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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爆猛料:新泰副院长刘婷婷连高考都没有参加钱买的专科学历

不知道是哪位仁兄发掘到的材料,尽管未经证实。但是相比起新闻当事人底气十足的告白和保证,不知道可信多少万倍!
刘婷婷仅为冰山一角之一角

文章提交者:长胜

各位函授、夜大学员:

你们的本科毕业证、档案、通讯录将于2009年1月20日发放,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各位学员凭身份证、第三学年交费发票、学生证领取相关的毕业材料。

如有特殊情况的学员也可代领,但需凭本人学生证、代领人的身份证领取相关毕业材料。

专科毕业证合格者、大补考通过者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和档案。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09年1月18日
                            附:领取毕业证名单 学号 姓名 性别
                  160528140017 孟磊 男
                  160528140039 张娟 女
                  160628120001 荀辉 男
                  160628120002 王秀芝 女
                  160628120003 常振燕 女
                  160628120004 杨国栋 男
                  160628120005 赵红梅 女
                  160628120007 尹受丽 女
                  160628120008 张祺斐 女
                  160628120009 李侠 女
                  160628120010 孙健 男
                  160628120044 李雯 女
                  160628120045 练婷 女
                  160628120046 高志群 男
                  160628120047 伊鹏 男
                  160628120066 范卫杰 男
                  160628120067 耿珂 男
                  *160628120068 刘婷婷 女
                  160628120069 丁娟娟 女
         
    刘婷婷连个正规高考都没参加,拿着个不需要考试,花几千块钱就能买来的水货函授学历,就敢冒充“山东大学”法学毕业生?!就敢堂而皇之的说靠自己本事“选”上了法院副院长?如今,连个全日制大学都考不上的人凭什么占着多少优秀法学毕业生梦寐以求的职位?

山东新泰市的官员们不要再侮辱公众智商了!不要在伤那些优秀的却至今找不到工作的山东大学生了!

“各位学员凭身份证、第三学年交费发票、学生证领取相关的毕业材料。”

刘婷婷为什么在公示没有学位,因为刘婷婷拿的是山东大学法学院函授大专学历。我晕哦!现在的情况是:人民大学法学研究生找不到工作,一个函授大专学历放别人手里都不好意思拿出来,这个刘婷婷却敢拿着这个来当什么“副院长”?

要是在以前大家都是文盲的情况下,你拿着这么个纸片还能哄哄人,现在那么多硕士、博士找不到工作,你一个花钱买的假学历,好意思吗?

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的山东大学生在本省找不到工作的原因了!
  
   不知道是哪位仁兄发掘到的材料,尽管未经证实。但是相比起新闻当事人底气十足的告白和保证,不知道可信多少万倍!
这让我想起了钱小样的经典语录“有后台的妖怪都被神仙接走了,没后台的妖怪都被孙悟空一棒子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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