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站点

用户名

密码

博客书架

论开悟 - 贾题韬居士主讲 - 第五讲 唯识学的开悟(上) (十三)

5已有 13262 次阅读  2013-02-02 11:12   标签论开悟  唯识论 

论开悟

 

贾题韬居士主讲

 

续 ...

我们必须承认因果律。如果不承认因果律的话,那就一切无从说起,说大脑有记忆的作用、功能等就讲不通了。如果说无因果而只是大脑在起作用,则完全是废话:没有因果你还在那里讲什么呢?照这样的话,我们要吃饭,又要学习、工作,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毫无意义吗?我们面对的世界,尽管万象纷纭,但却显得井井有条,丝毫不乱,这正是因果律使之然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命系统,宇宙间一切有生命的物质、众多的生命系统无不是历史分明,各具秩序,又各有同类之体系。‘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甲系统之活动绝不会勉强地加入乙系统的活动之中。这在生物界尤其显著。否则的话,因差果错,我们还学什么佛呢?这个统一的自成体系的不可分的作用实体就是阿赖耶识。  注意:前一讲我讲到无明缘行、行缘识等互为缘起的十二因缘中的‘识’,就是唯识宗讲的阿赖耶识,就是它带著前生所造作的‘业’来投胎转世轮回的。  所以说它是‘去后来先作主公’。‘去后’是说在这一期生命之结束,阿赖耶识最后离开人的身体‘来先’是说在人下世受轮回时,它又最先来投胎受生。因此,要成佛,转被染污了的阿赖耶识成为大圆镜智,叫做转依,因为它为一切法所依故。

 

二、心所法,即心所有之法。对心王起助伴作用。在我们读书之时,有时读一遍就记住了,有时读了很多遍却没有印象似的,这就是心所没起作用的问题。凡心王生起时,必有心所与之相应而起心理作用。心所法共有五十一位,心王与心所都是能认识。

 

三、色法,即是被认识的物件。‘色’是具有质碍义的物质,属于识的影像。

 

四、心不相应行法。此共有二十四位,它与心王和心所都不相应,是心王心所的认识物件,但它又不同于‘色法’。色法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心不相应行法则是心色之分位,是假立的。比如:高与低只是对比中的一种关系,要我拿出一张椅子来,那我可以用实物显示,但要拿出一个高或低来,却绝对拿不出具体的东西,而仅能在实物之对比中显出互相间的差别关系。再如,我们自出生以来就开始了生、住、异、灭的变化,但若离开这个具体的身体也就无所谓生、住、异、灭了。因此,心不相应行法虽是被认识的物件,但却不是一个具体的东西,而只是色心二法的分位差别。它不是实存,但却潜在,并且有一定的作用。

 

由此可见,佛教对事物之分析是何等的缜密。哲学中直到现在才提出潜力假有而实有作用的问题。前面这四位总称为‘有为法’,即是有生灭变化的世间法。

 

五、第五位是‘无为法’,共有六位。此是不变之法,乃一切法之本体、法性。一切法无我,一切法空。这个‘空’、‘无我’就是无为法,它是恒常不变的。但无为法与有为法是不离的。离开了一切的有为法,也就无所谓无为法。如说‘诸行无常’,一切法都是无常的,这就是有为法;但‘诸行无常’的这个真理却是永恒不变的,这个真理就是无为法。开悟!开悟!悟的重点就在于无为法!

 

 

待续 ...

来源:  http://bookgb.bfnn.org/books/0276.htm

 

图片来源:其他网站.

分享 举报