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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呼格案追责结果公布26人被处警告或记过)

  记者1月31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获悉,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迅速启动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

1996年,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四九女尸案”凶手,并在62天后执行死刑。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2014年12月17日,呼格吉勒图案原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冯志明成为呼格案启动追责后,第一个被调查的责任人。(据新华社)

追责结果具体如下: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副队长任俊林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五处预审科民警韩继平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队长刘旭

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处处长胡兰

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陈虎

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助理杨小树

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闫明旺

党内严重警告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五处预审科民警马向红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五处预审科科长孙庆荣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五处副处长王日东

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处副处长彭飞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局长郑润民

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登庭

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利平

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梁国裕

党内警告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王智

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文达

时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凤仪

行政记大过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副队长赵月星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技术员任呼镇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侦查员孙永林

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韩和平

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白玉林

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李伟

时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宫静

时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呼尔查

另外,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依法另案处



一群靠残酷的刑讯逼供,制造冤案,最后导致无辜者惨死的罪犯们,受到的处罚不过是区区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
即使大学里考试作弊都比这处罚的重吧?简直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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