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对‘右派’和文革迫害,坠胎也必须有国家赔偿!
热7已有 2224 次阅读 2021-06-01 10:22在这个星球上为数不多的社会群体型生物中,唯有中共管制下的中国对自己人群采取如此苛刻的自杀性限制繁衍手段。过去曾经流传一句话,计划生育是国策,xxxs年不变。这是多么无知和荒谬的方针口号。试想想,以一家一孩实施那年人口基数为100,25岁正育龄。50对夫妇,设25年为一周期,人口150人;再过25年,就是实施酷政50年后,人口175人,这时最初的100人已经入土,而同期(第3个25年)只能有13个新生儿,去世100人,总人口只剩88人了。要命的是第一代计划孩子50 人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去世。差不多,经历100年自我残杀的‘国策’。总人口减半是可以预计的。
这难道不是又一次人为制造的‘浩劫’吗,这一次说集体屠杀我看也不为过!
为实施这个国策,全中国坠胎无数。一提强制坠胎,人们就把目光投向‘超生游击队’,话题集中在本来就蒙受最多苦难的农民,作田人家没有男丁让他如何生活?事实上,坠胎在城市中也有很多,主要是没有准生证意外怀孕的新婚夫妇,因为‘单位’没有生育指标,或人不灵光,被刁难而违反生育政策。
所以国家必须对30年来坠过胎的妇女一一赔偿。不需要搞神马甄别,只要有坠胎的病例记录,就符合国家赔偿的条件。国家对各类违规企业的赔付消费者判决不是一刀切以日期为准吗?人民对国家的判决也应该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以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社论刊登那天为准,赔偿这些年来坠胎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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