们都是这么称呼)终于明白我的意思。他从台上下来,命令在我的两侧放几副梯子,大约一百个居民就将盛满了肉的篮子向我的嘴边送来;这肉是国王一接到关于我的情报之后,立即下令准备并送到这儿来的。我看到有好几种动物的肉,但从味道上却分辨不出那是什么肉。从形状上看,有些像是羊的肩肉、腿肉和腰肉,做得很有味道,但是比百灵鸟的翅膀还要小,我一口吃两三块。步枪子弹大小的面包一口就是三个。他们一边尽快地给我供应,一边对我的高大身躯与胃口惊讶万分。接着我又表示要喝水,他们从我吃东西的样子看出,少量的水是不够我喝的。这些人非常聪明,他们十分熟练地吊起一只头号大桶,然后把它滚到我手边,撬开桶盖。我一饮而尽,这我很容易做到,因为一桶酒还不到半品脱。酒的味道很像勃艮第产的淡味葡萄酒,但要香得多。接着他们又给我弄了一桶来,我也是一口气喝个精光,并表示还想喝,可他们已拿不出来了。我表演完这些奇迹之后,他们欢呼雀跃,在我的胸脯上手舞足蹈,又像起先那样,一遍又一遍地高喊“海琴那·德古尔”。他们向我作了个手势,让我把这两只酒桶扔下去,可是先警告下面的人躲开,高喊着地大约“勃拉契·米浮拉”。当他们看到酒桶飞在空中时,齐声高喊:海琴那·德古尔”。我得承认,当这些人在我身上来来回回地走动时,我常想将最先走近我的四五十个一把抓住扔到地上去。可是想起刚才我所吃的苦头,也许那还不是他们最厉害的手段;我也曾答应对他们表示敬重(我是这样解释我那恭顺的态度的),想到这些,我立即打消了以上的念头。再说,他们如此破费而隆重地款待我,我也应该以礼相待。然而,私下里我又不胜惊奇,这帮小人儿竟如此大胆,我一手已经自由,他们还敢在我身边及身上走来走去,在他们眼中我一定是个庞然大物,可见到我,他们居然抖都不发一个。过了一些时候,他们看我不再要肉吃了,我的面前就出现了一位皇帝派来的高官。钦差大臣带着十二三个随从,从我的右小腿爬上来,一直来到我的脸前。他拿出盖有国玺的身份证书,递到我眼前,大约讲了有十分钟的话,虽然没有任何愤怒的表示,说话样子却很坚决。他不时地用手指向前方,后来我才明白,他是在指半英里外的京城,皇帝已在那里的御前会议上决定,得把我运到京城去。我回答了几句,可是没有什么用。我用空着的左手作了一个手势,把左手放到右手上(从钦差大人的头顶掠过,以免伤了他和他的随员),接着又碰了碰头和身子,示意他们我想要获得自由。他像是很明白我的意思,因为他摇了摇头表示不同意;他举起手来作了个手势,并说非得把我当俘虏运走不可。不过他又作了另外一些手势,是让我明白可享受足够的酒肉,待遇非常好。这么一来,我倒又想要努力挣脱束缚了,可同时我感觉到脸上手上的箭伤还在痛,而且都已经起疮,许多箭头还扎在里面;同时我看到敌人的人数又增加了许多,这样我就只有作手势让他们明白,他们爱怎么处置我就怎么处置吧。这样,“赫够”及其随从才礼貌而和颜悦色地退了下去。很快我就听到他们一齐高喊,不断地重复着:“派布龙·塞兰”。这时我感觉我左边有许许多多人在为我松绑,使我能够将身子转向右边,撒泡尿放松一下。我撒了很多,使这些人大为惊讶;他们看我的举动,推想我要干什么,就赶忙向左右两边躲闪那股又响又猛的洪流。但在这之前,他们在我的脸上手上除了一种味道很香的油膏,不过几分钟,所有的箭伤全部消失了。这一切,加上我用了他们营养丰富的饮食,使得我精力恢复,不觉昏昏欲睡。后来有人证实,我睡了大约有八个小时;这倒也并不使人感到奇怪,因为医生们奉皇帝之命,事先在酒里掺进了一种安眠药水。
  看来我上岸以后一被人发现在地上躺着,就有专差报告了皇帝,所以他早就知道了这事,于是开会决定把我用前面叙述的方式绑缚起来(这是在夜间我睡着时干的),又决定送给我充足的酒肉,并备一架机器把我运到京城。
  这一决定也许太大胆危险,我敢说在同样情形下,任何一位欧洲的君主都不会效仿此法的。不过,他们这么做既极为慎重,又很宽宏大量,因为假如这些人趁我睡着的时候企图用矛和箭把我杀了,那我一感觉疼痛,肯定就会惊醒过来,那样或许就会使我大怒,一气之下,用力就能够挣断绑着我的绳子,到那时,他们无力抵抗,也就不能指望我心慈手软了。
  这些人是十分出色的数学家,在皇帝的支持与鼓励下,他们机械学方面的知识也达到了极其完美的程度。皇帝以崇尚、保护学术而闻名。这个君主有好几台装有轮子的机器,用来运载树木和其他的一些重物。他常在产木材的树林里建造最大的战舰,有的长达九英尺,然后就用这些带轮子的机器将战舰运到三四百码以外的海上去。这次五百个木匠与工程师立即动手建造他们最大的机器。那是一座木架,高三英寸,长约七英尺,宽约四英尺,装有二十二个轮子。看来是在我上岸后四小时他们就出发了,我听到的欢呼声就是因为这机器运到了。机器被推到我身边,与我的身体保持平行。可是现在主要的困难是他们怎样把我抬起来放到车上去的。为此他们竖起了八十根一英尺高的柱子,工人们用绷带将我的脖子、手、身子和腿全都捆住,然后用包扎线粗细的极为结实的绳索,一头用钧子钧住绷带,一头缚在木柱顶端的滑车上。九百名最强壮的汉子一齐拉绳索,用了不到三小时,就把我吊了起来放到了车上;在车上我依然被捆得结结实实。这一切全都是别人告诉我的,因为在他们工作的时候,我由于掺在酒里的催眠药药性发作,睡得正香呢。一千五百匹强壮高大的御马,每匹都约有四英寸半那么高,拖着我向京城而去。前面我已说过,京城就在半英里之外。
  在路上我们走了大约四个小时的时候,一件很可笑的事忽然把我弄醒了。原来是车出了点毛病,急需修理,停下没多长时间,就有两三个年轻人因为好奇,想看看我睡着时的模样,爬上机器来,悄悄地来到我的脸前,其中一个是卫队军官,他把短枪的枪尖直往我左鼻孔里伸,像一根稻草那样弄得我鼻孔发痒,猛打喷嚏;他们随即偷偷溜走了,并未被人发现;事情过了三个星期,我才弄清楚为什么我那时会突然醒来。那天接下来我们又走了很长的路,夜里休息时,我的两边各有五百名卫队,他们一半手持火把,一半拿着弓箭,只要我想动弹一下,就会随时向我射击。第二天太阳刚一升起,我们就又继续上路,大约中午时分,离城门就不足两百码了。皇帝率全朝官员出来迎接,但他的大将们却坚决不让皇帝冒险爬上我的身子来。
  停车的地方有一座古庙,据说是全王国最大的。几年前庙里曾发生过一桩惨无人道的凶杀案,就当地那些虔诚的人看来,这有污圣地,所以就把所有的家具及礼拜用品全都搬走了,只当作一般的公共场所使用。他们决定就让我在这古庙里住下。朝北的大门约有四英尺高两英尺宽,由此我可以方便地爬进爬出。门的两边各有一扇小窗,离地约有六英寸。国王的铁匠从左边的窗口拉进去九十一条链条,那链条很像欧洲妇女节上所挂的链子,粗细也一样;铁匠再用三十六把挂锁把我的左腿锁在链条上。在大路的另一边,与这庙相对的,是二十英尺外的一座塔楼,楼高至少五英尺,皇帝及其朝中主要官员就由此登楼,以便瞻仰我的模样。这是我后来才听说的,因为我看不到他们。估计有十万以上的居民也都出城来看我。虽然我有卫队保护,可我猜想有不下万人好几次由梯子爬上了我的身体。但不久国王就发出公告禁止这种行为,违者处以极刑。当工人们感觉我不可能再挣脱了时,就将捆绑我的绳子全都砍断;我站立起来,生平从来没有过这样沮丧。可是当人们看到我站起来走动时,其喧闹和惊讶的情形简直是无法形容了。拴住我左腿的链条长约两码,不仅使我可以在一个半圆的范围内自由地前后走动,而且因为拴链条的地方离大门才不到四英寸,所以我可以爬进庙里去,伸直身子躺在里面。
第二章

 

 



  在几位贵族的陪同下利立浦特皇帝前来看在押的作者——描写皇帝的仪容与服饰——学者们奉利立浦特皇的命令教授作者当地的语言及习俗——他因性格温顺博得皇帝的欢心——衣袋受到搜查,刀和手枪都被没收了。
 

  终于我站了起来,四下里看了一看,应该承认,我从未见过比这更赏心悦目的景色。周围的田野像不尽的花园,圈起来的田地一般都是四十英尺见方,就像许许多多的花床。田地间夹杂着树林,树林约占地八分之一英亩,据我推断,最高的树大约高七英尺。我瞭望左边的城池,那样子看上去就像戏院里所绘的城池的布景。
  几个小时以来,我憋大便憋得非常难受;这也不奇怪,因为从上一次放开我到现在,我已经两天没有大便了。我又急又羞,十分难堪。眼下我所能想到的最好办法就是爬进屋去。我这么做了,进去后把门关上,尽链子的长度走到里面,把身体里那叫我难受的负担排掉。但是这么不干不净的事我也只就做过这么一次,为此我只有希望公正的读者多多包涵,能够实实在在、不偏不倚地考虑一下我当时的处境与所受的痛苦。从此以后,我通常早上一起来就拖着链子到户外去办这件事。这也得到了适当的处理,每天早上行人出来之前,由两个特派的仆人用手推车将这堆讨人厌的东西运走。因为这与我好清洁的习性有关,所以我才认为我有为自己辩明的必要,否则也不会得啵这半天来说这么一件乍看起来似乎微不足道的事。不过我听说一些中伤我的人却很乐意在这件事和别的一些事情上表示他们的怀疑。
  这件事之后,我又重新走出屋来,因为很有必要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这时皇帝正骑着马向我走来,这却差点儿使他付出不小的代价,因为,虽然那马受过良好的训练,但见了我却整个儿不习惯起来,仿佛我是一座山在它面前动来动去,不由得受惊,前蹄悬空站了起来,幸亏这位君王是位出色的骑手,依然能在马上坐牢,这时侍卫赶紧跑过来勒住缰绳,皇帝才得以及时从马上下来。下马之后,他以极其惊讶的神情绕着我走了一圈,仔细地上下打量,不过一直保持在链子长度以外的活动范围。他下令他的厨师和管家把酒菜送到我的面前。他们早已作好准备,一听到命令就用一种轮车把饮食推到我能够拿到的地方。我接过这些轮车上的食物,一会儿就把上面的东西吃个精光。二十辆车装满了肉,十辆车盛着酒;每辆肉车上的肉足够我吃两三大口;每辆酒车上有十小陶罐的酒,我把它们倒在一起,一饮而尽;剩下的几车我也是这样吃掉的。皇后以及男女王族的年轻成员,在许多贵妇人的陪伴下,坐在离我稍远一点的轿子里,害怕我伤害他们。但是皇帝的马出事之后,他们就下轿来到了皇帝的跟前。现在我来描述一下皇帝的容貌。他的身高比其它王宫大臣们都高,高出大约我的一个指甲盖那样,仅此一点就足已使看到他的人肃然起敬。他容貌雄健威武,长着奥地利人的嘴唇,鹰钧鼻,茶青色皮肤,面相坚毅端庄,身材四肢十分匀称,举止文雅,态度庄严。他已渡过了青春时代,现年二十八岁零九个月;在位大约七年,国泰民安,大体上都是战无不胜。为了更方便地看他,我侧身躺着,脸对着他的脸。他在只离我三码远的地方站着,后来我也曾多次把他托在我手中,所以我的描述是不会有问题的。他的服装非常简朴,样式介于亚洲式和欧洲式之间,但头上戴了一顶饰满珠宝的黄金顶盔,盔顶上插着一根羽毛。他手握着剑,防止万一我挣脱束缚,他就用剑来防身。这剑大约三英寸长,柄和鞘全是金做的,上面镶满了钻石。他的嗓音很尖,但嘹亮清晰,我站起来也可以听得清清楚楚。贵妇人和廷臣们全都穿得非常华丽,他们站在那里看起来仿佛地上铺了一条绣满了金人银人的衬裙。皇帝时不时跟我说话,我也回答他,但彼此一个字都听不懂。在场的还有他的几个牧师和律师(我从他们的服装推断),也奉命跟我谈话。我就用我一知半解的各种语言与他们说话,其中包括高地荷兰语和低地荷兰语 (高地荷兰语指德语,低地荷兰语指荷兰语),拉丁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和通行于地中海一些港口地区的意、西、法、希腊、阿拉伯等的混合语,可是却没起到一点作用。过了大约有两个小时,宫廷的人才全部离去,只留下一支强大的卫队,以防止乱民们无礼或者恶意的举动;这些人由于好奇急不可耐地往我周围挤,大着胆子尽可能地挨近我;我在房门口地上坐着的时候,有人竟无礼地向我放箭,有一支射在我的左眉上,差点儿射中了我的左眼。领队的上校下令逮捕了六个罪魁祸首,他觉得最合适的惩罚莫过于将他们捆绑着送到我手中。他的几个兵照办了,用枪托将他们推到我手可以够得着的地方。我用右手一把把他们全部抓住,五个放人上衣口袋,至于第六个,我做出要生吃他的样子。那可怜虫嚎陶大哭,上校和军官们也都痛苦万状,尤其当他们看见我掏出小刀来的时候。但我很快就消除了他们的恐惧,因为我和颜悦色地立即用刀割断了绑着他的绳子,轻轻把他放到地上,他撒腿就跑。其余几个我也作了同样的处理,将他们一个个从我的口袋里放出。我看得出来,不论士兵还是百姓,对我这种宽宏大量的表现都万分感激,后来朝廷就得到了十分有利于我的报告。
  傍晚时分的时候,我好不容易才爬回屋里,在地上躺了下来,这样一直睡了大约两个星期。这期间皇帝下令给我准备一张床。车子运来了六百张普通尺寸的床,在我的屋子里安置起来。一百五十张小床被缝做一起,做成一张长宽适度的床,其余的也照样缝好,四层叠在一起。但是我睡在上面也不见得比睡在平滑的石板地上好到哪里去。他们又以同样的计算方法给我准备了床单、毯子和被子,对于像我这么一个过惯了艰苦生活的人来说,这一切也就很过得去了。
  随着我来到的消息传遍整个王国,引得无数富人、闲人和好奇的人们前来观看。乡村里人差不多都走空了,要不是皇帝陛下下敕令颁公告禁止这种骚乱,那么就会出现无人耕种,无人理家的严重后果。皇帝下了命令,命令是看过我的人必须回家,不经过朝廷的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走近离我房子五十码以内的地方,廷臣们倒还因此获得了数量可观的税款。
  同时,皇帝多次召开会议,讨论采取什么措施对待我。我有一位特殊的朋友,他地位很高,被认为参预了这桩机密事件,他后来向我证实,因为我,朝廷面临重重困难。他们怕我挣脱逃跑;我的伙食费太贵,可能会引起饥荒。他们曾一度决定将我饿死或者用毒箭将我处死。但他们又考虑到,这么庞大的一具尸体,发出恶臭来,可能会造成京城瘟疫,说不定还会在整个王国传染开来。正当大家在商讨这些事情的时候,会议大厅门口来了几位部队的军官,他们中有两位被召见,进去报告了上文提到的我处置六名罪犯的情形。我的这一举动在皇帝陛下以及全体廷臣的心中造成了极好的印象,皇帝随即颁下一道旨意:京城周围九百码以内所有的村庄,每天早上必须送上六头牛、四十只羊以及其他食品作为我的食物,此外还须提供相应数量的面包、葡萄酒和其他酒类;皇帝指令这笔费用由国库支付。原来这位君王主要靠自己领地上的收入生活,除非遇上重大事件,一般难得向百姓征税,只是一旦战事发生,百姓须随皇帝出征,费用由自己负担。皇帝又指令组成一个六百人的队伍做我的听差,发给他们伙食费以维持生计;为方便服务,又在我的门两旁搭建帐篷供他们居住。还下令三百个裁缝做一套本国样式的衣服给我,雇六名最伟大的学者教我学习他们的语言;最后,他还要他的御马,贵族们的马以及卫队的马时常性地在我跟前操练,使它们对我习惯起来。所有这些命令都得到及时执行。大约过了三个星期,我在学习他们的语言方面大有进步,在这期间里,皇帝经常来光顾,并且很乐意帮助我的老师一起教我。我们已经可以与他们作某些方面的交谈了。我学会的第一句话就是向他表达我的愿望,他是否可以让我获得自由。这句话每天我都跪在地上不停地念叨。据我理解,他回答的是:这得经过时间的考验,不征求内阁会议的意见,是不予考虑的,而且首先我要宣誓与他及他的王国和平相处。当然,他们待我是很好的;他还劝我要耐心谨慎,以此来赢得他及他的臣民的好感。他又希望,假如他下令几个专门官员来搜我的身,我不要见怪,因为我身上很可能带着几件武器,要是这些武器的大小配得上我这么一个庞然大物,那一定是很危险的东西。我一边用话一边用手势表达着说,我可以满足陛下的要求,我随时可以脱下衣服,翻出口袋让他检查。他回答说,根据王国的法律,我必须经过两位官员的搜查;他也知道,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和协作,他们是办不到这件事的,但是他对我的大度和正直极有好感,很放心将他们的安全托付给我;并且无论他们从我身上取走什么,我离开这个国家时自当奉还,或者按我规定的价格如数赔偿。于是我把那两位官员拿到手上,先放人上衣口袋,接着又放人身上的其他口袋,只有两只表袋和另一只放着几件零用必需品的秘密口袋没有让他们搜查,因为对于他们来说那些东西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我觉得没有搜查的必要。一只表袋里是一块银表,另一只则放着存有少量金币的钱包。两位先生随身带着钢笔、墨水和纸,他们将所看到的一切列出一份详细的清单;做完之后,要我把他们放回地上,以便将清单呈交皇帝。这份清单我后来将它译成了英文,逐字抄录如下:
  第一,在巨人山(“昆布斯·弗莱斯纯”一词我是这样翻译的)上衣的右边口袋里,经过最严格的搜查,我们只发现了一大块粗布,大小足可做陛下大殿的地毯。在左边口袋里,我们看到一口巨大的银箱,盖子也是银制的,我们打不开。我们要他打开,我们中有一人就跨了进去,结果里面有一种尘土一般的东西,一下没到他腿的中部,尘埃扑面,弄得我们俩打了好几个喷嚏。在他背心的右边口袋里,我们发现了一大捆白白的薄东西,一层层地叠在一起,有三个人这么大,用一根粗壮的缆绳扎着,上面记着黑色的图形,依我们的看法,这大概就是他们的文字,每个字母差不多有我们半个巴掌那么大小。左边那只袋里是一部机器一样的东西,它的背面伸出二十根长长的柱子,很像陛下宫前的栏杆,我们估计,那是巨人山用来梳头的东西。我们没有老拿问题去麻烦他,因为我们发现他很难听懂我们说的话。在他的中军衣(“栾佛一路”一词我译作中罩衣,他们指的是我的马裤)右边的大口袋里,我们看见一根中空的铁柱子,有一人来高,固定在比铁柱子还要粗大的一块坚硬的木头上,柱子的一边伸出几块大铁片,奇形怪状的,我们不明白是做什么用的。左边的口袋里放着同样的一部机器。在右边稍小一点的口袋里,是一些大小不等的圆而扁的金属板,颜色有白有红;白的像是银子,又大又重,我和我的同伴都难以搬动,红的重量和白的差不多,像是金子。左边那一只盒子里,是两根形状不规则的黑柱子;由于我们站在口袋底部,轻易到不了柱子的顶端。一根柱子被东西覆盖着,看上去只是一件整的东西;可是另一根柱子的顶端上似乎有一样白色的圆东西,大约有我们的两个头大小。两根柱子都镶着一块巨大的钢板,我们怕是危险的机器,就让他拿出来给我们看。他把它们从盒子里取出,告诉我们,在他的国家里,他一般是用其中的一件剃胡子,用另一件切肉。还有两只口袋我们进不去,他叫它们表袋,实际是他中罩衣上端开着的两个狭长的缝口;因为他肚子的压力,这两只展很紧。右边表袋外悬着一条巨大的银链,底端拴着一部机器,这部机器很神奇。我们指令他把链子上拴着的东西拉出来,却是一个球体的东西,半边是银,半边是种透明的金属;透明的一边,我们看见了画着一圈奇异的图形,想去摸一下,手指却被那层透明的物质挡住了。他把那机器放到我们耳边,只听见它发出不停的声音,好像水车一般。我们猜想这不是某种我们不知名的动物,就是他所崇拜的上帝,但我们更倾向于后一种猜测,因为他对我们说(如果我们理解正确的话,他表达得很不清楚),无论做什么事,他都要请教官。他管它叫先知,说他一生中的每一次活动都由它来指定时间。他从左边的表袋里掏出一张差不多够渔夫使用的网,不过可以开合,实际上也是他的钱包。我们在里边找到几大块黄色的金属,如果是金子的话,那么它的价值可就大了。
  遵奉陛下之命,我们将他身上所有的。袋都认真地检查了一遍。我们还看到了在他腰间一条腰带,是由一种巨兽的皮革制成的。腰带的左边挂了一把五人高的长刀,右边挂有一只皮囊,里面又分为两个小袋,每只小袋均都能装下三个陛下的臣民;其中的一只装了些和我们脑袋一样大小的重金属球,要一手好力气才能拿得起来;另一只装有一堆黑色颗粒,个儿不大也不重,我们一手可抓起五十多个。
  这就是我们在巨人山身上搜查情况的详细清单。他对我们非常有礼貌,对陛下的命令表现出应有的尊重。陛下荣登皇位第八十九月初四日。签名盖章。
  克莱弗林·弗利洛克
  马尔西·弗利洛克
  当这份清单给皇帝宣读完之后,他虽然措辞婉转,却还是命令我把那几件物品交出来。他首先要我交出腰刀,我就连刀带鞘一起摘了下来。与此同时,他命令三千精兵(当时正侍卫着他)远远地将我包围起来,持弓搭箭准备随时向我放射;不过我并没有去留意他们,因为我两眼正全神贯注在皇帝身上。接着他要我拔出腰刀;虽然受海水浸泡的刀有点生锈,但大体上还是雪亮的。我拔出刀来,所有士兵又惊又怕,立即大声叫喊;此时正当烈日当空,我手拿腰刀舞来舞去,那刀光使他们眼花缭乱。陛下毕竟是位气概不凡的君王,并没有像我所料想的那么惊吓;他命令我将刀收回刀鞘,轻轻地放到,离拴着我的链子的末端约六英尺的地方。他要我交出的第二件东西是那两根中空的铁柱之一,他指的是我的袖珍手枪。我把枪拔出来,按照他的要求,尽可能清楚地向他说明了枪的用途。因为皮囊收得紧,其中的火药也幸运地没有被海水浸湿(所有谨慎的航海家都会特别小心以免火药被海水浸湿这种不愉快的事情发生);我装上火药,并且事先告诉皇帝不要害怕,然后向空中放了一枪。他们这一次所受的惊吓,大大超过了刚才看见我腰刀时的惊吓,几百人倒地,好像被震死了一样,就是皇帝,虽然依旧站着没有倒下,却也半天不能恢复常态。我像交出腰刀那样,交出了两把手枪以及弹药包;我告诉他千万要注意,不要让火药接近火,因为一丁点儿星火就会引起燃烧,把他的皇宫轰上天去。同样我把手表也交了出去,皇帝看了十分好奇,命令两个个子最高的卫兵用杠子抬在肩上,就像英格兰的运货车夫抬着一桶淡啤酒一样。对于表所发出的连续不断的闹声和分针的走动,他大为惊奇;由于他们的视力远比我们敏锐,所以很容易就看得出分针是在走动着。他征询了身边学者们的意见,虽然我不大能听得懂他们的话,却可以看出他们的意见是各式各样的,分歧很大,这也用不着我多说,读者很容易想象。接着我又交出了银币、铜币,钱包以及里面的九大块金币及几枚小金币;还有我的小刀。剃刀、梳子、银鼻烟盒、手帕和旅行日记等。结果是我的腰刀、手枪和弹药包被车送进了皇帝的御库,其它的物件全都归还给了我。
  前面也曾提到过,我还有一只秘密口袋逃过了他们的检查,那里有我的一副眼镜(我视力不好,有时需要戴眼镜),一架袖珍望远镜,和一些小玩意儿。那些东西对皇帝来说无关紧要,我也就认为没有必要非献出来不可。再者,我也担心,这些东西随随便便交了出去,可能不是被弄丢就是被搞坏了。
第三章




  作者给皇帝和男女贵族表演一种极不寻常的游戏——描写利立浦特宫廷中的各种娱乐活动——接受某些条件后作者获得自由。
 

  有君子之风和善良举止的我博得了皇帝和满朝大臣的欢心,事实上,军队和人民也都对我有好感,所以我就开始抱有在短期内获得自由的希望。我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来讨好他们。渐渐地,当地人不太担心我对他们会有什么危险了。有时候我躺在地上,让他们五六个人在我的手上跳舞;发展到最后,男孩女孩们都敢跑到我的头发里面来玩捉迷藏了。在听说他们的语言方面,我现在也有了很大的进步。有一天,皇帝要招待我观看他国内的几种表演。就演出的精妙与宏大而言,他们的表演超过了我所知道的任何一个国家。令我最开心的是绳舞者的表演。他们是在一根长约两英尺,离地面十二英寸高的白色的细绳子做表演的。这件事我想请读者耐心一点,听我仔仔细细地讲一下。
  只有那些正在候补重要官职或希望获得朝廷思宠的人才来表演这种技艺。从很小的时候起,他们就开始此种技艺的训练。这些人并非都是贵族出身或受过良好的教育。每当有重要官职空缺,不论是原官员过世还是失宠撤职(这是常有的事),就会有五六位候补人员呈请皇帝准许他们给皇帝陛下及朝廷百官表演一次绳上舞蹈;谁跳得最高而又不跌下来,谁就接任这个职位。重臣们也常常奉命表演这一技艺,使皇帝相信他们并没有忘记自己的本领。大家认为,财政大臣佛利姆奈浦在拉直的绳子上跳舞,比全王国任何一位大臣至少要高出一英寸。我曾见他在一块固定在绳子上的木板上面一连翻了好几个跟斗,那绳子只有英国普通的包装线那么粗。如果我没有偏心的话,据我所看,我的朋友内务大臣瑞尔德里沙的本领仅次于财政大臣,其余的官员们则彼此不相上下。
  这种游戏常常会有意外事故发生,这些事故是有案可查的。我亲眼看到两三个候补人员跌断了胳膊和腿。但是更大的危险发生在大臣们自己奉命来表现功夫的时候,因为他们想跳得比以前好,又想胜过同跳的人,猛然来一下,很少有不摔倒的,有人甚至要跌两三次。听说在我来到这地方一两年之前,佛利姆奈浦就因此差点儿跌死,要不是皇帝的一块座垫恰好在地上减轻了他跌落的力量,他的脖子是肯定折断了。
  还有一种是逢特别重大的节日专为皇帝、皇后及首相大臣们表演的游戏。皇帝在桌上放紫、黄、白三根六英寸长的精美丝线。这三根丝线是皇帝准备的奖品,他打算以此奖励不同的人,以示其不同的恩宠。表演仪式在皇宫的大殿上举行,候补人员要在这里比试和前面完全不同的技艺,这种技艺我在新旧大陆的任何一个国度都未曾见过有一丝相似的。皇帝手拿一根棍子,两头与地面平行,候选人员一个接一个跑上前去,一会儿跳过横杆,一会儿从横杆下爬行,来来回回反复多次,这些反复都由横杆的上提和下放决定。有时候皇帝和首相各拿棍子的一端,有时则由首相一人拿着。谁表演得最敏捷,跳来爬去坚持的时间最长,谁就被奖以紫丝线,其次赏给黄丝线,第三名得白丝线。他们把丝线绕两圈围在腰间;你可以看到朝廷上下很少有人不用这种腰带作装饰的。
  由于战马和皇家御马每天都被带到我的跟前,经过时间的考验它们已经不再胆怯,一直走到我的脚边也不会惊吓。我把手放在地下,骑手们就纵马从上面跃过去;其中有一名猎手是皇帝的狩猎队的,骑一匹高大的骏马从我穿着鞋子的脚面跳了过去。这确是惊人的一跳。一天,很荣幸我有机会表演一种非常特别的游戏供皇帝消遣。我请求他吩咐人给我弄几根两英尺长的棍子来,像普通手杖一样粗细的就行。皇帝就命令他负责森林的官员前去照办。第二天清晨,六个伐木工人驾着六辆马车回来了,每辆车都由八匹马拉着。我从车上取下九根木棍并把它们牢牢地插在地上,摆成一个二点五平方英尺的四边形。然后,我又取四根木棍,横绑在四边形的四角,离地高约两英尺。接着我把手帕平铺在九根直立的木棍上并绑紧,四面绷紧就像鼓面一样。那四根横绑的木棍高出手帕约五英寸当作四边的栏杆。这活干完之后,我就请皇帝让一支由二十四人组成的精骑兵上这块平台来操演。皇帝同意了我的这一建议,我就用手将这些马一匹匹拿起来放到手帕上,马上骑着全副武装的军官,准备操练。他们一站整齐就马上分成两队,进行小规模的军事演习,一时钝箭齐发,刀剑出鞘,跑的跑,追的追,攻的攻,退的退,总之表现出了我从未见过的严明的军事纪律。由于四根横木的保护,他们没有从平台上跌下来。皇帝高兴至极,命令这个游戏几天内反复表演。竟然有一次他让我把他举到平台上去发号施令。他甚至费尽口舌说动皇后,让我把她连人带轿同时举到平台不到两码的高处,从那里她得以饱览操练的全景。也算我运气好,几次表演都没有什么不幸的事故发生。只有一次,一位队长骑的一匹性情暴烈的马用蹄子乱踢,在手帕上踹出了一个洞,马腿一滑,人仰马翻。但我马上就将人马都救起来了,一手遮住洞,一手像原先送他们上台时那样将人马放回到地上。失足马的左肩押扭伤了,骑手则什么事也没有。我尽量将手帕补好,不过我再也不相信这手帕有多坚牢,能经得起这种危险的游戏了。
  就在我获得自由前两三天,一次当我正在给朝廷上下表演这类技艺供他们取乐时,忽然来了一位专差,向皇帝报告说,有几个百姓在骑马走近我原先被俘的地方时,发现地上躺着一个很大的黑色的东西,样子怪极了,圆圆的边,伸展开去有陛下的寝宫那么大,中部突起有一人高。他们起初还怕那是什么活的动物,可是有人绕它走了几圈,它还是在草地上躺着一动不动,就觉得并不是了。他们踩着彼此的肩膀爬到了顶上,顶平平扁扁的,用脚一踩才发现里面是空的。依他们的浅见,有可能这东西是巨人山的东西。如果皇帝准许,他们将用五匹马把它拉回来。我立即就明白了他们说的是什么了。听到这个消息,我真打心眼里高兴。可能是翻船以后我刚上岸那会儿狼狈不堪,还没走到睡倒的地方,帽子就搞掉了。那帽子我划船时曾用绳子系在头上,泅水时也一直戴着,估计是到了后来发生了意外,绳子断了,而我却一无所知,还以为帽子掉在海里了呢。我请求皇上让他们把帽子帮我拉回来,并同时向他说了帽子的用途和特性。第二天,车夫将帽子运来了,可是已经破旧了许多。他们在帽沿上离边不到一英寸半的地方钻了两个孔,孔上扎了两个钧,再用一根长绳系住钩子一头接到马具上,这样将我的帽子拖了半英里多路。不过这个国家的地面极为平整光滑,所以帽子所受的损伤比我预想的要轻许多。
  这件事过了两天后,皇帝命令驻扎在京城内外的一部分部队作好演习准备。原来他又想出了一个主意,要以一种十分奇怪的方式来取乐。他要我像一座巨像那样站在那儿,两腿尽可能地分开,然后命令他的将军(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将,也是我的一位大恩人)集合队伍排成密集队形,从我的胯下行军。步兵二十四人一排,骑兵十六人一排,擂鼓扬旗,手持长枪向前进。这是一支由三千步兵和一千骑兵组成的军队。皇帝命令,前进中每一名士兵必须严守纪律,尊敬我个人,违者处死。不过这道命令并没有禁止住几位年轻军官在我胯下经过时抬起头来朝我看。说实话,我的裤子那时已经破得不成样子了,所以会引起那些军官的哄笑与惊奇。
  因为想获得自由的事,我给皇帝上了许多奏章,他终于先在内阁会议上,接着又在全体国务委员会议上提出了此事。除斯开瑞什·博尔戈兰姆之外,没人反对,这个人我并未惹他,却偏要与我为敌。但是全体阁员都反对他,因此我的请求还是得到了皇帝的批准。这位大臣是个“葛贝特”,即当朝的海军大将,深得皇帝的信任,也通晓国家事务,不过脸色阴郁温怒。他最后还是被说服了,却又坚持我的释放须有条件,我得宣誓信守那些条件,条件文本由他亲自起草。斯开瑞什·博尔戈兰姆在两位次官与几位显要的陪同下,亲手将文件交给了我。文件宣读了之后,他们让我宣誓坚决遵守执行以上条款,先是按照我所在国家的方式,然后再按照他们的法律所规定的方式宣誓。他们的方式是:用左手拿住右脚,右手中指置于头顶,大拇指放在有耳尖。读者可能好奇想了解一下这个民族特有的文章风格和表达方式,以及我恢复自由所应该遵守的条款,我就将整个文件尽可能地逐字逐句地在此翻译出来,供大家一看:
  高尔伯斯脱·莫马仑·依芙莱姆·歌尔达洛·谢芬·木利·乌利·古,利立浦特国至高无上的皇帝,举世拥戴、畏惧,领土广被五千布拉斯特洛格(周界约十二英里),边境直达地球四极;身高超过人类的万王之王;脚踏·。地,头顶太阳;头一点,全球君王双膝颤;和蔼如春,舒适如夏,丰饶如秋,恐怖如冬。至高无上的吾皇陛下,向不久前来到本天朝国土的巨人山提出如下条款,巨人山须庄严宣誓并遵守执行:
  一、如果没有加盖我国国玺的许可证,巨人山不得擅自离开本土。
  二、没有得到命令,不准擅自进入首都;如经特许,居民应该在两小时前接到通知足不出户。
  三、巨人山只可以在我国的主要大路上行走,不能随便在草地上或庄稼地里行走卧躺。
  四、在上述大路走动时,要绝对小心,不得践踏我国良民及其车马;不经本人同意,不得将我国良民拿到手里。
  五、如遇需要特殊传递的急件,巨人山须将专差连人带马装进口袋,一月一次跑完六天的路程。如果必要,还须将该专差安全地送到皇帝驾前。
  六、他应和我国联盟,迎战不来夫斯库岛的敌人,竭尽全力摧毁正准备向我们发起进攻的敌军舰队。
  七、在空闲的时候巨人山要帮助我们的工匠抬运巨石,建造大公园园墙以及其他皇家建筑。
  八、巨人山要用沿海岸线步行的计算方法,在两个月内,呈交我国疆域周长精确测量报告一份。
  最后,巨人山如果郑重宣誓遵守上述各条,他每天即可得到足以维持我国一千七百二十八个国民生活的肉食与饮料。可随时谒见皇帝,同时享受皇帝的其他思典。
  我皇登极以来第九十一月十二日于伯尔法勃拉克宫。
  我心甘情愿地宣了誓,并且在条款上签了字。不过有几条不如我想象的那么体面,那完全是海军大将斯开瑞什·博尔戈兰姆心存不良所致。锁住我的链子一打开,我就获得了完全的自由。皇帝也特别赏光,亲临了整个仪式。我俯伏在皇帝脚下表示感恩,但是他命令我站起来,又说了很多好话,不过为了避免人们说我虚荣,我就不再在这里反复说明了。他又说,希望我做一名有用的仆从,不要辜负他已经赏赐于我并且将来还可以赏赐于我的恩典。
  读者也许会注意到,在让我恢复自由的最后一条中,皇帝规定每天供给我足以维持一千七百二十八个利立浦特人的肉食与饮料。不久以后,我问宫廷的一位朋友,他们如何得出了这样一个明确的数目。他告诉我说,皇帝手下的数学家们借助四分仪测定了我的身高。我身高超过他们,比例为十二比一,由于他们的身体大致相同,因此得出结论:我的身体至少可抵得上一千七百二十八个利立浦特人,这样也就需要可维持这么多人生活的相应数量的食物了。读者由此可以想象得到,这个民族是多么的足智多谋,这位伟大的君王的经济原则是多么的精明而精确。
 第四章


  关于利立浦特首都密尔敦多以及皇宫的描写——作者与一位大臣谈帝国大事 ——作者表示愿为皇帝效劳对敌作战。
 

  我获得自由后,第一个要求就是想获准参观首都密尔敦多。皇帝倒爽快地答应了,只是特别关照不得伤及当地居民和民房。人们也从告示里得知我将访问京城的计划。由于有高两英尺半,宽至少有十一英寸的城墙环绕京城,所以尽可驾驶一辆马车很安全地在上面绕行一周。城墙两侧每隔十英尺就是一座坚固的塔楼。我跨过西大门,轻手轻脚地前行,侧着身子穿过两条主要的街道,身上只穿了件短背心,因为我担心要是我穿了上衣,衣服的下摆也许会刮及民房的屋顶或屋檐。虽然有严令禁止任何人出门,否则就会有生命危险,但我走路还是非常小心,免得一脚踩到在街上游荡的人。阁楼的窗口和房顶上全都挤满了看热闹的人们,我不由得感觉到,在我的任何一次旅行中,从未见过像这样人口众多的地方。这座城市是一个标准的正方形,每边城墙长五百英尺。两条大街各宽五英尺,十字交叉将全城分作四个部分。胡同与巷子我就进不去了,只能从旁边路过时看一下,它们的宽度从十二到十八英寸不等。全城可容纳五十万人。房子有的高三层,有的高五层。有商店和市场,百货齐全。
  皇宫在全城的中心,正处于两条主要大街的交会之处,四周是高两英尺的围墙,宫殿离围墙还有二十英尺。我获得皇帝的许可后跨过了这道围墙。围墙与宫殿之间的空地很大,我可以很容易地绕行来看宫殿的每一面。外院四十英尺见方,其中又包括两座宫院。最里面的是皇家内院,我很想见识一下却发现非常困难,原因是从一座宫院通向另一座宫院的大门只有十八英寸高、七英寸宽。外院的建筑有五英尺高,虽然院墙由坚固的石块砌成,厚达四英寸,如果我就这么跨过去的话,很可能对整个建筑群造成极大的损害。皇帝这时候也很希望我去瞻仰一下他那金碧辉煌的宫殿,但我三天后才如愿。那三天,我用小刀在离城约一百码的皇家公园里砍下了几棵最大的树,做了两张凳子,每张高约三英尺,并且都能承受得起我的体重。市民们得到第二次通告后,我又进城了,手拿着两张凳子前往皇宫去。到达外院旁边,我站上一张凳子之后将另一张举过屋顶,轻轻地放到一院和二院之间那块宽约八英尺的空地上。这样从一张凳子到另一张凳子。我很轻便地就跨过了外院的楼群,之后我再用带弯钩的棍棒把第一张凳子钩了过来。我用这样的方法来到了皇家内院。我侧着身子躺下来,脸挨到中间几层楼那扇特地为我打开的窗子前,由此看到了人们所能想象到的最辉煌壮丽的内宫。
  我看到了皇后和年轻的王子们各自的寝宫里都有主要的一些侍从相随。皇后陛下很高兴,对我十分和蔼的笑了笑,又从窗子里伸出手来赐我一吻。
  但是我不想读者过多地来听这一类的描述了,因为我把它们留给了另一部篇幅更大的书;那书差不多就要出版了,里边概括地叙述了这个帝国由创建开始,历经各代君王的整个历史,特别叙述了该帝国的政治、法律、学术、宗教、动植物、特殊的风俗习惯以及其他稀奇而有趣的事情。眼下我主要是想描述一下我住在这个帝国约九个月的时间里发生在我以及公众身上的种种事情。
  获得自由后约两个星期的一天早上,内务大臣瑞尔德里沙(他们这么称呼他)来到我的寓所,只带了一个随身侍从。他吩咐他的马车在远处等候,请求我同他谈一个小时。由于他的身份和个人功绩,也由于我在向朝廷提出请求时他帮过不少忙,因此我很快就答应了他。为了我们之间听说方便我提出躺下来,这样我听他说话可以方便些,但他更希望我把他拿在手里交谈。他先是对我能获得自由表示祝贺。他说在这件事情上他自认为也有些功劳;不过他又说,要不是因为朝廷现在这个处境,我也许不会这么快就获得自由。“因为”他说,“在外国人看来可能我们的国势显得很昌隆,实际上却被两大危机所苦:一是国内党争激烈,一是国外强敌入侵的危险。至于第一个,你要知道,七十多个月以来,帝国内有两个党派一直在句心斗角。一个党叫做特莱姆克三,一个党叫做斯莱姆克三,区别就在于一个党的鞋跟高些,另一个党的鞋跟低些。事实上,据说高跟党最合古法,但不论怎样,皇帝却决意一切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只起用低跟党人。这一点你是一定觉察得到的,皇帝的鞋跟就特别得低,和朝廷中任何一位官员比,他的鞋跟至少要低一‘都尔’(‘都尔’是一种长度,约等于十四分之一英寸)。两党间积怨极深,从不在一块儿吃喝或谈话。据我们估算,特莱姆克三或高跟党的人数要超过我们,但是权力却完全掌握在我们手中。我们担心的是,太子殿下有几分倾向于高跟党,至少我们清清楚楚地看到他的一只鞋跟比另一只要高些,所以走起路来一拐一拐。而正当我们内息方殷的时候,却又受到不来夫斯库岛敌人入侵的战争威胁。那是天地间又一个大帝国,据我们所知,他的面积与实力和我皇陛下治下的这个帝国及其他一些大国几乎不相上下。至于我们听你说到过世界上还有其他一些王国和国家,住着像你一般庞大的人类,我们的哲学家对此深表怀疑,他们宁可认为你是从月球或者其他某个星球上掉下来的,因为身躯像你这么大的人只要有一百个,短期内就肯定会将皇帝陛下领地上所有的果实与牲畜吃个精光。再者说,我们六千月的历史除了利立浦特和不来夫斯库两大帝国外,也从来没有提到过其他什么地方。我下面要告诉你的是,这两大强国在过去三十六个月里一直在苦战。战争开始是由于以下的原因:我们大家都认为,吃鸡蛋前,原始的方法是打破鸡蛋较大的一端。可是当今皇帝的祖父小时候吃鸡蛋,一次按古法打鸡蛋时碰巧将一个手指弄破了,因此他的父亲,当时的皇帝,就下了一道敕令,命令全体臣民吃鸡蛋时打破鸡蛋较小的一端,违令者重罚。老百姓们对这项命令极为反感。历史告诉我们,由此曾发生过六次叛乱,其中一个皇帝送了命,另一个丢了王位。这些叛乱大多都是由不来夫斯库国的国王大臣们煽动起来的。叛乱平息后,流亡的人总是逃到那个帝国去寻救避难。据估计,先后几次有一万一千人情愿受死也不肯去打破鸡蛋较小的一端。关于这一争端,曾出版过几百本大部著作,不过大端派的书一直是受禁的,法律也规定该派的任何人不得做官。在这一切麻烦纷乱的过程中,不来夫斯库的帝王们经常派大使前来规劝,说我们在宗教上闹门户分立,违背了我们伟大的先知拉斯特洛格在《布兰德克拉尔》(即他们的《古兰经》)第五十四章中的一条基本教义。不过我们认为这只是对经文的一种歪曲理解,因为原文是:‘一切真正的信徒应在他们觉得方便的一端打破鸡蛋。’何为方便的一端呢?依我浅见,似乎只有听凭各人的良知了,或者由主要行政长官来决定。流亡到不来夫斯库的大端派深受其朝廷的信任,又深受国内党羽的秘密援助和怂恿,这样两帝国之间就掀起了一场血战,三十六个月以来,双方各有胜负。这期间我们损失了四十艘主要战舰和数目更多的小艇,我们还折损了三万最精锐的水兵和陆军。据我们估计敌人所受的损失比我们的还要大些。可是他们又已经装备好了一支庞大的舰队,正准备向我们发起进攻。陛下深信你的勇气和力量,所以才命我来把这件事说与你听。”
  我请内务大臣回奏皇上:虽然我是个外国人,不便干预党派纷争,但为了保卫皇帝陛下和他的国家,我甘冒生命危险,随时准备抗击一切入侵者。
第五章

 

 



  作者用特别的战略方法阻止了敌人的侵略进攻——被授予高级荣誉称号——不来夫斯库皇帝遣使求和——皇后寝宫失火,作者帮忙抢救了其余的宫殿。


  不来夫帝国是与利立浦特帝国只隔一条宽八百码海峡的东北方的一个岛国。我还没有见过这个岛。自从得到敌人企图入侵的消息以后,我就避免去那一带海岸露面,为的是不使敌人的船只发现我,因为他们至今还没有得到关于我的任何情报。战争期间两国间的来往一律严格禁止,违者将被处死刑;皇帝同时下令任何船只统统禁运。我向皇帝提出了我构想的一个如何夺取敌人整个舰队的方案。据我们的前线侦察员报告,敌人的舰队正停泊在一处不容易发现的港湾,一但顺风,立刻起航。我向经验最丰富的海员打听海峡的深度。他们多次测量过,海峡中心高水位时有七十“格兰姆格兰夫”深,大约相当于欧洲度量单位的六英尺;其他地方最多不过五十“格兰姆格兰夫”。我向东北海岸走去,正对面就是不来夫斯库。我在一座小山丘后趴了下来,取出我的袖珍望远镜,看到了停泊在港口的由约五十艘战舰和大量运输舰组成的敌军舰队。然后我回到住所,下令(皇帝颁发了一份委任状给我)赶制大量最结实的缆绳和铁棍。缆绳的粗细与包扎线差不多,铁棍的长度和大小则与编织用针一样。我把三根缆绳拧成一股,这样就更结实了;同样,我又把三根铁棍扭到一起,两头弯成钩形。我这样将五十只钩子拴上五十根缆绳之后,又回到了东北海岸。我脱去上衣和鞋袜,穿着件皮背心走下海去,这时离涨潮大约还有半个小时。我赶紧泅水而过,中心部位游了大约三十码,直到我的脚能够得着海底。不到半个小时,我就到达了敌舰队,当敌人见到我的时候吓得魂飞魄散,纷纷跳下船向岸边游去,约有三万多人。我拿出工具,把钩子在每一只船船头的一个孔里套牢,所有缆绳的另一端收拢扎在一起。我这么做的时候,敌人放射了几千支箭,许多箭射中了我的手和脸,不仅使我极度疼痛,工作也大受干扰。我最担心的是我的眼睛,要不是我忽然想到了应急的措施,一双眼睛肯定是没了。我前面已经说过,我在一只秘密口袋里藏了一些日常的小用品,其中就有一副眼镜,这些东西都逃过了皇帝派来的人的搜查。我把眼镜拿出来,尽可能牢地戴在鼻子上;有了这装备之后,就继续大胆地工作起来。尽管敌人还在放箭,好多箭也射中了镜片,但也只是对玻璃片稍有损伤罢了。现在我已套牢了所有的钩子,我拿起绳结,开始拉,可是船一动不动,原来它们都下了错,死死地停在那里,这样,最需要力气的活儿还在后头呢。我因此先放下绳索,铁钩仍旧搭在船上,取出小刀,果断地割断了系着铁锚的缆绳,这时我的脸上和手上大约中了两百支箭。接着我重又拾起系着铁钩的绳索,轻而易举地将敌方最大的五十艘战舰拖了就走。
  不来夫斯库人根本没有想到我要干什么,起初只是一片惊慌失措。他们看到我割绳,还以为我只是想让船只随波漂流或互相撞击而沉,可当他们发现整个舰队竟秩序井然地动起来而我在一头拉着时,立即尖叫起来,那种悲哀绝望的喊叫声简直难以形容,不可想象。我脱离险境之后,稍稍停了一会儿,拔出手上。脸上的箭,搽了一点油膏;这我前面已提到过,是我初到时利立浦特人给我的。然后我摘下眼镜,等到潮水略微退一些后,再带着我的战利品,涉水走过海峡的中心,安全返回利立浦特皇家港口。
  皇帝以及全朝官员站在岸边,等待这一次伟大冒险行动的结果。他们只看见船形成一大半月形向前推进,却看不到我的人,因我在水中,水已没过我的胸脯。当我到达海峡中心时,他们就越发愁闷了,因这时的水已没及我的脖子。皇帝断定我是淹死了,半月形的敌舰队正在向我们发动进攻。但过了一会他很快就放心了;我越往前走,海水就越浅,不一会儿功夫,就走到了彼此可以听见喊声的地方。我举起拖舰队来的缆绳的一端,高声呼喊:“最强大的利立浦特皇帝万岁!”这位伟大的君王迎我上岸,对我竭尽赞颂,当场就封了他们那里最高的荣誉称号“那达克” 给我。
  皇帝的野心很大,他要再找机会把敌人的船舰都拉回他的港口,甚至想把不来夫斯库整个帝国灭掉,划作一个行省,派上一位总督去统治。他想彻底消灭大端派的流亡者,强迫那个国家的人民也都打破蛋的小端,那样他就可以做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君主。但是,我尽力设法让他打消这种念头,从政策到正义,我向他列举了许多论据。我坦白地表示,我不愿做人家的工具,使一个自由、勇敢的民族沦为奴隶。这件事在国务会议上辩论的时候,大臣中最聪明的一部分人都赞同我的意见。
  由于我的这一公开而大胆的声明完全违背了皇帝的计划与政策,他因此永远也不会宽恕我。他在国务会议上以一种很策略的方式提到了这事。据说,最聪明的几位大臣至少是以沉默的方式表示了他们是赞成我的意见。可是另一些人是我的死敌,忍不住就要说话,旁敲侧击地中伤我。从此,皇帝与一小撮对我不怀好意的大臣之间就开始达成一项阴谋;不到两个月,阴谋暴露,却差点儿以我的彻底消灭而告终。最大的功绩在君王眼里又能算什么,你一拂逆他,不使其野心得到满足,再大的功劳也等于零。
  在我立下功劳的第三个星期,不来夫斯库正式派特使,卑躬屈膝,提出求和。不久,两国缔结了对我们皇帝极为有利的和约。和约的内容大家可想而知,我就不再叙述了。大使有六位,随行人员差不多五百人;入境仪式十分隆重,一点也没有损失主子的威严,也表示其使命的重大。和约签订之后,有人私下里告诉那几位大使,说我实为他们的朋友。我凭借自己当时在朝中的声望——至少表面看来是这样,也确实在签约过程中帮了他们一些忙,他们因此礼节性地来拜访了我。他们先说了一大堆恭维话,赞扬我勇敢、慷慨,紧跟着以他们皇帝陛下的名义邀请我访问他们的王国。他们听说了许许多多关于我力大无穷的神奇传说,很希望能观赏一下我的表演,看看到底如何。我爽快地答应了他们,详细情况就不对读者们赘述了。
  我花了一些时间招待了这几位大使阁下,使他们无比满意又十分惊奇。我提出想请他们代我向他们皇帝致以最诚挚的敬意。大皇仁德远扬,举世同钦,在我回到自己祖国之前是一定要去晋见的。这样,我后来一次谒见我们皇帝时,就请求他准许我前去拜会不来夫斯库的君王。他到是答应了,可我能看得出来,他的态度十分冷淡。我猜不出是什么原因。后来有个人悄悄告诉我,是佛利姆奈浦和博尔戈兰姆把我和那几位大使交谈的情况报告了皇帝,说那是我怀有二心的表现。不过我敢说,这件事情上我完全问心无愧。我第一次开始对朝廷和大臣们产生并非完美无缺的看法。
  有一点值得注意,这些大使是通过翻译与我交谈的。两帝国的语言和欧洲任何两个国家的语言一样,彼此差别很大。每一国都夸耀自己民族的语言美丽、有力,历史悠久,而对邻国的语言公然蔑视。可是,我们皇帝仗着夺了人家舰队的优势,强硬的要求不来夫斯特国的人用利立浦特语递交国书并致词。同时也承认,因为两国间的商贸往来很多,因为彼此都不断接受对方的流亡人员,又因为两个帝国都有互派贵族及富家子弟到对方国家留学以增长见识,了解异域风土人情的风尚,所以名门望族和住在沿海地区的商人、海员,几乎没有人不会说两国话的。这一点我在几个星期后去朝见不来夫斯库皇帝时就发现了。由于我的敌人们不怀好意,当时我正身处种种不幸之中,但这次朝见还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乐事;这件事,我以后还要在适当的地方加以叙述。
  读者也许还记得,在签订使我恢复自由的那些条款时,有几条我很不喜欢,因为它们使我看起来很像个奴隶;要不是当时万不得已,我是决不会屈从的。但现在我是帝国最高头衔的“那达克”了,再履行这样的义务未免有失身份;说句公平话,皇帝后来也没有提起要我做那些事。不过,时隔不久我就得到了一次为皇帝陛下效劳的机会,至少我当时认为我是立了一大功。一天半夜,突然有几百人在我门口呼喊把我惊醒了,由于突然被惊醒,我心里有些恐惧。我听到有人不停地喊“布尔格兰姆”有几位朝廷大臣从人群中挤了过来,恳请我立刻赶到宫中去。原来是一位女侍官不小心,看传奇小说时睡着了,以致皇后的寝宫失火。我赶忙爬了起来,这时已有命令让众人给我让开道路,又因为这是一个月明之夜,所以我一路小心赶到宫中,一个人也没有踏伤。我看他们已在寝宫周围把梯子和水桶之物都准备好了,只是水源离这儿还有一段距离。这些木桶只有大针箍那么大小,可怜的人们以最快的速度把一桶接一桶的水递给我,但火势太猛,无济于事。本来我可以用我的上衣很容易地将火扑灭,不幸的是匆忙之中只穿一件皮背心就跑出来了。事情很惨,看来已毫无希望。要不是忽然我想出了一条妙计(这种时候并不多),这么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是肯定要烧成平地了。前一天晚上我喝了大量的一种名叫“格力姆格瑞姆” 的美酒(不来夫斯库人管它叫“福禄奈克”,但比我们的酒更好一点),这酒有很好的利尿作用。也很凑巧,我一次小便都还没有解过呢。我靠火焰很近,又在忙着将火扑灭,身上一吸热,酒就开始发生作用而变成尿了。我狠狠地撒了一泡,撒的也正是地方,结果三分钟火就整个儿被浇灭了,花了多少年心血建成的其他皇家建筑也终于免遭毁灭,被救了下来。
  天已亮了,我没等皇帝向我道谢就回到了自己的家,因为虽说我立了一大奇功,但说不准皇帝对我这种立功的方式很反感。根据这个国家的基本法令,任何人不管其地位如何,如果在皇宫区内小便,一律处死。不过皇帝给我的一则通知又使我稍稍感到了一些宽慰,他说他会向司法部下令赦我无罪的,只是我没能拿到赦免证书。有人私下里告诉我,皇后对我的所作所为极其痛恨,她已远远地搬到皇宫的另一边去了。她坚决不让修复那被毁的寝宫,她再也不会去住了,在几个心腹面前,她发誓一定要报复我。
 第六章

 

 



  本章介绍一下利立浦特的居民情况,它包括学术、法律、风情,怎样教育儿童和作者在该国的生活方式以及他为一贵妇人辩护。


  尽管我打算写一篇专门的文章来描述这个帝国的一切,但同时倒也乐意先介绍一点大概的情况来满足读者们的好奇心。由于当地人一般身高不超过六英寸,所以其他的动物、植物都有与之相称的严格的比例。例如,最高的马和牛身高是四五英寸,绵羊大约一英寸半,鹅大概就只有麻雀那么大,依次往下推,一直到最小的种类,我是很难看见的。不过大自然使利立浦特人的眼睛已经适应了他们眼前那一切特殊的东西,他们能看得非常清楚,只是看不太远。我饶有兴致地看到一位厨师在一只不及普通苍蝇大小的百灵鸟身上扌寻毛,也曾看到一位年轻姑娘拿着根细得看不见的丝线在穿一枚小得看不见的针。这些都说明他们对近处的物体有着十分敏锐的视力。在他们那里最高的树木大约有七英尺,我指的是皇家大公园里的那几棵,我举起攒着的拳头刚好够得着树顶。其他蔬菜之类同样也有一定的比例,那些就留给读者自己去想像吧。
  他们的学术已经十分发达,不知历经了多少代。这些就不用我说了。不过他们写字的方法很特别,既不像欧洲人那样从左到右,又不像阿拉伯人那样从右到左,不像中国人那样自上而下,也不像卡斯卡吉人那样自下而上。而是从纸的一角斜着写到另一角,和英国的太太小姐们一个样子。
  他们埋葬死人时是将死人的头直接朝下,因为他们持这么一种意见,就是:一万一千个月之后死人全都要复活,那时的地球(他们以为是扁平的)会上下翻个个儿;按照这样的埋法,死人到复活的时候,就该是稳稳当当地站在地上了。当然,他们中有见识的人也都承认这种说法荒诞不经,但为了沿袭世俗的习惯,这种做法仍在延用。
  这个帝国有些法律和风俗非常奇特,要不是它们与我亲爱的祖国的法律和风俗完全相反的话,我真想替他们说几句辩解的话。但愿我们也能实行就好。首先我要提到的是关于告密者的法律,一切背叛国家的罪行在此均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但如果被告能在开庭审叛时表明自己清白无罪,则原告将被立即处死,落个可耻的下场;同时无辜者还可以从原告的财产或土地中获得四项赔偿,这四项赔偿包括损失的时间,经历的危险,监禁的痛苦,以及全部的辩护费用。假如原告的财产不够赔偿的费用,则多半由皇家负担。皇帝还要公开对被告有所恩赐,同时颁发通告,向全城宣布被告无罪。
  他们把欺诈看作比偷窃更为严重的犯罪,因此欺诈的人没有不被处死的。他们认为,一个人只要小心谨慎,提高警惕,再加上有点一般的常识,自己的东西就不会被偷掉,可是对于老奸巨滑的人来说,诚实的人是防不胜防的。既然人们需要不断地买卖,信用交易,如果我们允许和纵容欺诈行为,或者没有相应的法律对其进行制裁,那么诚实的生意人就永远吃亏,流氓无赖反倒获利非浅。我记得有一次,我曾在国王面前替一个拐骗了主人一大笔钱的罪犯说情,那人奉主人之命去收款,随后竟携款潜逃。我对皇帝说,这只是一种背信弃义的行为,希望能减轻对他的量刑。皇帝觉得我荒谬到了极点,竟会将最能加重其罪行的理由提出来替他辩护。说真的,我当时无言以对,只好泛泛地回答说,也许是各国有各国不同的习俗吧。必须承认,我那时确实羞愧难当。
  虽然我们把赏与罚认为是一切政府动作的两个枢纽,但除了在利立浦特之外,我还没见过有任何一个国家能真正实行这一原则。不论是谁,只要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在七十三个月内一直严守国家法律,就可以享受一定的特权,根据其地位及生活状况的不同,从专用的基金中,领取相应的一笔款子,同时还可以获得“斯尼尔普尔”或“守法者”的称号,不过这种称号不能传给后代。我告诉他们,我们的法律只有刑罚没有奖赏,他们认为这是我们政策上的一大缺点。也正式如此,他们的裁判厅里的正义女神像塑有六只眼睛,两只在前,两只在后,左右还各有一只,表示正义女神谨慎周全。女神右手拿一袋金子,袋口开着,左手持一柄宝剑,剑插在鞘中,这表示她喜欢奖赏而不是责罚。
  在选人任职方面,他们更注重优良的品德而非卓越的才能。他们认为,既然人类必须要有政府管理事务,那么人类的一般才能就可以胜任各种职务;上天从来就没有想到要把公共事务的管理弄得非常神秘,好像只有极少数杰出的天才才搞得懂,而这样的天才一个时代也难得有那么三个。相反,他们认为每个人身上都有真诚、正义、节制等美德,大家只要实践这些美德,加上经验和为善之心,就都能为国服务,不过还需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罢了。但是他们认为,如果一个人没有德行,那么他的才能再高也是没有用的,任何事务都决不能交给那些有才无德的危险分子去办。一个品行端正的人如果由于无知而犯错,至少也不会像那些存心腐败的人那样给社会利益造成致命的后果。这些人本事不小,能够加倍地营私舞弊,同时还能掩饰自己的腐败行径。
  不相信上帝的人也同样不能为公众服务。利立浦特人认为,既然国王们宣称自己是上帝的代表,他所任用的人竟不承认他所凭借的权威,那就再荒唐不过了。
  在谈到这些法律以及下面的法律时,读者应该明白我指的只是他们原先的那些制度,而并不是后来的腐败政治。由于人类天性堕落而导致这些人已经陷入腐败之中去了。读者要注意,那些凭借在绳子上跳舞而获取高位,在御杖上下跳跃或爬行以赢得思宠和荣誉勋章等的无耻做法,最初是由当今皇上的祖父首先开始的,随着党派纷争的愈演愈烈,这些劣迹遂渐发展到了目前的地步。
  以他们的做法来看,忘恩负义该判死罪,我们在书上读到其他一些国家也有这样的法律。他们的理由是这样的:无论是谁,如以怨报德,就应该是人类的公敌,不知报恩的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他们关于父母亲和子女责任的一些观念也和我们的观念完全不同。男女结合是建立在伟大的自然法则的基础上的,为的是传宗接代,利立浦特人也该有这样一种结合。他们认为,和别的动物一样,男女结合的动机在于性欲,而对其儿女的怜爱呵护也是出于同样的自然法则。根据这一道理,他们绝对不认为一个孩子因为父亲生了他,或者母亲把他带到了这个世上,而必须对父是尽什么义务。想想人生的悲惨,生儿育女本身也没有什么好处,做父母的也没有想到要生儿育女,相遇相爱时,心思还用在别的上面呢。根据这些还有其他一些理由与之相似,他们认为最不应该让父母亲来教育他们的子女。因此,他们的每个城镇都办有公共学校,除村民和劳工以外,所有父母的儿女一到二十个月被认为具备一定受教条件时,必须将他们送去学校接受培养和教育。学校有好多种,以适应不同等级与性别。有经验丰富的教师,他们训练孩子们养成一种与其父母亲地位相符同时又符合自身能力及爱好的生活方式。我先来谈谈男校的情况,然后再谈女校。
  接收名门贵族子弟的男学校配有受人爱戴而又博才多学的教师,他们手下还有助教。孩子们的衣食简单朴素。他们受到荣誉、正义、勇敢、谦虚、仁慈、宗教、爱国等等方面原则性的培养教育,除了短暂的吃饭、睡觉时间以及包括身体锻炼在内的两小时娱乐活动之外,他们总有些事情要做。四岁以前男仆给他们穿衣服,之后则不管身份多高,都得自己穿衣。女仆们年纪相当于我们的五十岁,只做那最粗贱的活儿。孩子们绝不准许同仆人交谈,只许一小伙或大群地在一块儿玩耍,还总得有一位教师或者助教在旁,这样他们就不会像我们的孩子那样幼年时代染上愚顽的恶习。一年中父母亲只准看望孩子们两次,每次看望的时间只有一小时,见面和分别时可以吻一下自己的子女,但那种时候总有一位教师在旁,他们不允许做父母的窃窃私语或对孩子表示爱抚,也不允许他们带进玩具、糖果之类的礼物。
  每家必须交付子女的教育及娱乐费用,过期不缴由朝廷官吏征收。
  在接收一般绅士、商人、做小买卖和手艺人子弟的学校里,也按照同样的方法相应管理。不过那些预备要做生意的孩子十一岁就得放出去当学徒,而贵族子弟则继续在校学留到十五岁(相当于我们的二十一岁),只是最后三年的管教比较松。
  在女子学校里,高贵人家出身的女孩子所受的教育大致和男孩子差不多,不过替他们穿衣服的是整洁端庄的女仆,每次同时有一位教师或助教在场,一直到五岁她们可以自己穿衣服为止。如果发现这些女仆违反纪律擅自给女孩子讲一些恐怖、愚蠢的故事,或者玩那些我们的侍女所惯于玩弄的愚蠢把戏来给姑娘们取乐,就边鞭打她们边在全城游街示众三次,再监禁一年,最后终身流放到这个国家最最荒凉的地方。所以那里的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样,都耻于成为懦夫和呆子,也鄙视一切不洁不正派的个人打扮。我并没有发现她们的教育因为性别的不同而有什么差别,只是女子的运动不像男孩子们的那么剧烈罢了。她们要学一些家政方面的规则,研究学问的范围也较小些,因为这里人的信条是,女人不可能永远年轻,贵族人家的主妇却应该永远做一个懂道理、和蔼可亲的伴侣。女孩子到了十二岁,在他们看来就是结婚的年龄了,父母或监护人把她们领回家,对老师是千恩万谢;姑娘与同伴别离却都是泪流满面。
  在较为低等一级的女子学校里,孩子们学习各种符合她们性别和不同身份等级的工作。打算当学徒的九岁退学,其余的留到十一岁。
  有孩子在这些学校里上学的小户人家,除每年要交低得不能再低的学费之外,还得将每月所得,缴一小部分给学校的财政主管,作为分给孩子的一份财产,所以父母的开支是受法律限制的。利立浦特人认为,人们为了满足自己一时的欲望,把小孩子生到这个世上,却要公众来负担教养,也未免太不公平了。至于有身份的人, “也要根据各人的情况,保证拨一笔一定数量的资产留给每一个孩子。这部分基金将永远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绝对公平地管理和使用。
  村民和劳工们则把孩子养在家里,他们的本分就是耕种田地,因此他们的教育对公众来说就显得无足轻重了。不过他们中,年老多病的人养老院会来抚养,因为这个国家中没有一个乞丐,也就是没有乞丐这一行。
  我在这个国家住了有九个月零十三天,好奇的读者一定想知道我在那里是怎么过日子的。我天生长有一个具有机械才能的脑袋,同时也由于生活中迫切需要,我就用皇家公园里最大的树木给自己做了一套相当方便适用的桌椅。两百名女裁缝受雇给我制作衬衫、床单和台布,用的虽是最牢最粗的料,却还得几层相叠缝到一起,因为他们最厚的布和我们的上等细麻布比,还是要精细几等。亚麻布在他们那里通常是三英寸宽,三英尺长算一匹。我躺在地上给女裁缝们量尺寸,她们一个站在我脖子那儿,一个站在我腿肚那儿,各执一端拉直一根粗线,再由第三个人拿一根一英寸长的尺子来量粗线的长度。接着,量过我右手的大拇指后,她们就不再要量什么了,因为按照数学的方法来计算,大拇指的两周就等于手腕的一周,以次类推,她们又算出了脖子和腰围的粗细;我再把我的一件旧衬衫摊在地上给她们做样子参考,结果她们做出的衬衣非常合我的身。他们又雇了三百名裁缝师给我做外衣,不过他们用另一种方法来为我量尺寸。我跪在地上,他们竖起一架梯子靠在我脖子上,由一人爬上梯子,将一根带铅锤的线从我的衣领处垂直放到地面,这恰好就是我外衣的长度。但腰身和手臂由我自己来量。这些衣服全是在我自己的屋子里做的,因为他们最大的房子也放不下这样大的衣服。衣服做成,看上去就像英国太太们做的百袖衣一般,只是我的衣服全身一种颜色罢了。
  约有三百名厨师给我做饭,他们带了家人住在我房子附近很小的茅屋里。每位厨师给我做两种菜。我一手拿起二十名服务员把他们放到桌上,另外的一百名在地面上侍候,有的端着一盘盘的肉,有的肩上扛着一桶桶的葡萄酒和其他酒类。我说要吃,在上面的服务员就用绳索以一种很巧妙的方法将这些食物往上吊,就像我们欧洲人从井里往上拉水一样。他们的一盘肉够我吃一大口,一桶酒也够我喝一口的。他们的羊肉不及我们的好,但他做的牛肉味道却特别好站。我曾吃到一块牛腰肉,非常大,咬了三口才吃完,不过这种时候很难得。我像在我们国家吃百灵鸟的腿肉一样,将那些肉连骨头什么的一股脑吞了下去,仆人们见了非常惊讶。他们的鹅和火鸡我通常是一口一只;应该承认,它们的味道远比我们的要好。至于他们的小家禽,我用刀尖一挑就是二三十只。
  皇帝陛下听说我的情形后,竟然有一天就提出要带皇后和年轻的王子、公主来同我一起同享吃饭的快乐(他喜欢这么说)。他们真的还就来了。我把他们放在桌上的御椅上,正和我面对着面。在他们四周站着侍卫。财政大臣佛利姆奈浦手里拿着他那根白色权杖也在一旁侍奉。我发觉他不时从一旁酸溜溜地看我,我不愿多理会,反而吃得比平常还要多,一来为了我亲爱的祖国,二来也想让朝廷惊叹一下。我私下里总感觉皇帝的这一次驾临,又给了佛利姆奈浦一次在他的主子面前算计我的机会。这位大臣一向暗地里与我为敌,表面上却又表示爱我,就其阴暗乖僻的本性来看,他这么做是不正常的。他向皇帝报告说,目前的财政状况很不景气,往下拨款都得打折扣,国库券的价值比票面价值低百分之九才能流通。总之,我已经花掉皇帝陛下一百五十多万“斯普鲁格”了(这是他们最大的金币,大约有我们缝在衣服上作装饰用的小金属片那么大小);从全局考虑,皇帝应该一有适当的机会就把我打发走。
  在这里,我必须为一位品质高尚的夫人的名誉辩护一下,她因为我蒙受了不白之冤。财政大臣也真够可以的,竟会猜忌到自己的妻子身上。有人心怀不测,嚼着舌头跟财政大臣说他的夫人疯狂地爱上了我。这个丑闻一时在朝廷里传播开来,说她有一次曾秘密到过我的住处。我郑重声明这事毫无根据,纯属造谣,只不过是夫人喜欢用天真无邪的坦诚和友谊善待我罢了。我承认她常到我家来,但每次都是公开的,马车里也总是另外带着三个人,多半是她的姊妹、年轻的女儿和某个特殊的相识,可这在朝廷的其他贵夫人身上也是司空见惯的呀!而且我还要请我身边的仆人作证,他们什么时候看到我门口停着辆马车,却不知道里面坐的是什么人了。每次有人来,总是先由仆人通报,我则照例立即到门口迎接;施过礼之后,我非常小心地拿起马车和两匹马(如果是六匹马,车夫总要解下其中的四匹)放到桌子上;为了防止出事,我在桌子周围安了五英寸高的活动桌边。常常是我的桌上同时有四辆马车,里边全坐满了人,这时我就在椅子里坐好,脸朝着他们。我和一辆马车中的客人交谈时,马车夫就驾着其余几辆车在桌子上慢慢兜圈子,我就在这样的交谈中度过了许多愉快的下午。可是我要向财政大臣或者向他告密的那两个人挑战(我要说出他俩的名字,让他们看着办好了),这两个人就是克拉斯特利尔和德隆洛。我要他们拿出证据来,除了我以前说到过的瑞尔德里沙内务大臣曾奉皇帝陛下特遣来过以外,还有什么人隐姓埋名私下来找过我。要不是这件事和一位贵夫人的名誉密切相关,我是不会絮絮叨叨说这么多的,我自己的名誉受损也就算了。当时我的爵位是“那达克”,财政大臣没有我职位高,大家都知道他只是一个“克拉姆格拉姆”,比我要低一级,就像在英国侯爵比公爵要低一级一样乙但是我承认,他在朝廷的地位比我的要高。这些虚假的谣言是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的,至于怎么得知的却不太好提;谣言曾使佛利姆奈浦一度尽给他太太脸色看,对我就更坏了。尽管他最终还是醒悟了,并与太太重归于好,但我却永远失去了他的信任。皇帝对我也很快越来越没了兴趣,他实在太受制于他那位宠臣了。
第七章

 
  作者得到消息,有人阴谋指挥他犯有严重的叛国罪,他只好逃往不来夫斯库——在那里他受到欢迎。
 

  下面叙述一下我是怎样离开这个王国的情形,似乎该把两个月来一直在进行着的,一桩针对我的阴谋告诉给读者。
  到那时为止,对朝廷里的事情我一直都很不熟悉,我地位低微,也没有资格知道同时参子宫廷的事。关于君王和大臣们的性情脾气,我倒还是听过很多,书上也读过不少,但决没有想到对如此偏远的一个国家,它们竟然也会产生这么可怕的影响。我本来认为这个国家的统治原则与欧洲国家的原则是完全不一样呢。
  就在我正要去朝见不来夫斯库皇帝的时候,朝廷的一位要人(他有一次大大地触怒了皇帝,我一度曾帮了他大忙)夜里忽然坐着暖轿十分隐秘地来到了我家。并不通报他的姓名,只说是要见我。他把轿夫打发走后,我就将这位老爷连同他乘坐的轿子一起放进了上衣口袋。我吩咐心腹仆人,要是有人来就说我身体不太舒服已经睡下了。我闩上大门,把轿子放到桌上,像平时一样,在桌子边坐了下来。经过一番寒暄之后,我发觉这位老爷一脸的忧虑,就问他是为什么。他说他希望我耐心地听他讲,这事与我的荣誉及生命有重大关系。他的讲话大意是这样的,他人一走我立即用笔记了下来。
  “你要知道,”他说,“为了你的事,国务会议的几个委员会最近召集了一次极为秘密的会议,皇帝两天前作出了最后的决定。”
  “你应该清楚,差不多你一到这里,斯开瑞什·博尔戈兰姆(“葛贝特”即海军大将)就成了你不共戴天的敌人。他起初为什么恨你我不知道,不过自从你大败不来夫斯库之后,使他这个海军大将毫无颜面,所以他对你的仇恨就更加深了。这位大臣与财政大臣佛利姆奈浦(他因太太的事对你怀恨在心,这是尽人皆知的)、陆军大将利姆托克、掌礼大臣拉尔孔和大法官巴尔墨夫拟就了一份弹劾书,指控你犯有叛国和其他重大罪行。”
  他这一段开场白听得我急不可耐,想要马上去打断他,因为我觉得自己只有功没有罪。但是他请我不要讲话,自己接着说了下去:“为了报答你对我的恩情,我冒被处死的危险设法探听到了全部消息,并且弄到了一份弹劾书的原文。”
  巨人山昆布斯·弗莱斯纯的弹劾书
  第一条
  大皇帝卡林·德法·普鲁思陛下在位时制定过一项法令,是:规定凡在皇宫范围内小便者,一律以严重叛国罪论处。当事人昆布斯·弗莱斯纯公然违反该项法令,借口扑救皇后寝宫火灾,竟敢撒尿救火,居心叵测,忤逆不忠,形同恶魔。不经允许又擅自进入皇宫内院起卧,不仅违反该项法令,且有越权擅职之举。
  第二条
  当事人昆布斯·弗莱斯纯曾将不来夫斯库皇家舰队押来我皇家港口,皇帝陛下命其前往捕捉不来夫斯库的残余船只,把这个国家变为我国的行省,专派总督管辖。亡命该国的大端派及该国不愿立即放弃大端邪说者,一律斩尽杀绝,弗莱斯就像个奸诈件逆之徒,以不愿违背良心去摧残一个无辜民族的自由与生命为借口,来抗拒洪福齐天尊贵威严的皇帝陛下,呈请免派他去执行上述任务。
  第三条
  不来夫斯库派来特使向我朝求和,当事人弗莱斯与奸诈忤逆之徒无样,竟帮助、教唆、安慰、款待该国使臣,而且当事人知道这些人是最近与我皇陛下公然为敌、公开宣战的敌国君王的走年。
  第四条
  当事人昆布斯·弗莱斯是个不履行忠顺臣民天职的人,仅是皇帝陛下口头答应了,就准备前往不来夫斯库帝国。藉此口头允诺,该当事人背信弃义,意欲前往辅助、安慰、教唆不来夫斯库皇帝。向前边说的那样,该国皇帝就在不久前还公然与我皇为敌,向陛下宣战。
  “还有其他的条文,但就这几条是最重要的,我已扼要地念给你听了。在这宗弹劾案的几次辩论中,应当承认,皇帝陛下有不少宽大为怀的表现,他不止一次强调你为他建立的功绩,想帮你减轻罪行。但是财政大臣和海军大将却坚持要将你处死,他们要在夜里放火烧你的房子,让你极其痛苦地死去,落个可耻的下场;陆军大将率两万人用毒箭射你的脸和手。他们还要秘密命令你的几个仆人将毒汁洒到你的衬衣上,这样你自己就会把皮肉抓烂,受尽折磨而死。陆军大将也都赞成这些意见,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多数人都是同你对立的,倒是皇帝陛下决定尽可能地保全你的性命,最后争取到了掌礼大臣。
  “关于此事,皇帝还令内务大臣瑞尔德里沙发表看法。内务大臣一向自认为是你忠实的朋友。他说了,从他发表的意见看来,你对他印象不错还是有道理的。他承认你罪行重大,但尚有可以宽恕之处,而宽恕是一个君王最值得人赞美的美德,皇帝陛下也正以胸襟宽怀而天下闻名。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你和他是朋友,所以尊敬的阁员认为他是在偏护你。不过既然皇帝要他说,他也就愿意坦率地谈谈自己的看法。假如陛下能念你的功劳,慈悲为怀保你一命,他可以下令只把你的两只眼睛弄瞎。他说依他的看法,用这一个办法可以相对满足公正的要求,全世界都会交口赞颂皇帝仁慈,有幸做陛下阁僚的人也是办事公正而大方。你眼睛虽然没了,但并不会影响到体力,一样可以为陛下效命;再说盲目可以增加勇气,因为你看不到危险;当初也就是因为你担心眼睛被射瞎,再没有第二次拉回敌人的剩余战舰。所以你以后由大臣们来替你看也就够了,伟大的君王就是这么办的。”
  “这个建议遭到全体阁员的坚决反对。尤其是海军大将博尔戈兰姆都控制不住了,怒气冲冲地站了起来,说他觉得奇怪,内务大臣怎么胆敢随随便便主张要保全一个叛徒的性命。从执政者的一切实际理由来考虑,你所建立的那些功劳只能加重你的罪行。你既然撒泡尿就可以将皇后寝宫的大火扑灭(他提到这事惊骇不已),那么用同样的方法,下次你就可能带来大水泛滥,把整座皇宫淹没。你能把敌舰拖来同样也可以把敌舰再拖回去,如果你不高兴的时候,他还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你骨子里是个大端派。叛逆开始总是先在心里盘算,然后才公开行动,因此他指控你是叛徒,并坚持要把你处死。”
  “财政大臣的意见同他是一样的。他指出,你的生活,开支巨大,皇家财政已经到了十分窘迫的地步,如果再这样下去,很快就要供不起了。内务大臣提出弄瞎你的眼睛远不是消灭这一祸害的良策,说不定反会使祸害加重;从弄瞎某类家禽的一般情形来看,很明显,这些家禽眼瞎之后吃得更多,很快发胖。神圣的皇帝和阁员就是你的审判官,他们凭着各自的是非心完全可以认为你有罪,这就足以判你死刑,并不需要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正式证据。”
  “但是皇帝陛下拿定主意反对把你处死,他仁慈地说,既然阁员们觉得弄瞎眼睛的刑罚太轻了点,以后还可以加其他刑嘛。这时你的朋友内务大臣谦恭地要求再次得到发言的机会,来答复财政大臣提出的反对他的理由:皇帝为了维持你的生活耗资巨大。他说既然阁下有全权处理皇帝的财政,不妨逐渐减少你的定量,这样这个祸害很容易就可以得到解决。吃不到足够的食物,你就会因身体而昏死过去,没有胃口,结果是很快你就会被饿死。到那时你的体重轻了一大半,尸体发出的臭气也就不会有太大危害了。你一死,五六千个老百姓两三天就可以把你的肉从骨头上割下来,用货车运走,埋的远远的,免得传染,留下你的骨架作为纪念,供后人瞻仰。”
  “就这样,多亏你与内务大臣建立了伟大友情,整个事情才得到了拆衷的解决。皇帝严令:一步步将你饿死的计划必须在密密中进行,不让别人知晓,但弄瞎你眼睛的判决却写在弹劾书中。除海军大将博尔戈兰姆之外,大家一致同意。博尔戈兰姆是皇后的奴才,皇后陛下一直让他坚持把你处死;自从你那次用可耻而非法的手段扑灭了她寝宫的大火,她对你一直怀恨在心。”
  “三天后,你的朋友内务大臣就会来你家向你宣读弹劾书,随后还要向你表明皇帝陛下以及阁员们的宽大与思典,正是仰仗这宽大与恩典,你才仅仅被判处弄瞎眼睛。皇帝陛下十分相信你会感激涕零、低声下气地接受这一判决。之后将有二十名御医前来监督,保证手术顺利进行:你在地上躺着,他们将十分尖利的箭射人你的眼球。”
  “你要采取什么对策你自己去考虑吧。为了不引起人怀疑,我得像刚才来的时候那样赶紧偷偷地回去了。”
  这位老爷走了,我心中疑惑不解,一片茫然。
  这位君王和他的内阁采用了一种惯例(有人跟我说,这种惯例和从前的做法大不相同),就是,每当朝廷颁布一项严酷的判决,不论那是为了替君王泄忿,还是为了替宠臣报怨,皇帝总要在全体内阁会议上发表一通演说,表明他如何宽大、仁爱,说他这些品质是天下闻名,举世公认的。演说很快刊行全王国。再没有比歌颂皇帝仁慈那样的话让老百姓更害怕的了,因为大家看得出来,这样的颂词越夸张越强调,刑罚肯定更惨无人道,而受害人也就更加冤枉了。拿我自己来说,我得承认,无论是我的出身还是所受的教育,我都决没有做朝臣的资格。但我觉得,这一判决对我没有任何宽大和恩典可言,而且是苛刻得不能再苛刻了。有时我想,就去受审吧;弹劾状上说我的那几条事实我不否认,但总希望他们还能容许将我的刑罚再减轻一点。但是我一生中也曾经仔细阅读过许多由国家提出起诉的政治案件的审判,我发觉到头来都是由判官自以为是的结案了事。这种关头,面对如此有权势的敌人,这样危险的一个决定我怕是靠不住的。我一度又极力想反抗;我现在还有自由,这个帝国整个的力量用上也很难将我制服,只要用些石块,我就可以轻轻松松地把京城砸得粉碎。可是,一想起我对皇帝曾宣过誓,回忆起他给我的思典,以及授予我的“那达克”的崇高荣誉,我马上就惶恐地取消了这样的念头。我也没有这么快就学会朝臣们那种报恩的办法,于是安慰自己说,既然现在皇帝对我这么严酷,以前那一切应尽的义务也就拉倒吧。
  最终,我作出了一个决定。这决定也许要招来某些非议,那倒也不一定没有道理,因为我承认是由于我草草行事没有经验,才保全了双眼,获得了自由。因为,要是我那时就知道帝王与大臣们的性格(这是我后来在其他许多朝廷里观察得来的),以及他们对待罪行比我轻的犯人的手段,我一定会心甘情愿地服从这么便宜的刑罚。可那时由于自己年轻急躁,又有皇帝的许可,准我前去朝见不来夫斯库皇帝,我就利用这个机会,趁这三天还没有过去,发了一封信给我的朋友内务大臣,表明按照我已得到的许可,决定当天早上就动身前往不来夫斯库。还没等大臣回复,我就来到了舰队停泊的海边。我抓了一艘大战舰,在舰头拴上一根缆绳,拔起锚,脱掉衣服,将衣服连同腋下夹来的被子一起放人船中。我抱起船,半涉水半游泳地到达了不来夫斯库皇家港口。那里的人民早就在海边迎接我了。他们给我派了两名向导带我前往首都,不来夫斯库。我把两人拿在手里,一直走到离城门不到两百码的地方。我让他们去通报一位大臣,就说我到了,让他知道我在此等候皇帝的命令。过了大约有一个钟头,我得到回报,说皇帝陛下已经率皇室及朝廷重臣出来迎接我了。我又往前走了一百码。皇帝及其随从从马上下来,皇后和贵妇们也都下了车,看不出他们有任何害怕或忧虑的表现,我卧在地上吻了皇帝和皇后的手。我告诉皇帝,我是来践约的,为我能征得皇帝的许可前来拜见他这么一位伟大的君主,而感到不胜荣幸。我愿尽力为他效劳,这也与我为自己君王尽义务完全一致。我对我失宠的事一个字也没提,因为我到那时为止并没有接到正式通知,可以完全装作对这事一无所知。我现在不在他的势力范围之内,推想皇帝也不可能公开那件密谋的。然而不久我就发现我这种想法错了。
  我不想把这个朝廷如何接待我的详细情形再来说给读者听了,总之,这种接待是和这么一位伟大君王的慷慨气度相称的。我也不想再来多说我怎么没有房子没有床,被迫裹了被子睡在地上等等困难情形了。
 第八章

 


  作者侥幸找到了离开不来夫斯库的办法,他经历一些困难安全地回到自己的祖国。
 

  我到达后三天,由于好奇心的驱使我来到了这个岛的东北海岸。在离海岸约半里格的海面上,我发现了一样东西,看上去像是一只翻了的小船。我脱下鞋袜,涉水走了两三百码,发现那东西被潮水冲得越来越近了,接着我非常清楚地看见那就是一艘小船,我猜测那大概是什么暴风雨把它从一艘大船上吹落下来的。我马上回到城里,请皇帝陛下将他舰队损失后剩下的其中二十艘最大的军舰,以及三千名水手全都借给我。这支舰队绕道而行,我则抄最近的一条路回到原先发现小船的地方。我看到潮水把小船推得离岸更近了。水手们全都带着绳索,我事先都已将它们结结实实地拧到了一起。当军舰到了的时候,我立即脱掉衣服,涉水向前,走到离小船不到一百码的地方后,就只好泅水向前了。游到小船旁边,水手们将绳索的一头扔给我,我将它在小船前部的一个小孔里扣住,另一头缚到一艘军舰上。可是我发现我做的这一切都不管用,因为我的脚够不到水底,没有办法工作。没有办法我只好游到小船的后面去,用一只手尽可能地把小船朝前推。潮水帮了我的大忙,我一直向前游去,直到双脚可以探着水底,这时下巴刚好露出水面。休息两三分钟后,我又推了一阵,一直到海水只够着我胳肢窝的地方。最艰巨的工作总算完成了,我又拿出放在一艘军舰中的另外一些绳索,”将它们一头系着小船,另一头系在供我调遣的九艘军舰上。这时是顺风,水手们在前面拉,我在后面推,一直到我们离岸不足四十码的地方。潮水退后,我把小船弄出水,多亏有两千人用绳索和机器帮忙,我才得以将它底朝天地翻了过来,这时发现船才稍稍受了点损伤。
  我不想把我修理船时遇到的困难讲给读者了,总之我是花了十天功夫做了几把桨,然后把小船划进了不来夫斯库的皇家港口。我到那的时候,只见人山人海,大家见这么庞大的一艘船,都万分惊奇。我对皇帝说,上天赐了我这艘船真是我的好运,它可以载着我到别的地方去,我说不定再从那里就可以回到祖国了。我请求皇帝下令供给我材料以便我把小船修好,又请他发给我离境许可证。他先是好心地劝了我一阵,接着倒也欣然批准了。
  这些日子里我一直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没有听说我们皇帝在我的事上给不来夫斯库朝廷来过什么紧急文书呢?直到后来才有人悄悄地告诉我说,皇帝陛下怎么也没有想到我会知道他的计划,他想我只是按照他的许可到不来夫斯库去践约了,但这事朝廷上下是非常清楚的。他想我朝见仪式一结束,几天就可以回去的。但是我这么长时间没有返回终于使他苦恼起来。在和财政大臣以及那个小集团的其他成员商量之后,他派遣一名要员带了一份我的弹劾状前来不来夫斯库。这位使臣奉命向不来夫斯库君王陈述了他主公的宽大仁慈,说不过是判了我刺瞎双眼的罪,可是我却逃脱正义的惩罚;又说我若两小时后不回去,马上就剥夺我“那达克”的爵位同时宣布我为叛国犯。这位使臣还说,为了维持两帝国间的和平友好,他主公希望不来夫斯库皇兄能下令将我手脚捆起送回利立浦特,以叛国罪受到处罚。
  不来夫斯库皇帝和大臣们商议了三天,然后给了一个答复,其中说了不少请求原谅的客套话。他说,至于把我捆绑了送回去,皇兄也知道那是办不到的。虽然我以前夺走了他的舰队,但议和时我帮过他不少忙,他是非常感激的。而且两国君王不久就可以宽心了,因为我在海边找到了一艘庞大的船,可以载我出海,他已下令在我的帮助和指导下把船修好。他希望再过几个星期两国就都可以解脱了,就不用再负担这么一个养不起的累赘。
  被派使臣带着答复回利立浦特去了。不来夫斯库皇帝把事情的全部经过都告诉了我,同时在极其保密的情况下向我表示,如果我愿意继续为他出力,他将尽力保护我。我虽然相信他是诚心诚意的,但我已下定决心,只要有可能回避,我再也不来和帝王大臣们推心置腹了。我对他的好意表示感谢并同时恭敬的请求他的谅解谦卑的乞求他能原谅。我告诉他,既然命运赐了我一只船,是吉是凶,我都是决意要冒险出洋了,我不愿这么两位伟大的君主再因我而彼此不和。我没有发现皇帝有什么不满,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出他对我的决定还蛮高兴,他的大部分大臣也都是这样。
  这种种考虑促使我提前离开,朝廷中人巴不得我早点走,都高高兴兴的帮我的忙。五百名工人在我的指挥下把十三块最最结实的亚麻布缝到一起,给我的小船做成了两面帆。做缆绳特别费事,我得将十根、二十根或三十根最粗最牢的绳索拧成一股。我又找了好久,终于在海边碰巧寻着了一块大石头,就用它来作船锚。我得到三百头牛的油脂,我把它们的一部分涂在船身上,另一部分留着应急之用。砍大树做桨和桅真是苦不堪言了,不过我得到了皇家船匠的大力帮助,我先把粗活做好,然后他们帮我精加工。
  一个月后所有的一切都准备好了,我就派人向皇帝请示,并向他告别。皇帝带着皇宫大臣出了宫。我趴在地上,皇帝仁慈地伸出手来让我亲吻,皇后和公主也都让我吻了手。陛下赠了我五十只钱袋,每只钱袋里是两百块“斯普鲁格”,还送了我一幅他的全身画像,我马上把它放进一只手套里,免得弄坏。下边是繁杂的告别仪式,我就不再向读者多说了。
  我在船上装上一百头牛和三百只羊,相应数量的面包和饮料以及大量的熟肉,做成这么多熟肉需要用四百名厨师。我又随身带了六头活母牛和两头活公牛,六只活母羊和两只活公羊,打算带回祖国去繁殖。为了在船上给它们喂养,我又带了一大捆干草和一袋谷子。我本来很想再把十二个本地人带走,可这件事皇帝怎么也不答应;除了对我的衣袋仔仔细细搜查外,皇帝还要我以我的名誉作担保不带走他的任何臣民,就是他自己想去也不行。
  我尽可能地将一切准备好,就在一七O一年的九月二十四号清晨六点钟开船出发了。我向北行驶了约四里格远的路,这时正刮着东南风。晚上六点,在西北方向约半里格的地方,我发现有一座小岛。我一直向小岛开去,在小岛背风的一面抛锚停船。这里似乎是座无人的荒岛。我吃了点东西后就休息了。我睡得很香,想来至少也有六个钟头,因为我发现我醒来后两个钟头天才放亮。那晚天很晴朗。太阳出来前,我吃过早饭就又开始航行了。这时风很顺,我就按照袖珍罗盘的指示,按前一天相同的航向驾船前进。我的愿望是,只要有可能,就把船开到我想是位于凡迪门兰东北面的一个岛那里去。一整天下来我什么也没有发现,可是第二天下午大约三点钟左右,我估计那时驶离不来夫斯库已有二十四里路,我正朝正东方向行驶,忽然发现一艘帆船正在向东南方向开去。我向那船呼叫,但没有反应,不过风势已弱,我发现我已在逼近那帆船。我扬帆全速前进,大约过了半个小时,那船发现了我,就拉起了一面旗,同时放了一枪。没想到我还有希望再次见到我亲爱的祖国和我留在那里的我的亲人,那样的快乐真是难以表达!那船降帆慢行,我就在九月二十六日傍晚的五六点钟终于赶上了它。看到那船上的英国国旗,我的心直跳。我把牛羊都装人上衣口袋,带着我所有的给养和货物上了那艘船。这是一艘英国商船,经北太平洋和南太平洋由日本返航。船长是戴浦特津(戴浦特津是印度孟买以北的一个城市)的约翰·毕得尔先生,是位彬彬有礼而且十分出色的海员。这时我们的位置是在南纬二十度,船上大约有五十个人,在这里我竟然还碰到了我的一个老同事,叫彼得·威廉姆斯,他向船长直称赞我人不错。这位先生对我很友好,他要我告诉他我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我答了几句,可他以为我是在说胡话,是我经历的种种危险使我的大脑出了问题。我从口袋里掏出黑牛和黑羊,他见了无比惊讶,这才完全相信我说的是实话。接着我又给他看了不来夫斯库皇帝送我的金币、皇帝的全身画像以及那个国家的其他一些稀罕玩意儿。我送了他两袋钱,每只袋里装有两百个“斯普鲁格”,并同时向他许诺回到英国以后,再送他一头怀孕的母牛和一只怀孕的母羊。
  这次航行的具体情况,我就不再一一说明了,总之一切都还很顺利。我们于一七○二年四月十三号到达唐兹(唐兹位于英格兰肯特郡海岸,是著名的锚地)锚地。航行中我只遇到了一次不幸的事:船上的老鼠拖走了我的一只羊,我后来在一个洞里发现了羊的骨头,肉已经全被啃光了。剩下的我都把它们安全的带到了岸上。我把它们放在格林威治的一个滚木球场草地上吃草,那里的草很细嫩,它们吃得非常痛快,虽然我总担心它们吃不好。在那么漫长的航行途中,要不是船长给了我几块精致的饼干,拿来研成粉末,和上水,当作它们日常的食粮,我也许就保不住它们的性命。在接下来我留在英国的短短的一段时间内,我因为把这些牛羊拿给许多贵人及其他一些人看,所以有了一笔可观的收入。在作第二次航海前,我把它们卖了,得了六百英镑。我发现自我回来以后它们繁殖得相当快,特别是羊。但愿这种精细的羊毛能给毛纺工业带来更大的收益。
  我和妻子儿女一起只住了两个月,由于我极想去异国他乡观光,不能再往下去了。我给妻子留下一千五百英镑,并把她安顿在瑞德里夫的一所好房子里。其余存货我随身带走,有现金,也有物品,希望能够增加我的家当。我的大伯父约翰在易平(易平为英格兰汉浦郡的一个城市)附近给我留了一块田产,一年大约有三十英镑的收入。我又把脚镣巷的黑公牛旅馆长期出租,一年的进项还远不止三十镑,所以用不着担心在我走后,家人要去靠教区接济。我儿子约翰尼是按他叔叔的名字起的,这时已上中学,倒是个有出息的孩子。女儿贝蒂已出嫁,有了自己的孩子,只能在家做点针线活儿。我和妻子儿女告别,大家都伤心的掉了泪。我上了载重三百吨的一艘名叫“冒险号”的商船,准备到苏拉特(苏拉特是印度孟买以北的一个城市)去。指挥这艘船的是利物浦(利物浦是英国西部的一个大商港)的约翰·尼古拉斯,这次航海的情况,我得在游记的第二部里去叙述了。
第二卷  大人國游记

 

第一章


  关于一次大风暴的描写;船长派出长舢板去取淡水;作者为了看看那是什么地方,随长舢板一同前往——他被丢在岸上;被一个当地人捉住,随后那人把他带到一个衣民家里——他在那里受到招待,接着发生了几起事件——关于当地居民的描写。
 

  命中注定我得劳劳碌碌过一辈子,回家才两个月,我就又离开了祖国。一七〇二年六月二十日,我在唐兹登上了“冒险号”商船,前往苏拉特,船长是康沃尔郡 (康沃尔郡是英国西南部的一个郡)人约翰·尼古拉斯。我们一帆风顺到了好望角,在那儿上岸取淡水;但发现船身有裂缝,没有办法只得卸下东西就地过冬。船长又得了疟疾,所以我们一直到三月底才重新启航。启航后一路顺利直到穿过了马达加斯加海峡(马达加斯加是印度洋上靠近非洲东海岸的一个大岛)。但是当船行驶到那个岛的北面大约南纬五度的地方时,风势突变。据观测,那一带海上,十二月初到五月初这段时间里,西北之间总是吹着不变的恒风。可是四月十九日那天,风势比平常要猛烈得多,也比平常更偏西一点,这样一连刮了二十天,我们就被刮到了摩鹿加群岛 (摩鹿加群岛位于印度尼西亚东部,又名香料群岛)的东面。根据船长五月二日的观测,我们的所在地大约是北纬三度。这时海上风平浪静,我心里非常高兴。可是船长在这一带海域有着十分丰富的航海经验,他要我们作好准备迎接明天的大风暴。果然,第二天风暴就出现了,开始刮起了南风,那就是所谓的南季节风。
  因为风很大怕把东西吹落,就收起了斜江帆,同时站在一边准备收前桅帆;但是发现天气非常恶劣,我们就查看了一下船上的炮拴得是否牢固,接着将后帆也收了。这时船偏离航道太远了,所以我们想与其这样让它吃力地慢慢行驶或者下帆随波逐流,还不如冒一次险让它在海面上扬帆猛进。我们卷起前桅帆把它定住,随后将前桅帆下端索拉向船尾。船舵吃风很紧,船尾猛地转向风的一面。我们把前桅落帆索栓在套索桩上,但是帆碎裂了,我们就把帆桁收下来,将帆收进船内,解掉了上面所有的东西。这是一场十分凶猛的风暴,大海就象变了脸一样非常惊险。我们紧拉舵柄上的绳索以改变航向,避开风浪,接着帮助舵工一起掌舵。我们不想把中桅降下来,而是让它照旧直立着,因为船在海上行驶得很好;我们也知道,中桅这么直立在那里,船也更安全一些,既然在海上有操纵的余地,船就可以更顺利地向前行驶。猛烈的风暴过去以后,我们扯起了前帆和主帆,把船停了下来。以后我们又忙着挂起后帆、中桅主帆、中桅前帆。我们的航向是东北偏东,风向西南。右舷的上下角素被我们收到船边,同时解开迎风一面的转帆索和空中供应线,背风一面的转帆索则通过上风滚筒朝前拉紧、套牢,再把后帆上下角索拉过来迎着风,这样使船尽可能沿着航道满帆前进。
  这场风暴刮的是西南偏西的狂风,据我估算,我们已被吹到了东面大约五百里格的地方,就是船上最有经验的水手这时也不知道我们是在世界的哪个部分了。我们的给养还足可以维持一段时间,船很坚固,全体船员身体也都很好,但是我们却严重缺淡水。我们觉得最好还是坚持走原来的航道,而不要转向北边去,那样的话我们很可能进入大鞑靼 (指西伯利亚)的西北部,驶人冰冻的海洋。
  一七○三年六月十六日,中桅上的一个水手发现了陆地。十七日,我们清清楚楚看到有一座大岛或者是一片大陆(我们不知道是不是大陆),岛的南边有一小半岛伸入海中,还有一个小小的港湾,但港内水深对于百吨以上的船来说实在太浅了,无法停泊。在离这港湾一里格内的地方我们抛锚停船。船长派出十二名武装水手带着各种容器坐长舢板出去寻找淡水。我请求船长让我和他们一起去,到岸上游览一番,看看能不能有什么发现。到了岸上以后,我们既没发现有河流、泉水,也没有人类的囗向可寻。我们的人因此就在海岸边来回寻找,看看海边上是不是有淡水。我则独自一人到另一边走了大约一英里,发现这地方全是岩石,一片荒凉。我开始感到无趣,看不到任何可以引起我好奇的东西,就慢慢朝港湾处走回去。大海一览无余,我看到我们的那些水手已经上了舢板在拼着命朝大船划去。我正要向他们呼喊(尽管这也没有什么用),却忽然看到有个怪物似的巨人在海水中飞快地追赶他们。他迈着大步,海水还不到他的膝盖。但我们的水手比他有半里格路的优势,那一带的海水里又到处是锋利的礁石,所以那怪物没有追上小船。这都是后来我听人说的,因为当时我如果还呆在那里观看这个惊队的场面就不知会落得个什么结果了。我循着原先走过的路拼命地跑,接着爬上了一座陡峭的小山,从那里我大致看清了这是个什么地方。我发现这是一片耕地,但首先让我吃惊的是那草的高度;在那片似乎是种着袜草的地上,草的高度在二十英尺以上。
  我走上了一条大道;我认为这是一条大道,其实对当地人来说,那只是一片大麦地里的一条小径。我在这路上走了半天,两边什么也看不到。快到收割的时候了,麦子长得至少有四十英尺高。我大约走了一个小时才走到这一片田的尽头。田的四周有一道篱笆围着,高至少有一百二十英尺。树木就更高大了,我简直无法估算出它们到底有多高。从这块四到另一块田之间有一段台阶。台阶有四级,爬到最高一级之后还要跨过一块石头。我是无法爬上这台阶的,因为每一级都有六英尺高,而最上面的那块石头高度在二十英尺以上。我正竭力在篱笆间寻找一个缺口的时候发现一个当地人正从隔壁的田里朝台阶走来。这人和我看到的在海水中追赶我们小船的那个巨人一样高大。他大约有普通教堂的尖塔那么高,我估计他的步子一步就有十来码。我惊恐万分,就跑到麦田中间躲了起来。我看到他站在台阶的顶端正回头看他右边的那块田,又听到他叫喊,声音比喇叭筒还要响好多倍,但由于那声音是从很高的空中发出的,起初我还以为是在打雷呢。他这一喊,就有七个和他一模一样的怪物手拿着镰刀向他走来,那镰刀大约是我们的长柄镰的六倍。这些人穿的不如第一个人好,像是他的佣人或者雇工,因为听他说了几句话之后,他们就来到了我所趴着的这块田里来收割麦子了。我可能的用我所有的方法来躲避他们,但是因为麦秆与麦秆间的距离有时还不到一英尺,我行动起来非常困难。尽管这样,我还是设法往前移,一直到了麦子被风雨吹倒的一块地方。这里我就再也无法向前移动一步了,因为麦秆全都缠结在一起,我没办法从中间爬过去,而落在地上的麦芒是又硬又尖,戳穿了我的衣服,直刺到肉里去。与此同时,我听到割麦子的人已经到了我后面不到一百码的地方了。我精疲力尽,悲伤绝望透顶,就躺倒在两道田垄间,一心想着就在这里死掉算了。想到我妻子要成为孤苦无依的寡妇,孩子要成为没有父亲的孤儿,我心里万分的难过。我又开始悔恨自己愚蠢、任性,全不听亲友的忠告,一心就想着要作这第二次航行。我心里这样激动不安,不由得倒又想起利立浦特来。那里的居民全都把我看作是世界上的庞然大物;在那里,我可以只手牵走一支皇家舰队;开创那里的奇迹,也将永远载人那个帝国的史册。虽说这一切后人难以相信,但有千百万人可以作证。可我在这个民族中间可能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就像一个利立浦特人在我们中间微不足道一样,想到这一点,我真感到是奇耻大辱。但是我想这还并不是我最大的不幸,因为据说人类的野蛮和残暴与他们的身材是成比例的,身材越高大,就越野蛮越残暴。那么,要是这帮巨大的野人中有一个碰巧将我提到,我也只能是他口中的一块美食了,除此之外我已没什么指望了。毫无疑问,哲学家们的话还是对的,他们告诉我们:万事万物只有比较才能有大小之分。命运真能捉弄人,让利立浦特人也找到一个民族,那里的人比他们还要小,就像他们比我们小一样。谁又知道,就是这么高大的一族巨人,不会同样被世界上某个遥远地方的更高大的人比下去呢?只不过是那样的巨人我们还没有见到过罢了。
  我那时心乱如麻而且特别害怕,禁不住这样乱想下去。这时有一个割麦人已经割到离我趴着的田垄不到十码远的地方了,我怕他再走一步,就会把我踩扁,或者被他的镰刀割成两段。因此,就在他又要向前移动的时候,我被吓得拼命尖叫起来。一听到这叫喊声,巨人忽地停住了脚步,他朝下面向四周看了半天,终于看到了躺在地上的我。他犹豫了一会儿,那小心的样子就仿佛一个人努力想去捉住一只危险的小动物而又生怕被它抓伤或咬伤一样;我在英国时,有时候提一只黄鼠狼也就像他现在这样。最后,他大胆地从我的身后用拇指和食指捏住我的腰将我提到了离他眼睛不到三码的地方,他这样是为了更好地看清楚我的形体。我猜到了他的想法,幸亏当时我还冷静,他把我拿在空中,离地六十英尺,又怕我从他的指缝中间滑落,所以使劲地捏住我的腰部,但我却下定决心绝不挣扎一下。我所敢做的一切,只是抬眼望着太阳,双手合拢做出一副哀求的可怜相,又低声下气。哀哀切切地说了几句适合我当时处境的话,因为我时刻担心他会把我扔到地上,就像我们通常对待我们不想让它活命的任何可恶的小动物一样。可是我也真是福星照命,他看起来好象很喜欢我的声音和姿态,开始把我当作一件稀罕的宝贝。听到我发音清晰地说话,虽然听不懂是什么意思,他还是感到非常好奇。这同时我却忍不住呻吟流泪起来;我把头扭向腰部两侧,尽可能让他明白,他的拇指和食指捏得我好疼啊。他好像研究明白了我的意思,因为他随手就提起了上衣的下摆,把我轻轻地放了进去,然后兜着我立即跑去见他的主人。他的主人是个殷实的富农,也就是我在田里首先看到的那一个。
  那农民听完他的佣人报告我的情况后(我从他们的谈话猜想是这样),就拾起一根手杖左右粗细的小麦秆儿,挑起我上衣的下摆;他似乎认为我也许生下来就有这么一种外壳,他把我的头发吹向两边好把我的脸看得更清楚。他喊他的雇工,叫他们到他身边来,问他们有没有在田里看到和我一样的小动物。这是我后来才弄明白的。接下来他把我轻轻地平放在地上,不过我立刻爬了起来,来来回口慢慢地踱步,好使他们明白我并不想逃走。他们全都围着我坐了下来,这样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我的举动。我摘下帽子,向那个农民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双膝跪地,举起双手,抬起双眼,尽可能大声地说了几句话。我从口袋里掏出一袋金币,十分谦恭地呈献给他。他接过来,拿到眼前看看到底是什么,后来又从他衣袖上取下一根别针,用针尖拨弄了半天,还是搞不懂那究竟是什么东西。于是我向他表示,让他把手放在地上,我再拿过钱袋,打开来,将金币全部倒人他的手心,除了二三十枚小金币以外,还有六枚西班牙大金币,每一枚价值四个皮斯陀 (皮斯陀是西班牙的一种古金币)。我见他把小指指尖在舌头上润了润,拴起一块大金币,接着又捡起一块,可是他看来完全不明白这是些什么。他对我做了一个手势,让我把金币收进钱包,再把钱包放进衣袋。我给了他几次,他都不肯收,我就想最好还是先收起来罢。
  到这时,那农民已经相信我是一个有理性的动物了。他一再和我说话,可是声音大得像水磨一样刺耳,清楚倒够清楚的。我尽量提高嗓门用几种不同的语言回答他,他也老是把耳朵凑近到离我不足两码的地方来听,可全都没有用,因为我们彼此完全听不懂对方的话。他接下来让佣人们回去干活,自己就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摊在左手上叠成双层,再手心朝上平放在地上,作手势让我跨上去。他的手还不到一英尺厚,所以我很容易就跨了上去。我想我只有顺从的份儿,又怕跌下来,就伸直了身子在手帕上躺下。他用手帕四周余下的部分把我兜起来只露出个头,这样更安全了。他就这样将我提回了家。一到家他就喊来他的妻子,把我拿给她看,可她吓得尖叫起来,仿佛英国的女子见了癞蛤蟆或蜘蛛一样回头就跑。但是过了一会儿,她见我行为安祥,并且很听她丈夫手势指挥,十分听话,也就很快放心了,还渐渐地越来越喜欢我起来。
  那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仆人将饭送了上来。菜也就是满满的一盘肉(农民生活简单,吃这样的菜是相称的),装在一只直径达二十四英尺的碟子里。一起吃饭的人有农民和他的妻子、三个孩子以及一位老奶奶。他们坐下来之后,农民把我放到桌子上,离开他有一段距离。桌子离地面高约有三十英。我非常害怕,尽可能远离桌子边唯恐跌下去。农民的妻子切下了一小块肉,又在一只木碟子里把一些面包弄碎,然后一起放到了我的面前。我对她深深地鞠了一躬,表示对她的感谢,接着拿出刀又就吃了起来。大家见状十分开心。女主人吩咐女佣取来一只容量约为三加化的小酒杯,斟满了酒;我十分吃力地用两只手将酒杯棒了起来,以极为恭敬的态度把酒喝下,一边竭力提高噪门用英语说:为夫人的健康干杯。大家听到了这话都高兴的笑了起来,我却差点被笑声震聋了耳朵。酒的味道像淡淡的莱果酒,并不难喝。接着主人作了一个手势让我走到他切面包用的木碟那边去。宽容的读者很容易就能体会到并且原谅我,就是,由于我一直惊魂未定,所以走在桌上的时候,不巧被一块面包屑绊了一跤,来了个脸啃桌子,幸好没有伤着。我马上爬了起来,看到这些好人都很关切的样子,我就拿起帽子(为了礼貌起见我一直把帽子夹在腋下),举过头顶挥了挥,连呼三声万岁,表示我并没有跌伤。但就在我往前向我的主人(从此我就这么称呼他)走去的时候,坐在他边上的他的那个最小的儿子,一个十岁左右的小调皮,一把抓住了我的两条腿把我高高地提到了半空中,吓得我四脚直颤。他父亲赶紧把我从他手里抢了过来,同时狠狠地给了他一记左耳光,命令人把他带走,不许上桌。这个耳光足以打倒一队欧洲骑兵。但是我怕小孩子可能要记我仇,又想起我们的孩子天生都爱捉弄些麻雀、兔子、小猫和小狗,就跪了下来,指着孩子,让主人尽可能地明白,希望他能原谅孩子。父亲答应了,小家伙重新回到座位上。我走过去吻了他的手,我的主人也拉过他的手让他轻轻地抚摸我。
  吃饭时,女主人宠爱的猫跳到她膝盖上来了。我听到身后闹哄哄像是十几个织袜工人干活的声音,掉头一看,发现原来是那只猫在那打呼噜,女主人正在边抚摸边喂它吃东西呢。我看到它的头和一只爪子,估计这猫足有我们社会中的三头公牛那么大。我老远地站在桌子的另一边,与猫相距五十多英尺;女主人也怕它万一跳过来伤害我,所以紧紧地抱住它;即使这样,那畜生狰狞的面相还是让我感到十分不安。可是碰巧倒也并没有危险,我的主人把我放到离它不足三码的地方,它连理都没理我一下。我常听人说,自己旅行中的亲身经历也证明是这样,就是,当着猛兽的面逃跑或者表现出恐惧,它就肯定会来追你或者向你进攻。因此,在这危险关头,我是拿定主意要表现得满不在乎。我在猫头的前面毫无惧色地踱了五六次,有时离它还不到半码远;那猫好像倒是更怕我似的,把身子缩了回去。至于狗,我就更是一点也不害怕了。这时候有三四条狗进了屋子,这在农民家里是常见的事,其中有一条是獒犬,身躯抵得上四头大象,还有一只灵提,没有獒犬大,却更高些。午饭就要用完的时候,保姆抱着个一岁的小孩走了进来。他一见我就大声喊叫起来,那喊叫从伦敦桥到切尔西 (切尔西是伦敦西南部的一个住宅区,从伦敦桥到车尔西约有五英里)那么远也能够听得到。他像平常孩子那样伊呀了半天要拿我去当玩具。母亲也真是一味地溺爱孩子,就把我拿起来送到了孩子跟前。他立刻一把拦腰将我抓住,把我的头直往嘴里塞。我大吼起来,吓得这小淘气一松手把我扔了。要不是他母亲用围裙在下面接住我,我肯定是跌死了。保姆为了哄孩子不哭,就用了一只拨浪鼓。那是一种中间空的盒子,里边装上几块大石头,用一根缆绳拴在孩子的腰间。但所有这一切都没起作用,她只有使出最后一招,给孩子喂奶。我得承认,还从没见过什么东西比这乳房让我这样恶心的,它长得特别奇怪,我真不知道拿什么来和它相比,所以也无法对好奇的读者详细的说明这乳房的大小、形状和颜色。乳房挺起来大约有六英尺高,周长少说也有十六英尺,乳头大概有我半个头那么大。乳房上布满了黑点、丘疹和雀斑,那颜色那样子真是再没有什么比它更叫人作呕的了。因为她坐着喂奶比较方便,而我是站在桌上,离得近,所以这一切我看得清清楚楚。这使我想起我们英国的太太们皮肤白皙细嫩,在我们眼中是多么的漂亮。不过那也只是因为她们身材和我们是一般大小罢了,有什么缺点瑕疵,还得借助于放大镜才能看得清。我们做过试验,从放大镜里看,最光滑洁白的皮肤也是粗糙不平、颜色难看的。
  我记得在利立浦特时,那些小人的面容在我看来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了。有一次我同那里的亲密朋友,也就是一位学者也曾谈论过这个问题。他说,我的脸他从地面往上远看比近看要光滑。漂亮得多。他承认当我把他拿在手里和我靠得很近时,乍一看我的样子特别吓人。他说都能在我的皮肤上见到大坑,胡子茬比野公猪的鬃毛还要硬十倍,面孔也是由多种不同颜色组成,不舒服。不过允许我为自己辩白一下,我其实和我国的大多数男同胞一样漂亮,每一次旅行也并没有把我晒黑。另一方面,说起朝廷里的那些贵妇人时,他又常常跟我说,这个人有雀班,那个人嘴太宽,还有什么人鼻子过大,可我是一点也看不出来。我承认他的这一见解已经足够使大家明白了,而我还是忍不住要说一说,兔得读者们认为那些巨人长得真是丑陋不堪。我得替他们说句公道话,他们是一个美丽的民族,尤其是我那主人,虽然只是农民一个,我从六十英尺的高处看他,相貌是非常匀称端庄的。
  吃完中饭,主人出去监督他的雇工了,从他的声音和手势我可以看出他严格嘱咐妻子要小心看着我。我累得很,想睡觉,女主人看了出来,就把我放到了她自己的床上,把一条干净的白手帕盖在我的身上,但那手帕比一艘战舰的主帆还要大,也非常粗糙。
  我大约睡了有两个钟头,梦见在家与妻子儿女在一起,这就更凭添了我的痛苦。我发现自己孤零零地在一个两三百英尺宽。两百多英尺高的大房间里,躺在一张二十码宽的床上。女主人因要忙家务便把我一个人锁在屋中。床离地面有八码。因为生理上的需要,我不得不下床。我不敢随便叫喊,而就是喊了,我睡的房间离那一家人所在的厨房很远,我这样的声音根本不抵用。正当我处在这种境况下时,两只老鼠忽然缘着帐幔爬了上来,在床上跑来跑去乱嗅一阵,有一只差点跑到了我脸上,我吓得一下翻身站了起来,抽出腰刀进行自卫。这两只可怕的言生竟敢对我两面夹攻,其中一只抬起前爪来抓我的衣领,幸亏它还没来得及伤害我,我就将它的肚子剖开了。它倒在了我脚下,另一只看到它同伙的下场立即就跑,但逃跑时背上也狠狠地挨了我一刀,血涔涔地流了出来。大功告成以后,我慢慢地在床上来回走动以平定呼吸,恢复精神。两只畜生有一条大獒犬那么大,但要灵活、凶猛得多,所以要是我睡觉前解去了皮带,我肯定是被它们撕成碎片吞吃了。我量了一下死老鼠的尾巴,发现差一英寸就有两码长了。老鼠的尸身还躺在那里淌血,我感到恶心,但却没有办法把它仍下床去。我见它还有点气,就在它脖子上猛砍了一刀,这才彻底结果了它的性命。
  没过多长时间,女主人来到了房间,见我浑身是血,赶紧跑过来把我拿在她手中。我手指死老鼠,又笑着给她做手势使她明白我没有被伤着。她高兴极了,喊来女佣用火钳夹住死老鼠把它扔到了窗外。接着她把我放到了桌上,我把沾满了血的腰刀给她看,又用上衣的下摆把刀擦干净,然后放回了刀鞘。这时我急不可耐地要做一两件别人无法替代的事情,就竭力让女主人明白要她把我放到地上。她把我放在地上以后,我因为不好意思,只能指指门向她连鞠几躬,此外便没有别的办法来进一步表达我的意思了。这个好心的女人最后好不容易才弄明白我要干什么,就又用手拿起我,走进花园,把我放在了地上。我走到离她约有两百码的一边,打手势请她不要看我或者跟过来,然后躲在两片酸模树叶之间解除了生理上的需要。
  我希望可敬的读者能原谅我说这些琐碎的事。在没有头脑的俗人看来,这类事也许显得无关紧要,但它们无疑能帮助哲学家丰富想象,扩大其思想和想象的范围,无论是对于社会还是个人都有好处。这也就是我将这篇游记和其他几篇游记公之于世的唯一目的。我所叙述的都是事实,丝毫没有在学问或风格上炫耀卖弄。但这次航行中的所有情景都给我留下了极其强烈的印象,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之中,诉诸文字时没有漏掉一个重要事件。然而经过严格校订,我还是抹去了初稿中比较不重要的几个段落,怕人家指责我的游记冗长和琐碎。旅行家们常常受到这类指责,可能倒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第二章

 

 



  关于农民女儿的描写——作者被带到一个集镇,接着被带到了首都——旅途中的详情。


  我女主人有个九岁的女儿,就她的年龄而论,她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一手好针线活儿,打扮起娃娃来也是熟练灵巧。她和她母亲想办法做了个临时的小床供我睡觉。摇篮放在一个衣柜的小抽屉里,因为怕有老鼠伤害到我,她们又把抽屉放在一块悬空的吊板上。我和这一家人住在一起的日子里,这就是成为我的床了;后来我开始学习他们的语言,能够让他们明白我的需要,那床也就被改得更加方便舒适了。这小姑娘非常聪明,我只当着她面脱过一两次衣服,她就会给我穿衣脱衣了。当然,只要她肯让我自己动手,我是从来不会去麻烦她的。她给我做了七件衬衫和一些内衣,用的都是她们那里最精致的布,实际上这些布比麻袋布还粗。她经常亲手给我洗衣服。她还是我的语言教师,我每指一样东西,她就告诉我在他们本国话里那叫什么。以后的几天里,我就能叫出我所需要的东西的名字了。她脾气很好,身高不到四十英尺,在她那个年龄算个子小的了。她给我起个名字,叫“格里尔特里格”,全家人都这么叫我,后来全国的人也都这么喊我。这个词和拉丁文里的 “nanunculus”,意大利文里的“hommunceletino”,和英文里的“mannikin”(侏儒,矮子)是同一个意思。我能在那个国家里活下来,主要还得归功于她。在那里生活的时间里我们从来都不分开。我管她叫我的“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意思是小保姆。我如果不在这里敬重地提一下她对我的关怀和爱护,那我真是太忘恩负义了。她值得报答,我也衷心希望我有能力报答她的恩德。可我总担心她会因为我而失去宠爱,尽管我是无辜的,而且也出于无奈。
  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邻里们的家中,纷纷开始谈论说我的主人在地里发现了一头怪兽,大小相当于一只“斯没拉克那克”,形状却处处像人。它还能模仿人的一举一动,好像有它自己的语言,也学会了几句他们的话。它用两条腿挺着身走路,性情驯良,懂礼貌,怎样指挥他,他就怎样去做。它长着世上最漂亮的四肢,面孔比贵族家中三岁的女儿还要白嫩。有一个农民,就住在附近,他是我主人的一位特殊的朋友,特地来拜访,并想弄清事情的真相。我主人立即把我拿了出来放到桌上,我按照他的命令在桌上走路,抽出腰刀又放回刀鞘。我向主人的朋友致敬,用他们自己的话向他问好,又说欢迎他的到来,一切全是按照我的小保姆教我的话说的。这个人老眼昏花,戴上眼镜想把我看个仔细。这一戴,却叫我忍不住大笑起来,因为他的眼镜就像两个从窗户照进房间来的满月。这一家人弄清楚我是为什么而发笑时,也和我一同大笑起来,老头子傻头傻脑,竟气得脸色都变了。就我不幸的遭遇来说,说他是个守财奴真是一点也不冤枉他。他给我的主人出了一个馊点子,让我主人趁赶集的日子把我带到邻近的镇上去展览。那镇在离我主人家约二十二英里的地方,骑马半个钟头就到了。我看到主人和他的朋友老半天在那儿窃窃私语,有时还指指我,就猜想他们是在打什么坏主意了。我偷听到了他们的一些话,有几句还听懂了。我一害怕就胡思乱想起来。可是第二天早上,我的小保姆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就将整个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我,她是从她母亲那里巧妙地探听得来的。可怜的小姑娘把我抱在怀里,又羞又悲地哭了起来。她担心那些粗鲁的俗人会伤害我。他们把我拿在手里时说不定会把我捏死或者弄断我的手脚。她又说我的性情是那么朴实温和,对自己的面子又是那么顾惜,现在要拿我去给一帮最下流的人当把戏耍赚钱,我该认为那是多么大的耻辱啊。她说爸爸妈妈都已答应她,“格里尔特里格” 是她的,可如今她看得出来,他们又要像去年那样来对待她了。去年他们假装给她一只小羊羔,但等到羊长得骠肥体壮时,他们就把它卖给了屠户。至于我自己,倒反没有我的小保姆那样担心。一直我都抱着一个强烈的愿望,总有一天我会恢复自由的。至于被人当作怪物带着到处跑这样不光彩的事,我就把自己当作是这个国家里的一个地道的异乡人,有朝一日我回到英国,人们也决不可能因为我有过这样的不幸遭遇来羞辱我,因为就是大不列颠国王自己,处在我的位置,也同样要遭遇这不幸的。
  那位朋友的话我主人认为可行,到了下一个赶集的日子,就用箱子把我装着到邻近的集镇上去了。他带上我的小保姆,也就是他的小女儿,让她坐在他身后的马鞍上。箱子四面封得严严实实,只有一个小门供我出入,还有就是几个用作流通空气的小孔。小姑娘心很细,她把娃娃床上的被褥拿来放到了箱子里,好让我一路躺着。虽然路只有半个小时,但我却被颠坏了,弄得极不舒服,因为那马每步不但跨出四十多英尺而且起伏很高,箱子仿佛大风暴中的船只上下起伏,不过起伏还远远比船只要频繁。我们的路程好像比从伦敦到圣奥尔班(圣奥尔班是伦敦西北约二十英里的一个城市)还要远一点。我主人在一家他常光顾的小旅馆前下了马。他先和旅馆主人商量了一阵,又把必要的准备做好,接着就雇了一名“格鲁特鲁德”,就是镇上的喊事员,通知全镇让大家到绿鹰旅馆来观赏一头怪兽;它大小还不及一头“斯泼拉克那克”(那是这个国家一种样子很美的动物,身长约六英尺),全身上下处处像人,会说几句,还能耍一百种有趣的把戏。
  我被放到旅馆最大的房间里的一张桌子上,房间面积差不多有三百平方英尺。我的小保姆紧挨着桌子站在一张矮凳子上,一边照看着我,一边指挥我表演。我主人为了避免人群拥挤,每次只让三十个人进来看我。遵照小保姆的指令在桌子上走来走去。她用我所能听懂的几句话向我提问,我就高声的来回答她。我边向观众致敬边在桌上绕行,说欢迎各位光临,还说了我学会的其他一些话。格兰姆达尔克立契给了我一个针箍大小的容器作酒杯,我拿起这盛满酒的杯子,为大家的健康干杯。我抽出腰刀,学着英国击剑家的样子舞弄了一会。我又拿过保姆给我的当作枪使的麦杆耍了一阵;这玩艺儿我年轻时曾学过。那天我一共表演了十二场,常常被迫一遍又一遍地重复那些舞刀弄枪的把戏,累得我有气无力,苦不堪言。那些看过我表演的人都大肆宣扬,所以人们准备破门而入来观赏。我主人为了维护他自身的利益,除我的小保姆外不让任何人碰我;为了防止出危险,他在桌子四周设了一圈长凳,远远地将我与众人隔开,以使他们碰不到我。但是,一个捣蛋鬼小学生拿起一只榛子对准我的头直扔了过来,差一点就击中了我。那榛子来势凶猛,真要是击中了我,我肯定是给打得脑浆迸裂,因为它差不多有一只小南瓜那么大。不过我很开心看到这小流氓被痛打了一顿,轰出了房间。
  当着大家的面我主人宣布,下一个赶集的日子再同我一起来表演。同时他也给我准备了一辆更为方便舒适的车子。他这样做是很有道理的,因为第一次旅行下来我已疲惫不堪,加上连续八个钟头给人表演,两条腿快要站不住了,说话都有气无力的了。至少过了三天,我才恢复了体力。可是我在家中也得不到休息,因为方圆一百英里内的绅士们听说我的名声后,都赶到我主人的家里来看我。当时带着妻子儿女来看我的人不下三十个(乡下人口很多)。每一次我主人让我在家表演时,即使是给一家人看,他也要求按一满屋子的人数收费。虽然我没有被带到镇上去,可是有一度每个星期除星期三是他们的安息日我可以休息外,每天都很难安稳的渡过。
  我主人发现我可能给他赚大钱,就决定把我带到全国各大城市去走一趟。他准备好长途旅行所必需的一切东西,又安排好了家中的事,于一七○三年八月十七日,也就是我到这地方后约两个月的时候,告别妻子,动身前往靠近该帝国中部,离家约三千英里的首都。我主人让他女儿格兰姆达尔克立契骑在马上坐在他身后。她把装着我的箱子系在腰间抱放在膝上。箱子里四周她都用所能找得到的最柔软的棉布材好,棉布下面垫得厚厚的。她把婴儿的小床放在里面,又给我预备了内衣和其他一些必需品,把一切都尽量搞得方便舒适。我们的同行人只有一个男仆,他带着行李骑马跟在后面。
  我主人的计划是让我在沿途所有的市镇上都进行表演,而且,只要有生意,也可以离开大路走上五十或一百英里到村子上或者大户人家去演出。我们一路上慢慢地走,一天走不上一百五六十英里。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有意想照顾我,就抱怨说马把她颠累了。她常常答应我的要求把我从箱子里拿出来,让我呼吸新鲜空气,观赏四野的风光,不过总是用一根带子将我紧紧地牵着。我们过了五六条河,那都比尼罗河和恒河要宽得多,也深得多,像伦敦桥畔的泰晤士河那样的小溪几乎一条也没有。我们一共走了十个星期,我像展品一样在十八个大城市被展出,许多村庄和私人家还不包括在内。
  直到十月二十六日,我们才到首都,用他们的话说叫“洛布鲁格鲁德”,意思是“宇宙的骄傲”。我主人在离皇宫不远的一条主要大街上找了一个住处,照平常的样子贴出广告,把我的个人情况详细描述了一番。他租下一间三四百英尺宽的大房间,又预备了直径六十英尺的一张圆桌,我就要在这上面表演。桌面上离桌边三英尺的地方围了一圈三英尺高的护栏,这样可以防止我跌下桌子去。我一天演出十场,所有人看了都惊叹不已,非常满足。他们的话我现在已经说得相当不错了,他们对我说话,每个词我都能听懂。此外,我还学会了他们的字母,不时还能设法解释个把句子。在家时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就一直当我的老师,旅途中空闲时她也教我。她口袋里装了一本与《三松地图册》(《三松地图册》是法国地理学家三松[N.Sanson,一六○○至一六六七年]绘制的地图集,长约二十五英寸,宽二十英寸)差不多大的小书。那是给年轻姑娘们看的一本普通读物,内容是关于他们宗教的简要叙述。她就用这本书来教我字母,讲解词义。
第三章

 

 



  作者奉召入宫——王后从农民手里把他买下来献给国王——他和皇家学者们辩论——朝廷为作者提供了一个房间——王后非常宠他——他为祖国的荣誉辩护——他和王后的侏儒吵嘴。


  我每天都很辛苦,不到几个星期,身体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的主人靠我赚到的钱越多就越贪得无厌。我瘦得几乎就剩一把骨头了。那农民见我的情形,断定我肯定是活不长了,就决定尽可能地从我身上多捞一把。正当他在那里这么自我盘算拿定主意的时候,从朝廷来了一个“斯拉德拉尔”(就是引见官),命令我主人马上带我进宫给王后和贵妇们表演取乐。有几位贵妇已经去看过我的表演,她们把我的具体情况及离奇的事情早向王后作了报告。王后和服侍她的那些人对我的行为举止非常喜欢。我双膝跪下,请求皇后准我吻一下她的脚;但我被放到一张桌上之后,这位仁慈的王后却把她的一个小手指头伸给了我。我马上展开双臂一把抱住,以最最尊敬的态度拿她的手指尖在我嘴唇上碰了一下。她问了我几个关于我的祖国和我的旅行情况的一般性问题,我都尽量清楚简要地作了回答。她问我是不是愿意住到宫里来。我一躬一直鞠到桌面,毕恭毕敬地回答说,我是我主人的奴隶,但要是我自己能作主的话,我能终身为王后陛下效劳,真是莫大的荣幸与光荣。她接着就问我的主人是否愿意将我高价出售。我主人怕我一个月都活不到了,正巴不得脱手,就要了一千金币。王后吩咐当场就把钱给了他。每个金币大约有八百个莫艾多(葡萄牙和巴西的旧金币)那么大,但是如果我们考虑一下这个国家的各种东西和欧洲的每一样东西之间的比例,再按照金子在他们那儿的高价来计算一下,这一千金币的数目几乎还不到英国的一千个几尼(几尼是旧英国的一种金币,值二十一先令)。随后我就对王后说,既然我现在已经是王后陛下最卑贱的奴仆了,就请求陛下开恩,收下格兰姆达尔克立契为陛下效劳,同时让她继续做我的保姆和老师。她长期以来一直都在照顾我,那样关心,那样善良;她还懂得怎么照料我。王后答应了我的请求。征得那农民的同意自然很容易,女儿被选入宫还有不高兴的?我的旧主人向我告别,说他给我找到了一个好地方,然后就退了出去。我一句话也没有同他说,只向他鞠了个躬。
  王后看出我对他的态度十分冷淡,农民走出房间后,就问我是为什么。我大胆地对王后说,我并不欠他什么情;要说欠他什么,也只是他没有将在他地里偶尔发现的一只可怜无害的小动物砸个脑浆飞进罢了,而这点情我如今已充分报答了他。他让我在王国内一半的地方演出,钱已经赚很多了,如今又把我卖了个好价钱。我跟了他以后过的那生活实在太苦,就是一个体力比我强十倍的动物也免不了要被折磨死。一天之中每个小时都在忙忙碌碌地给一帮乌合之众卖力表演供他们取乐,我的健康因此受到极大损害。要不是我的主人认为我已经生命垂危,陛下也许就买不到这么一件便宜货。但是现在我丝毫不用害怕再会遭到虐待了,因为有这么一位伟大而善良的王后庇护着我;她给大自然添光彩,她是世界的宠儿,万民的福气,造物主的不死鸟。我的旧主人担心我会死,我希望那担心再没有什么根据,因为我感觉到,受王后陛下威仪的影响,我的精神已经开始恢复。
  这就是我所说的话的要点。我说得犹犹豫豫,措词也有不当之处,后半段完全是照那里人特有的说话风格来说的,有些词句是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带我进宫时我才学会的。
  王后能够原谅我说话方面有些欠缺,可她却非常惊奇这么小小的一个动物竟会这么聪明而有见识。她亲自把我带到国王那儿。国王这时已经进了内宫。这是一位神情庄重威严的君王。他第一眼都没有看清楚我的样子,我匍伏在王后的右手里,他还以为是一只“斯泼拉克那克”呢,就漫不经心地向王后说,几时喜欢上“斯泼拉克那克”来了?但聪明而幽默的皇后把我轻轻地立在写字台上,令我向国王作自我介绍。我就简要地说了几句。在内宫门口侍候的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是一刻也不能不见到我的,这时就被叫了进来,证实了我到她父亲家里以来的全部经历。
  国王非常博学,其程度不下于他领土范围内的任何一位学者;他研究过哲学,特别是数学;尽管如此,在我开口说话之前,他看清楚我的样子后,见我站直了身子在那里走路,还以为我大概是哪位天才巧匠设计出来的一件钟表之类的机械呢(这类机械在那个国家已发展到了极其完善的程度)。可是当他听到了我说话的声音和我说话也十分正常有道理时,他显得特别吃惊。我向他叙述我是怎么来到他的王国的,他却怎么听都不能满意,以为是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和她父亲商量好了的一段故事;他们教我一套话,这样就可以把我卖个大价钱。他猜想着,又问了我几个其他的问题,得到的依然是有理性的回答。我只是说话带点外国腔调,用他们的语言不够纯熟,夹杂了一些在农民家里学到的乡下土话,与宫廷里文雅的风格不相称,除这些以外,并没有什么别的缺点。
  国王陛下召来了三位大学者,这个星期正当他们值班。学者值班听从国王召唤是这个国家的规矩。这几位先生先是仔仔细细地把我的模样看了一番,然后开始就我发表不同的意见。他们一致认为,按照大自然的一般法则,是不可能产生我这个人的,因为我生来就没有保全自己性命的能力,行动不快,不会爬树,也不会打地洞。他们非常精细地察看了我的牙齿,认为我是一头食肉动物。但是,和大多数四足动物相比,我根本就不是它们的对手。田鼠之类的动物又那么的灵活,这样就使他们无法想象我是怎么活过来的。除非我吃蜗牛或者其他什么昆虫。可他们又提出了许多有力的论据,证明我吃那些东西也是不可能的。其中有一位学者似乎认为我可能是一个胚胎,或者是一个早产婴儿。但是,另两位学者坚决反对这种说法,他们看我的四脚已发育完备,活了也有好几年了,这从我的胡子可以看出来;他们用放大镜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我的胡子茬。他们不认为我是侏儒,因为我实在太小了与他们国家中的任何侏儒都无法相比;就是王后最宠爱的侏儒,他在这个国家是最矮小的了,身高也差不多有三十英尺。他们为此事反复辩论了半天,最后一致得出结论,说我只是一个“瑞尔普拉姆·斯盖尔卡斯”,照字面意思讲就是“lusus na turae”(“lusus naturae”是拉丁文,意为天生畸形物)。这种决断方法与欧洲现代哲学的精神完全一致。欧洲的现代哲学教授们对不明事理就逃避的老办法很看不起,所以就发明了这种可以解决一切困难的妙方,使人类的知识得到了难以形容的进步,而亚里士多德(古希腊哲学家,生于公元前三八四年,卒于公元前三二二年)的门徒企图用那老办法来掩饰他们的无知,可是又掩饰不住。
  在他们作出这一决定性的结论之后,我要求说一两句话。我对着国王说,我确实从某一个国家而来,那儿像我这样身材的男女有千千万万,那里的动物、树木和房屋都彼此相称;由此可以推断,正好像陛下的每一个臣民在这里能够自卫、谋生一样,我在自己的国家同样也可以自卫和谋生。这也就是我对那几位先生的论点的全部答复。他们听了只报以轻蔑的一笑,说那农民把我教得真好。国王的见识毕竟要高得多,他辞退了那几位有学问的人,派人把那农民召来。事很凑巧,农民这时还没有出城。国王先秘密地盘问那农民,然后又让他跟我和小姑娘对证,这才开始相信我们告诉他的很可能是事实。他要王后吩咐下去对我必须特别照顾,也表示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可以留下来继续做我的保姆,因为他看出我们俩非常投机。宫里给她准备了一间舒适的房间,指派一名女教师负责她的教育,有一名宫女给她梳妆,另外还有两名仆人给她做些下活,但是照顾我的事却全由她一个人承担。王后命令给她自己打家具的木工为我设计一只作我卧室之用的箱子,但样子必须征得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和我同意。那人的确是个巧匠,他在我的指导下,只用三个星期的功夫就给我作成了一间十六英尺见方、十二英尺高的木头房子。那房间有可以推上拉下的窗子,有一扇门,还有两个橱,就像一间伦敦式的卧室一样。用作天花板的木板通过两个铰链打开或放下,王后陛下的家具商为我铺设的床,就是从上面放进去的。每天,格兰姆达尔克立契亲手把床拿出来晾一晾,晚上再放进去,然后再加锁把我关在里面。有一名以制造稀奇小玩意出名的工匠用一种类似象牙的材料,给我做了两把带靠背和扶手的椅子,还做了两张桌子和一些柜子,我可以放放零碎东西。房间的四壁包括地板和天花板都垫得厚厚的,以防那些搬运我的人粗心大意出了事故;如果我坐马车,也不致于被颠坏。为了防止老鼠的闯入我还要求他们在门上安把锁。铁匠试了好多次才打出了他们那里从未见过的一把小锁;据我所知,英国有一位绅士家门上的锁比这还要大些。我想法把钥匙留在自己的一只口袋里,怕格兰姆达尔克立契会弄丢。王后又吩咐找出最薄的丝绸给我做衣服。那丝绸和英国的毛毯差不多厚,穿在身上十分笨重,后来穿习惯了才好一些。衣服是照这个国家的式样做的,既像波斯服又像中国服,穿起来倒也庄重大方。
  王后非常喜欢我陪着她,少了我她简直饭都吃不下。她吃饭时,在她的饭桌上她左肘旁边摆一张桌子和椅子给我用。格兰姆达尔克立契站在放在地上的一张小凳子上,紧挨着我的桌子帮着照料我。我有一整套银制的碗碟和其他必备餐具,和王后的餐具比起来,它们和我在伦敦一家玩具店看到的用来作娃娃房里摆设的餐具差不多大小。这套餐具我的小保姆放在她口袋里的一只银盒子里,吃饭时我要用她就拿给我,平常的时候她便亲手把它们洗得干干净净。和王后一起吃饭的只有两位公主,大的十六岁,小的那时才十三岁零一个月。王后总是把一小块肉放到我的碟子里让我自己切着吃。她非常愿意看我小口小口地吃东西,把这当成一种乐趣。王后实际上胃口并不大,但至少吃下的也是十二个英国农民一顿饭的饭量;见她这样子,我有一段时间非常恶心。她能将百灵鸟的一只翅膀连肉带骨一口嚼得粉碎,而那翅膀就有九只长足的火鸡那么大。她往嘴里塞一小片面包,但那也有两个价格十二便士的面包那么大小。她用金杯喝饮料,一口就喝一大桶多。她的餐刀有两把镰刀拉直了那么长,汤匙、叉子和其他餐具也都成相应的比例。记得有一次因为好奇,于是就让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带我去宫里看一些人吃饭;十几把像这样巨大的刀叉又同时举起,我觉得在那以前我还从未见过如此吓人的景象。
  我前面已经说过,星期三是他们的安息日,每逢这一天,国王、王后和王子、公主们按照常规要在国王陛下的内宫里一起聚餐。如今我已是国王的大宠臣了,每当这种时候,他们就把我的小桌椅放在他左手边的一只盐瓶跟前。这位君王很乐意同我交谈,向我了解一些关于欧洲的风俗、宗教、法律、政府和学术方面的情况,我都尽可能一一给他介绍。他头脑灵活,判断精确,我说什么他都能发表十分聪明的感想和意见。不过我得承认,一说起我亲爱的祖国,说起我们的贸易、海战和陆战、宗教派别和国内的不同政党,我的话就有点多了。他所受的教育使他成见极深,终于忍不住,问我是一个辉格党还是一个托利党。他接着转过身去对他的首相说(首相手持一根白色权杖侍候在国王身后,那权杖差不多有“王权号”[当时英国最大的一艘船]的主桅那么高),人类的尊严实在微不足道,像我这么点大的小昆虫都可以模仿。“不过,”他又说,“我敢保证这些小东西倒也有他们的爵位和官衔呢,他们建造一些小窝小洞就当作房屋和城市了,他们修饰打扮以炫人耳目,他们谈情说爱,他们打仗、争辩、欺诈、背叛。”他就这样滔滔不绝地一直说下去,把我气得脸一阵红一阵白。我那伟大祖国的文武百官都堪称霸主,它可使法国遭灾,它是欧洲的仲裁人,是美德、虔诚、荣誉和真理的中心,是全世界仰慕和感到骄傲的地方;这样一个伟大的国家,想不到竟如此不被放在眼里。
  但是我当时的处境是不能对这种伤害表示有什么怨恨的,仔细考虑过后,我都开始怀疑我是不是受了伤害。因为几个月下来,我已经看惯了这个国家的人的样子,听惯了他们的言谈,眼中所见的每一件事物也都大小相称,起初见到他们身躯与面孔时的恐惧至此已逐渐消失。如果这时候我要看见一群英国的老爷太太们穿着华丽的生日服装,在那里装腔作势,高视阔步,点头鞠躬,空谈闲聊,说真的,我也很有可能要笑话他们,就像这里的国王及其要员笑话我一样。王后常常把我拿在手里站在一面镜子前面,这样两个人在一起的样子就一览无余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这种时候,说心里话,我就忍不住要笑话自己。再没有比这样的对照更可笑的了,我因此真的开始怀疑,我的身材是否已经比原来缩小了好几倍。
  最使我气愤、最让我感到屈辱的莫过于王后侏儒了。他是这个国家有史以来个子最矮的人(我确信他身高还不到三十英尺),可是看见有个小东西与他相比实在是小的太多了,他就傲慢无礼起来。每次我在王后的接待室里站在桌上同宫里的老爷太太们说话,他总喜欢大摇大摆地从我身旁走过,显得他很高大的样子,不说一两句讥讽我矮小的话,真是我的幸运。每当这种时候,作为报复,我只能喊他一声兄弟,向他挑战要跟他搏斗,或者说几句宫廷小听差常说的俏皮话。一天吃晚饭的时候,我说的一句话把他惹怒了,这坏小子竟站到王后的椅子上,一把将我拦腰抓起,扔进盛着奶酪的一只大银碗里,之后撒腿就跑。我当时正要落座,没想到有人要害我。由于没有防备,结果连头带耳栽进了碗里,要不是我擅长游泳,很可能就要遭大罪了。格兰姆达尔克立契那时刚好在房间的另一头,而王后被吓得不知当时如何救我才好。可我的小保姆还是赶忙跑过来救了我,把我提了出来,这时我早已吞下了半夸脱(夸脱是液量单位,一夸脱等于四分之一加仑)多的奶酪。她将我放到了床上。不过我除损失了一身衣服外,并没有受到其他什么伤害,那衣服是全坏了。侏儒挨了一顿痛打;他把我扔进那盛着奶酪的大碗里作为惩罚,他们就强迫他把碗里的奶酪全部喝了下去。这之后他被送给一名贵妇人,再也没有了重新得宠的机会。再没有见到他,这使我感到非常满意,因为如果不是这样,我真不知道这么一个坏小子还会怎样来报复我呢。
  以前他也曾对我玩过一次下流的恶作剧,引得王后哈哈大笑,不过同时她也确实恼了,要不是我大度替他求情,王后早就叫他滚蛋了。王后从盘子里拿了一根髓骨,敲出骨髓后又照原样把骨头直立在盘子里。那侏儒见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到餐具架那边去了,就爬上她照顾我用餐时站的凳子,两只手把我捧起来,捏拢我两条腿就往髓骨里塞,一直塞到我腰部。我卡在里边半天不得动弹,当时的样子十分可笑。我想差不多过了有一分钟才有人发现我出了事,因为我没敢呼叫,认为那样未免有失体面。不过帝王们很少吃滚热的肉食,所以我的腿并没有烫伤,只是袜子和裤子被弄得一塌糊涂。侏儒因为我替他求了情,只挨了一顿痛打,并没有受到别的惩罚。
  王后常常因此事嘲笑我,说我胆小;她总问我,是不是我的同胞都是和我一样的是胆小鬼。事情是这样的;夏天里,这个国家的苍蝇十分恼人;这些可恶的害人虫个个都有邓斯特堡(伦敦西北三十英里的一个城市)的百灵鸟那么大,我坐在那儿吃饭,它们就在我耳朵边不停地嗡嗡嗡叫,吵得我一刻都不得安宁。它们有时落在我的食物上,拉屎产卵,叫人十分恶心。那些东西我看得非常清楚,但当地人就看不见,他们眼珠子太大,看小一点的东西不如我来得锐利。有时候苍蝇还会停在我的鼻子或额头上,狠狠地咬我一口,味道极其难闻。苍蝇身上那种令人恶心的粘乎乎的物质我是一眼就看出来了,据生物学家说,就是这种物质,苍蝇才能在天花板上随心所欲的行走自如。我费尽力气来抵御这些可恶的动物使自己不受侵扰,不过每次苍蝇飞到我脸上来,我还是禁不住要吓一跳。那侏儒是常常抓一把苍蝇,然后凑到我鼻子底下忽然撒手把它们放飞,就像我们这里的小学生玩恶作剧一样,存心吓唬我,讨王后喜欢。我的办法就是趁苍蝇在空中飞的时候,用刀将它们砍的粉碎,手段之灵敏,令他们大为佩服。
  记得有一天早晨,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把我连木箱一起放到窗台上让我透透空气,天气晴朗的时候她通常总是这么做(我不敢冒险让她像我们英国人挂鸟笼子那样把箱子挂到窗外的钉子上)。我拉起一扇窗子,刚在桌子边坐下来准备吃块甜饼当早饭,忽然,那甜饼的香味引来了二十几只黄蜂,它们一齐飞进了我的房间,嗡嗡的叫声比二十几支风笛吹出的声音还要响。有的将甜饼一块块的叼走,有的围着我的头和脸飞来飞去,闹轰轰地叫得我不知所措,非常害怕它们要来螫我。好在我还有勇气站起来,抽出腰刀在空中向它们发起了进攻。我砍死了四只,剩下的全跑了。我马上将窗户关上。这些黄蜂都有鹧鸪那么大,我拔出蜂刺,发现它们有一英寸半长,像针一般尖利。我将这些刺全都小心地收藏起来,后来我曾在欧洲几个地方将它们以及其他一些稀罕玩意展出过;回英国后,我送了三根给格雷萨姆学院(格雷萨姆学院是伦敦英国皇家学会的所在地),自己只留下了一根。
 第四章

 

 



  关于这个国家的描述——修改现代地图的建议——国王的宫殿及首都概况——作者的旅行方式——主要庙宇的描述。
 

  现在就我在首都洛布鲁格鲁德周围两千英里内旅行中的见闻,向读者简短地说一说。让大家了解一下这个国家的情况。王后陪同国王出巡都不出这两千英里的范围,国王到边境视察时她就呆在原来的地方等他回来,这种情况下,我总是同王后在一起。这位君王的领土大约有六千英里长,三千到五千里宽那样,由此我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欧洲的地理学家认为日本与加利福尼亚之间只有一片汪洋大海实在是一个极大的错误。我一直认为,地球上肯定有一片相应的土地与鞑靼大陆(鞑靼大陆指欧洲东部和亚洲)相平衡,所以他们应该修正他们的地图和海图,在美洲的西北部再绘上这一片广大的陆地,这一点我愿意随时向他们提供帮助。
  这个王国是一个半岛,东北边界是一条高三十英里的山脉,山顶有火山,因此根本无法通过;就是最有学问的人也不晓得山那边住着些什么人,或者到底有没有人住。王国的另外三面环海。国内没有一个海港,河流入海处的海岸边到处布满了尖利的岩石,海上一向是波涛汹涌,没有人敢冒险驾驶小船出海,所以这里的人与世界上其他地方完全隔绝,没有任何交往。可以说是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可是大河里到处是船只,也盛产味道鲜美的鱼。他们几乎不到海里捕鱼,因为海里的鱼大小和欧洲的一样,也就不值得去捕捉了。这就表明,这片大陆得天独厚,要不怎会生产出超常大小的动植物来,至于为什么会这样,只有让哲学家们去推断了。不过有时候他们也会提到一条偶然间撞死在岩石上的鲸鱼,但这个机会很少;老百姓捉到了就痛吃一顿。我知道这些鲸鱼非常大,一个人背一条都背不大动。有时候他们把这种鱼当作稀罕物,用有盖子的大篮子装着送到洛布鲁格鲁德去。我曾在国王用餐时餐桌上的一只盘子里见过一条,可以说那是一味珍品了,不过我观察到国王并不爱吃。我想一定是这鱼大得叫他讨厌,尽管我在格陵兰(北大西洋和北冰洋之间的一个大岛)还见过一条更大一点的。
  这个国家人口稠密,有五十一座大城市,有城墙的城镇大约有一百个,此外还有无数个村庄。为了满足好奇的读者,也许把洛布鲁格鲁德描述一下也就够了。此城横跨在一条大河上,大河从城中流过,将它分成大小几乎相等的两个部分。城市有八万多户人家,居民在六十万左右。城长三“格隆格仑”(约合五十四英里),宽两“格隆格仑”半。这是我在根据御制的皇家地图上亲自测量出来的。他们特地为我把地图铺在地上,地图展开有一百英尺长。为了步测其直径和周长我光着脚在上面来回步测了好几次,又按比例尺计算,所以测量得应该是相当准确的。
  国王的宫殿是一座不太规则的大厦,它是一大堆占地方圆约七英里的建筑物;主要房间一般都有四十英尺高,长和宽也都与之相称。国王赐给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和我一辆马车。她的女教师常常带她坐了车出去逛街或逛商店,我则总是坐在箱子里和她们一起奏热闹。当然,在我的请求下,那姑娘也经常把我从箱子里拿出来放到她手上,这样我们在街上经过的时候,我就可以更方便地看一看沿途的房屋和行人了。我估计我们的马车约有西敏寺(西敏寺为伦敦最著名的大教堂,其大厅占地六十八平方英尺,但高度不到八十五英尺。西敏寺现为英国议会所在地)的大厅那么大,不过没有它高;当然我是估算的,不能说得十分精确。一天,女教师吩咐马车夫在几家店铺门前停了几次车,乞丐们见有机可乘,便一窝蜂似的围到马车边,使我这个欧洲人看到了从未见过的、最可怕的景象。有个乳房上长了毒瘤,肿大得叫人害怕的女人,乳房上面布满了洞,其中两三个洞很大,我很容易就可以爬进去把整个身子藏在里面。有一个家伙脖子上长了一个粉瘤,看样子要大于五个羊毛包。还有一个人装了一副木冰做的假腿,每条长约二十英尺,不过令人恶心的景象还是那些在他们衣服上爬动的虱子。我用肉眼就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些害虫的腿,那比在显微镜底下看一只欧洲的虱子还要清楚许多。它们用来吸人血的嘴跟猪嘴一样,这我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见到。要是我有适当的工具,我一定会好奇的解剖一个来看看,可惜那工具我都丢在船上了。不过事实上那情景实在太叫人恶心,我当时就翻胃想吐。
  除了平常带我外出时用的那只大箱子外,王后又下令再给我做一只约十二英尺见方、十英尺高的小箱子。是为了旅行时更方便些,因为以前的那一只放在格兰姆达尔克立契的膝上嫌大,放在马车里运也不方便。小箱子不是由原来那个工匠做的,整个做的过程我都在旁边监督。这个旅行用的小屋是个标准的正方形,三面的正中都开有一扇窗中,每扇窗户外边都用铁丝装饰成格子状,这也是为了防止长途旅行中出事故。第四面没有窗户,而是安了两个结实的锁环;每当我想要骑马旅行时,带我的那个人就在铁环中间穿上一根皮带,将另一头扣在他腰间。如果赶上格兰姆达尔克立契身体不适,他们就总是把我交给一位我可以信赖的做事稳健的仆人。我或是陪国王和王后出巡,或是想去花园看看,或是去朝廷拜访达官贵妇。大官们不久就知道我并且开始赏识我了,我想这更多是由于他们对我的偏爱,并不是我自身有什么优点。旅途中,每当我在马车里坐厌了,骑着马的一个仆人就会把小箱子在他身上扣好,搁到他跟前的一块垫子上,这样我就可以透过三面三扇窗户饱览这个国家的风光。我的这间小屋里有一张行军床,一张从天花板上吊下来的吊床,两把椅子和一张桌子;床和桌椅都端端正正地用螺丝钉钉在地板上,以致于不会被车马颠得东倒西歪。我早已习惯了航海的生活,所以有时颠晃得很厉害,我也并没有感到太苦恼。
  每次我想到市镇上去看看,总是坐在这间旅行时用的小屋子里。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把小屋抱放在膝上,坐上本国式的一种敞篷轿子,由四人抬着,后面还跟着王后的两名侍从。人们常常听人说起我,就十分好奇地涌到轿子周围来看。小姑娘就说好话请抬轿子的人停下来,她再把我拿在手里好让大家看得更清楚。
  我很想去看看这个国家主要的一座庙宇,特别是它的钟楼,据说是全王国最高的。因此,有一天我的小保姆就带我去了;不过说真心话,我是失望而归,因为从地面到最高的尖顶总共不到三千英尺。如果考虑一下那些人和我们欧洲人之间在身材高矮上的差别,那这三千英尺真不是什么值得惊奇的事;就比例来看,也根本不能与萨立斯波瑞教堂(萨立斯波瑞教堂在伦敦西南八十四英里的威尔茨,是英国最高的教堂,高四百零四英尺)的尖塔相比(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但是对于这个国家我终身都将感激不尽,所以我不能贬损它的名誉。应当承认,无论这座名塔在高度上有什么欠缺,其美丽与结实都足以弥补它的不足。庙宇的墙壁差不多有一百英尺厚,都是用每块约四十英尺见方的石头砌成的。墙四周的几处壁龛里供放着用大理石雕刻的、比真人还要大的神像和帝王像。有一尊神像的一个小指头掉落了,躺在垃圾堆里没人注意,我量了一下,正好是四英尺一英寸长。格兰姆达尔克立契用手帕把它包起来,装在口袋里带回了家,和其他的一些小玩意儿放在一起。这个小姑娘和与她同龄的孩子一样,通常就爱玩这些东西。
  国王的厨房实际真是一座宏大的建筑。它的屋顶呈拱形,大约有六百英尺高。厨房里的大灶比圣保罗教堂(圣保罗教堂是伦敦城内的著名教堂,其圆屋顶宽一百○八英尺)的圆顶要小十步,后者我回国以后曾特地去量了一次。不过要是我来描述一下那厨房里的炉格子,那大锅大壶,那正在烤架上烤着的大块肉以及其他许许多多具体的东西,也许没有人会相信我的话,至少严厉的批评家会认为我是有点言过其实了;人们经常是这样怀疑旅行家的。因为怕受到这样的指责,我担心我又走了另一个极端。如果本书有机会被译成布罗丁奈格语(该王国人们一般管它叫布罗卜丁奈格),再传到那里的话,国王和老百姓们就有理由抱怨我污辱了他们,把他们描写得这样渺小,这样不真实。
  国王陛下养的马一般不超过六百匹。这些马身高大多在五十四到六十英尺之间。不过,逢重大节日国王出巡时,为了显示其威仪,总有五百匹马组成的警卫队相随。在我看到他的一部分陆军操演以前,我真的以为那是我所能见到的最为壮观的场面了。关于那陆军操演的情形,我将另找机会来叙述。
 第五章

 

 



  作者经历的几件险事——一名罪犯被处死刑的情形——作者表演航海技术。


  在那个国家,本来我是可以开开心心地过的,但由于我身材矮小,就出了几件可笑而麻烦的事。现在我来说一说其中的几件。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常常把我放在我那只小箱子里带我到王宫的花园去玩。她有时把我从箱子里拿出来放在她手上,有时放我到地上散步。我记得那个侏儒在离开王后前。我们进花园时他跟了进来。我的保姆把我放到地上,侏儒和我彼此靠得很近。在来到几棵矮苹果树旁边时,我偏偏想显露一下自己的小聪明,就胡乱开了个玩笑,暗示他和那几棵矮苹果树有相似之处。也正巧,这种说法在他们的语言中倒也同样适用。一听这话,这坏小子就瞅准我正从一棵树底下走过的机会,在我头顶摇起树来。这一摇,十二只苹果,每只差不多都有布里斯托尔大酒桶那么大,就劈头盖脸地掉了下来;我一弯腰,正巧一只苹果砸在我背上,将我砸得趴在地上,好在我只受了一点轻伤。因为这事是我先挑起的,所以在我的请求下,那侏儒得到了饶恕。
  还有一天,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把我丢在一块光滑平整的草地上,让我自己去玩,她却和她的家庭女教师去另一边散步了。就在这时,忽然急急地下起一阵冰雹来,来势凶猛,立即就把我打倒在地。我倒在地上,那冰雹狠狠地砸遍了我的全身,就好像有许多网球打上身一样。但我还是尽力设法趴着身子往前爬,最后来到一处由柠檬树和百里香组成的花坛的背风一面,脸朝下趴着躲在那里。不过从头到脚到处是伤,使我趴在床上十天不能出门。这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因为这个国家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情,大自然都遵守着同样的规律。一颗冰雹差不多就是欧洲冰雹的一千八百倍。对此我有经验,所以能够这样断言,因为我那时十分好奇,曾称量过那些冰雹。
  但是也就在这个花园里,我遇上了一件更加危险的事。我的小保姆有一次因为认为带着我那箱子太麻烦,就把它丢家里了。她自以为已经把我放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我常请她把我一个人放在某个地方,这样我就可以独自静静地思考),自己和她的家庭女教师还有其他几个女朋友就上花园的别处去了。当我喊她都听不见的时候,花园一位总管养的一条长毛小白狗不知怎么进花园来了,也正好来到我躺的那地方的附近来回觅食。那狗嗅到了我的气味,一路直奔我寻来,随即将我一口叼在嘴上,晃动尾巴一直跑到主人跟前,轻轻地把我放到地上。还算我运气好,那狗受过极好的训练,所以虽然它这么用上下齿叼着我,我却一点也没有受伤,连衣服都没有损坏。但是那可怜的花园管理员却吓坏了;因为我俩本来就很熟,而且关系也不错。他用双手将我轻轻地捧起,问我怎么样了。我可是惊呆了,气都喘不过来,一个字也说不出。过了几分钟我才恢复正常,他就把我安全送回到我的小保姆身边。小保姆这时已回到了她原先将我丢下的地方,当她看不到我人,喊我也没有回答时,可急坏了。为了那狗,她把花园管理员狠狠地训了一顿。但这件事没有张扬出去,皇臣贵族们一直不知道,因为小姑娘伯王后知道了要生气,而且说老实话,拿我自己来说,这样一件事在外面传来传去,名声也不好听。
  这件意外的事情发生过后,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是下定决心,以后决不敢再放我一人出去了,她非得看着我不行。我早就怕她要下这样的决心,所以那时候我一个人独处时碰到的几件小小的不幸,就干脆瞒着她不说。有一次是一只正在花园上空盘旋的鸯突然朝我扑来,要不是我果断地拔出腰刀并跑到一个枝叶繁茂的树架下面去,那我肯定是被它抓走了。还有一次是我正在往一个新的鼹鼠窝顶上爬,一下就掉进了鼹鼠运土出来的一个洞里,一直没到脖子那里;衣服弄脏了,我就撒谎给自己找了个借口;至于撒的什么谎,现在已不值得再去多回想了。再有一次是我独自在路上走着,正想着可怜的英国,不小心给一只蜗牛绊倒,撞在蜗牛壳上,伤了右小腿。
  当我独自散步的时候,我真说不出我是高兴还是恼怒,那些小一点的鸟儿好像一点也不怕我。它们在离我不到一码的范围内跳来跳去,寻找毛毛虫和其他食物,态度非常安闲自在,就像它们身边根本没有什么生物似的。我记得有一只画眉竟敢用嘴把一块饼从我手上抢跑,那是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刚给我当早饭吃的。我有时想逮几只这样的鸟儿,它们竟敢向我反抗,企图啄我的手指头,我就不敢把手伸出去了。接着它们又照样满不在乎地跳回去寻找毛毛虫或者蜗牛了。不过有一天,我拿起一根又粗又重的短棍子使出全身力气向一只红雀砸去,我侥幸打中了,就用两只手抓住它的脖子提起来得意扬扬地跑去见我的保姆。可是那鸟只是被打昏了,它一恢复知觉,就扇起翅膀不停地扑打我头部和身子的两侧。虽然我伸直了手臂,它的爪子够不到我,我却一直在想把它放了算了。幸好不久我们的一个仆人给我解了围,他把那鸟的脖子给扭断了。第二天,王后下令把那鸟烧了给我当晚饭。就我记忆所及,这只红雀似乎比一只英国的天鹅还要大一些。
  侍候王后的那些未婚姑娘们经常邀请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到她们屋里去玩,并且要她把我也带上,为的是能有幸见见我、摸摸我。她们常常把我从头到脚脱得精光,让我躺在她们的胸脯上。她们这么做我非常讨厌,因为说老实话,她们的皮肤发出一种十分难闻的气味。我极为尊敬那些优秀的姑娘,本不打算说她们的坏话,但是因为我个子矮小,我的嗅觉就相应地要敏锐得多。我想,这些漂亮的人儿在她们的情人眼里,或者在她们彼此之间,是不会显得讨厌的,这种情形在我们英国人中间也是一样。但不管怎么说,她们身上本来的味道还叫人容易忍耐得多,一用香水,我可马上就要晕过去。我忘不了在利立浦特时,有一天很暖和,我运动了好一阵子,我的一位好朋友竟直言不讳地抱怨说我身上的味道很大。其实和大多数男同胞一样,我并没有那样的毛病。我想,对于我来说,他的嗅觉能力是比较敏锐的,就像对于这个国家的人来说我的嗅觉能力比较敏锐一样。在这一点上,我不能不为我的主人王后和我的保姆格兰姆达尔克立契说句公道话,她们的身体是和任何一位英国的小姐太太一样芬芳的。
  我的保姆带我去见这些侍女时,最让我感到不安的是,我见她们对我一点也不讲礼貌,仿佛我根本就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生物。她们把我放在梳妆台上,当着我的面脱得精光,然后再穿上衬衫。可是,直接面对着她们那赤条条的身体,我敢说我看了决没有感到有什么诱惑,除了恐怖和恶心,也决没有引起我任何骚动。她们的皮肤极其粗糙,高低不平,近看颜色还不一样;这儿一颗痣,那儿一颗痣,宽得像切面包用的垫板一样;痣上还长着毛,挂下来比扎包裹用的绳子还粗;至于身上其他地方就更不用说了。她们还毫不顾忌地当我面小便,将喝进去的水排掉,一次至少有两猪头升(一种容量为51.5加仑的大桶),而装小便的容器容量在三大桶(这里指容量为252加仑的一种大桶)以上。侍女中最漂亮的是一位十六岁的姑娘,很爱嬉闹,有时竟让我两腿分开跨在她的一只奶头上。还有许许多多其他花样,我不能一一细说了,还请读者原谅。我很不开心,就请格兰姆达尔克立契为我找个什么借口,以后再不去见那个女孩子了。
  一天,我保姆的女教师的侄子来了,他是一位年轻的绅士。他硬要拉她俩去看一名罪犯被执行死刑的情景。那罪犯暗杀了年轻绅士的一位好朋友。大家都劝格兰姆达尔克立契一道去,她自己却很不愿意,因为她生性心肠软。我自己呢,虽然也很讨厌这类场面,但我想事情一定不同寻常,好奇心就驱使我非得去看一看。那罪大恶极的家伙被绑在专门竖起的断头台的一把椅子上。行刑刀大约有四十英尺长,一刀下去,他的头就被砍了下来。从静脉管和动脉管喷出了大量的血,血柱喷到空中老高,就是凡尔赛宫的大喷泉(指凡尔赛宫的“海王池”,修建于十八世纪初叶的路易十四时代。喷泉的喷水可高达七十四英尺)也赶不上它。人头落到断头台的地板上砰的一声巨响,虽然我至少远在半英里外的地方,还是给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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