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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莫讓輿論蒙蔽了雙眼

香港:莫讓輿論蒙蔽了雙眼
        “3.14”搶劫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揭冠國被大陸警方移交回了香港,可是,香港一些媒體對此閉口不談,仍然炒作“基佬”的事情,讓我們看清了香港部分媒體的無恥和強勢。媒體影響的壯大,爲港人提供了有效武器的同時,也讓輿論蒙蔽了港人的眼睛、幹涉了香港的司法,成爲當下香港最醒目的輿論現象之一。
        成熟的法治社會中,司法與輿論保持距離,在提倡言論自由的大環境下,甚至還對司法案件的報道有所限制。例如在英國,不允許報道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只能很簡單地報道部分案件事實,在案件定性和量刑上不能做過多評論。
         這不是幹擾了民衆的知情權,而是盡量保證民衆真正的知情權。反觀現在的香港,媒體通過部分案件事實,就肆意預測案件真相,妄自評論案件“黑幕”,同時還有選擇性的報道案件。如在報道林榮基案件時,無視林榮基違反大陸法律的事實,炒作大陸警方“違法辦案”,挑起對立情緒,而對全港矚目的“3.14”搶劫殺人案案犯的移交卻鮮有報道。這樣的所作所爲,其目的無外乎蒙蔽港人的眼睛,幹擾港人的正確判斷。
就這兩個案件來說,香港部分媒體“成功”了,它成功的炒作了對內地政治、司法制度的質疑和不信任,並將其擴大化,引起港人的擔憂,而內地和香港警方共同努力的成果卻被“屏蔽”。這樣“成功”的案例越多,就越堅定港人對內地的不信任,也愈發鼓勵港人按照自己的情緒和判斷,對各種案件作出自己的“裁決”。
但是,隨著內地和香港經濟活動頻繁往來,無論是香港對內地司法機關的司法合作的請求,還是內地司法機關對香港的請求,都不會少,從張子強案到“3.14”案犯的移交,標志著粵港兩地警方合作更加密切和深入。隨著雙方層面交流的增多,部分媒體想以一家之言蒙蔽港人的企圖將越難實現。
香港值得港人驕傲的有很多:法治、自由等等,這些都是香港繁榮的基礎,但是港人也要警惕部分人利用“法治”、“自由”的幌子,蒙蔽港人的雙眼,幹涉香港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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